实用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方法论方法论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解决一切问题的标准思路:发现——确定/排除,探因——主管/客观,对策——制约/消除,实施——执行/消除,后果——反思/随意。注意: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结合。发现:板上钉钉确定:问题间或具有以下表现:(1)一件事表现出与自己传统观念不相符的形式,具有反常特征。(2)对于同一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释。(3)某件事情让自己付出的代价很大,感觉不舒服。(4)直觉某件事情不对劲。(5)有些问题以前就存在,当时无力解决而搁置,现在能够解决而重新确定。问题分析:先定性后定量。定性——问题属于哪方面?是工作还是家务?是工作状态还是人事关系?定量——问题到哪种程度?是大还是小?是急还是缓?根据问题的表现,再衡量自己的解决力量。排除: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当作问题来对待,也不能把所有问题都当作必要问题来处理。表现:有些问题尽管反常,但并不见得成为问题,可以不予理会。有些问题的确属于问题,但属微小问题,几乎没有影响,可以不予理会。有些问题应该解决,但是现在缺乏条件,可以延后处理。探因:本质**:当决定问题需要解决时,接下来就要分析其中的原因。事物表现属于主体和客体的共同作用,主客体通过联系起作用。主体不仅仅指人。如轿车发生打滑。主体原因在于轮胎等零件;客体原因在于路面;联系原因在于双方的摩擦;第三者可能有风力(环境条件);本质原因在于轮胎的设计标准。联系——联系原因属于主观和客观的结合。尤其关注客观情况的变化。对策:铲草除根**:原因确定后,对症下药。可借鉴历史传统、个人经验和他人经验,但要注意经验的局限性。制约:当自己力量不足够,无法把问题铲除又必须要解决时,可以用约束、掩盖、拖延等,把问题的影响尽量缩小。事物因素有四种三属,可以从三个方面制约。如两人发生矛盾,从目的上降低对方的敌意,从能力上削弱其体力,从方法上打乱其计划,从条件方面限制其时间和地点。**:事物作用=主观力量×客观条件=方向/动力×能力×状态/方法(事物/人)×条件(时间、地点)消除:铲除问题的背景和环境,当自己力量特大时。放任:任凭问题发展。**:目标的实现,才达到目的;目标是手段或途径,结果对照目标进行分析,非目的。实施:检验**:执行对策,检验效果,必要修正。执行:分许多阶段:目标——目的——目标——目的检验:执行中的执行,是对执行效果的检测和控制。若执行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对比策略。停止:特殊情况下,如能力不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适应,通过检测和反思。结果:一是完成,基本、完全、甚至超额解决了问题。二是欠缺,没有或者部分解决了问题。辩证看待。后果:预防总结:我的方法是否妥善?有什么新的发现和补充?花费的代价和取得的效果是多少?效益如何?预防:根据经验教训,进行预防,事半功倍,控制问题发生的条件。**:务必学会用两点论和重点论解决:是什么(发现问题),为什么(探因),怎么办(对策、执行、后果)?怎么办——任务/指标/目的,主体组成/分类/结构,客体原则/组成,执行者(组织/机构/人员),重点目标(对策),具体实施(执行),效果/效益(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