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鸿飞服饰有限公司一.工厂保安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和平与发展是当今社会的两大主题,但是局部的动荡依然存在,恐怖分子仍然蓄意破坏目前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尤其是美国9.11事件以后,更加大了各国打击恐怖活动的决心和力度;第二条为了响应美国海关-贸易商反恐伙伴关系(C-TPAT)倡议,主旨在于创立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进口商以及它们的供应链之间的伙伴关系,以加强货物的安全保证,同时促进贸易流通以及保证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制衣有限公司特制定此反恐计划书;第三条此反恐保安计划书的具体实施责任人为***,其主要职责为保证相关的保卫安全政策在各个部门或单位落实并实施;督导并检查所有安保设施完好无损并能达到安全保卫的目的;加强全公司保安的训练及培训工作以达到公司对保安的素质要求,严格执行并实施公司所有的保安政策/措施及门禁制度。第二章、场所安全第一条公司相关场所由能够抗拒非法入侵的材料制成(如:钢、混凝土或石料);第二条公司所有的场所要由圆周形栅栏、内外门、窗户、大门及栅栏,锁具和充足的灯光照明,以防止恐怖活动有机可承;第三条公司安排24小时安全警卫巡逻值勤(如装卸区域、布料储存库、成品仓库和车辆停放地等)第四条对所有人员到访均使用访客证或贵宾证、并护送访客或贵宾至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和对所有人员的进出状况进行登记日志来监控来访者或职员的通行状况。第五条在全公司重点安全位置设立24小时监视录像系统,监视数据做至少保存三个月以备随时查阅;第六条公司各厂区建立健全安全报警系统,固定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第七条厂区的安全设施由保安人员负责进行巡检,如有异常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维修;第八条要求所有入场的驾驶员必须佩带贴有本人照片的识别证,并限制他们进入工厂其它区域;第九条装/卸货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及灯光明亮,并用围墙或栅栏与工厂其它区域分开,各车间及仓库必须加锁并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确保安全;第十条在主管及工人中成立保安领导小组长,并列名他们的组织架构图及工作职责,并对他们进行日常的培训教育;第三章、人员进出管制第十一条所有的公司职员进出公司必须佩戴公司工作证方可进出;第十二条针对外来人员要进出公司必须先到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人员向公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确认后发给外来人员访客证及在〈人员进出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派保安陪同及护送访客至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处,待会客结束后由公司相关部门或责任人通知大门保安,由大门保安护访客离厂;第十三条所有公司职员及外来人员要带物品进出工厂必须接受大门保安的检查,待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出公司;第十四条对于本公司人员要带物品出公司必须有相关主管开具物品放行条后经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带离公司;第十五条所有入场的驾驶员必须佩带贴有本人照片的识别证,并限制他们进入工厂其它区域;第十六条进入卸货区域的人员仅限于工作相关人员及卡车驾驶员;第十七条公司制定对于在公司厂区活动的不明身份的人员或未被授权之人员进行检查的程序;第十八条对所有公司雇员的身份背景进行有效的调查及当雇员离办厂时有一个公司身份被收回的程序;第四章成品仓库管制第十九条所有成品、半成品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员名单,如果保管人员离办厂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第二十条成品仓必须有保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第二十一条保证成品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第五章原材料仓库管制第二十二条所有原材料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员名单,如果保管人员离办厂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第二十三条原材料仓必须有保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第二十四条保证原材料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第二十五条检查原材料装卸是否有超装或短装现象,第二十六条防止未被授权的材料输入公司,要有对材料的来源状况要进行查核的机制;第六章出货安全管制第二十七条船务准备每天出货安排给保安、仓管、机动班主管各一份,数据包括出货批次、箱数、车号、司机姓名、货(柜)车资料、运输公司名称等。第二十八条船务人员必须清点当天出货是否有超装及短装的现象,如果有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二十九条船务人员及成品仓出货人员必须核对装箱单(箱数,核对外箱标签、总箱数)与包装箱是否一致,直到完全一致时才能出货;第七章人员教育自觉与培训第三十条对所有的新进职员及保安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训练公开讲述如何识别与通报内部与外来的阴谋破坏活动;第三十一条平常对所有公司员工进行反恐怖活动的安全教育活动,并且有相关的培训记录;第三十二条积极鼓励全公司人员积极检举各种恐怖活动,并制定出相关的措施对那些积极参与和举报有功的人进行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二.要求保安程序文件化的政策为了符合C-TPAT之保安指引(Securityguidelines),工厂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系统,主要内容有:1.为了确保C-TPAT安全系统在工厂内的贯彻执行,工厂指定财务董事作为C-TPAT管理代表去负责在工厂内推行C-TPAT安全系统。2.工厂指定C-TPAT的安全负责人(财务董事)去监察工厂执行C-TPAT的情况,例如实际现场的安全状况、检查货物/车辆/人员的出管制,在收发和付运过程中车辆和货物的安全迁移,在人事保安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情况。3.为了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C-TPAT安全系统在工厂内的执行,在C-TPAT管理代表的策划下,工厂编制了本C-TPAT手册作为运作指引,手册中根据C-TPAT要求制订了一系列的安全政策和运作程,介定了负责C-TPAT的人员以及其职责,并编制实施以下运作程序:•实际现场保安程序•出入管制程序:人员/车辆/货物的出入管制。•人事保安程序:人员的身份背景调查等。•教育及培训程序:员工的教育培训。•运输工具保安程序:按规定区域停放,追踪和验证货柜、拖车等密封条。•货运程序:包括监察货物之进入和移动,适当标记、秤重、核点和货物、设备的验证须符合付货运清单。追查和报告货物的短缺和盈余,处理货物进出的过多、短缺识别以及不能付运或者违规的货物等内容。有程序去指引签署、调换、记录货物在厂房内外迁移流通的监控。•程序或运作上的安全:信息的传递,电脑信息的安全维护等。如存在异常或不合规定的行为时,一般会由负责监测日常C-TPAT的安全负责人(货仓部副经理/保安队长)向工厂C-TPAT之管理代表(财务董事)进行报告;同时,还可以通过定期的内部审核去查核存在的问题,并向工厂C-TPAT之管理表(财务董事)进行报告。当需要时,也会及时通报适当的海关或者相关执法部门。为了搞好区域治安,工厂会一直与当地执行法规的部门维持紧密的工作联系,包括不定期的见面交流有关治安秩序、员工暂住证等方面的情况。工厂会建立有效的内部和外部联络系统,以便在出现安全意外事件时,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去适当地通知负责内部安全防护人员以及与执行法规的部门(例如公安、海关等)进行联络。•内部安全防护电话:保安总部(XX)人事及行政部(XX);•外部安全部门电话:匪警(110),交警(112),火警(119),急救(120)人事及行政部负责对安全方面(工业/消防/人员和货物以及交通工具的出入管制)的运作执行定期内部审核;系统稽核部责对C-TPAT的运作执行定期的内部审核或者评估。工厂会根据内/外部审核结果去决定应该采取的改善措施,拟订一份改善计划,以介定所有C-TPAT安全方面的弱点和落实有关改善事宜的安排。采购部和外发部对于分包商的运输,以及船务部和货仓部对于运输公司的运输等其他服务也需提供一些C-TPAT方面的文件化的最低安全要求(了解实行C-TPAT的意义以及一些基本要求,如送货到本厂需注意和遵守的事项、按区域停*车辆等)。另外,因应实际安全需要,工厂还会执行一些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控制。例如委派值班保安使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探测出入厂员工有无携带异常金属物品,免费提供工衣制服给;员工明确张贴告示/免费派发《员工手册》规定不能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厂房。现有辅助程序文件•工厂货物/车辆出闸之处理程序•招聘管理程序•成品验货、入仓、走货及货物搬运程序•收货程序•货仓周结程序•物料进口程序•利器检查•车辆出入控制实际现场保安按照C-TPAT之安全要求编制实施以下实际现场之保安要求。工厂的厂房必须安装必需的消防警报和灭火系统,以便能够及时监测、报告和扑灭火险。工厂所有建筑物所用的材料以及其建造结构都需要能够抵抗非法的进入和外界的侵扰:即不允许使用临时替用物料(例如用绳或木头),不允许有敞开未封闭或轻易可以打开的门窗等。工厂大门的出入铁闸在没有车辆进出时须关闭,人员行走的通道需邻近驻守大门的保安,以便检查其身份证件。厂房外部和内部所有的门窗户大门和围栏都需要关闭(有足够的上锁/防护装置),除非需要打开去进行接收和付运作业。所有进出厂房的通道门口都需要安排保安人员驻守、验证和监控进出的车辆、人员,以防止从这些地方非法侵入。门户的锁匙需要保管在指定的高级保安人员那里。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出以及异常进出事件的报告/记录也需要由指定部门负责人员保管。工厂需要装设至少6尺(2米)高以上坚固的围栏和围墙去围绕整个货运区域/作业区域,小汽车不允许停*在货运作业区域。工厂的厂房周围也应该装设至少6尺(2米)高以上坚固的围栏和围墙,围栏和围墙的顶端最好装设尖锐的铁丝或玻璃片,以防止外来非法侵入。如果未能装设围栏/围墙,也可以安排值班保安岗位或巡逻保安驻守监视。工厂的围墙和门户的结构必须坚固以能防止或阻挡武力侵入。在需要时,工厂的货仓和写字楼会装设一个防止非法侵入的警报系统去防护,这个系统必须具有可*的可用12小时的备用电池以便能够进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监控。这个警报系统需要每月去进行测试是否正常。所有门窗或者在货仓内的一些打开的门窗中装设的铁条/网都必须安全、能够预防偷窃。货仓或者储存区域的门和通道需要安全管制。当无人在内工作(例如收发货)时可以上锁,有专责仓务人员负责进出控制(货仓四周为封闭式、有围栏或围墙可以上锁,非授权人士不能进入、非本仓人士的进出需要获批准和登记、货物进出需要凭有效单据和登记等)。危险易燃物品必须储存在一个隔离、安全、包围起来的区域。这些储存危险易燃物品的仓库必须有消防和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封闭上锁,24小时抽风抽气,内设的电器设备必须能够防爆,装设有足够消防/防护设备等)。为了安全起见,在厂房外部需安装足够的灯光照明,其照明范围包括停车区域、货仓、装卸货位、主要主干通道和出入口;另外在厂房内部、楼梯间、通道或出入口,需要安装足够的照明灯以及应急灯。所有的门/窗户/开放的地方都需要上锁,或者装设一些摄像头和警报器进行监控,或者安排保安岗位驻守,以预防未被授权的人进入厂房;同时,还可以通过装设一些监控装置,例如通过设立保安岗亭或者中央监测控制系统去进行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侵扰防护/夜贼警报防卫。在需要时,工厂会考虑设立可操作的有监控和记录功能的CCTV(中央监控电视系统)去监测工厂的装卸货位、所有通道和出入口,包括在装卸货位的内部和外部进行装卸,停*和储存的货柜/货车,紧急出口或者某些客户指定需要装设CCTV的存货仓位。如果采用CCTV系统,则该系统的记录能力需要提供31天的高质素画面和需要配备备用的瀑急发电机或可用12小时的备用电池(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这个CCTV系统和记录必须安全地存放和非授权不能接近。CCTV的预防维护至少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为了工厂和员工的安全,工厂需要装设足够的安全婆告标志:例如严禁携带火种入厂、严禁携带利器入厂、厂房内严禁吸烟、厂区内车辆需要限速行驶(时速不超过8公里)、厂房内/上落楼梯时不得互相追赶或推拉扯。车辆和人员出入管制程序•车辆、人员进出厂房出入口,货运装卸位,写字楼等岗位,需要配备专职授权人员驻守进行出入管理控制,或者可以配备电子出入控制系统,有限度的进入/访问只能是那些需要在区域内工作的人员。出入管制系统的最低要求是保存至少6天的记录。出入管制系统的设备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