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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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立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为切实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区委、区政府决定通过统一全区城市和社会管理力量,进一步整合应急管理、市长热线、一网清、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等平台资源,理顺城市和社会管理体制,建立覆盖全区的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管理力量大整合、社会服务大集中、信息采集大平台、矛盾隐患大排查、社会治安大联防、行政执法大联动”为工作思路,通过设立区、镇(街)和村(居)三级网格化管理网络,强化社会前端管理,充分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和管理力量,积极构建集服务、管理、执法为一体的联勤联动工作体系,推进社会管理由被动处置向主动管理转变,实现事件处置“三个一”(10分钟流转、1小时到现场、1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意见),开创“职责清晰、标准明确、反应灵敏、联动高效”的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新局面。二、组织领导区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在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区城管委常务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区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区中心)牵头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指挥协调,区城管委办公室(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现场联勤联动执法业务指导及区级层面重大联合执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执法职能部门是我区网络化管理联勤联动工作的主要力量,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职能和事项归属,各自承担相关的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工作任务。区直各相关执法职能部门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及业务对接科室,负责接收、分发、查询、汇总、处置职责范围的事件,并及时反馈处置进展、结果和问题。各镇(街)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网格化管理联勤联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或分管副镇长(副主任)兼任,并设专职副主任一名,负责镇(街)分中心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处理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联勤联动各项工作事务。各村(居)工作站由村(居)书记担任站长,明确专人为副站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网格化管理,督促协调社区相关人员开展基础信息采集、隐患排查、法规宣传、矛盾调解、处置结果核查等工作。三、资源整合(一)诉求渠道整合。全面整合书记(区长)信箱、区长热线、等各类非紧急、警务类热线电话和网络诉求渠道。条件成熟后,再纳入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综治中心等相关职能。(二)信息资源整合。逐步有效整合住建、交运、农委、水利、林业、卫计、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安监、旅游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相应的信息共享、工作例会、派驻协商等制度。(三)管理力量整合。各镇(街)在合理配置辖区内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与物管专员并明确相应工作职责的同时,将农贸市场管理员、保洁人员、物业公司人员等各类协管力量和社会化服务力量充实到网格员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四)执法力量整合。各镇(街)要建立以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管队员为主体的日常巡查和“1+X”联动执法相结合的管理模式(“1”是指城管执法中队;“X”是指公安、交运、农委、水利、林业、卫计、市场监管、安监局、旅游局、消防等其他有执法权部门),其中,区市场监管所要明确专人(原则上为副职)派驻镇(街)分中心;区直其他执法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在镇街分中心明确对接领导和具体联系人,确保联勤联动执法力量能及时、快速到位。四、运行模式(一)完善责任网格。各镇(街)要在原有基础上合理划定责任网格,明确村(居)、街面网格区域范围,其中,试点的昱东和昱中街道要将路面网格就近纳入村(居)区域网格。各镇(街)要根据辖区实际,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校园、商务区等纳入拓展网格,并确定网格长及网格员,建立“双向互动、资源共享、互助互帮”的工作机制;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点问题。(二)拓展信息来源。各镇(街)要积极组织巡管人员、村(居)工作站人员及网格员发现收集上报各类信息,稳定提高网格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同时,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分子、志愿者等主动反映、反馈城市管理方面的各种问题。(三)限时流转派发。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接收、派发机制,务必做到主体明确、联络通畅。对各种渠道上报的城市管理类信息,区中心和镇街分中心要按照各自层级在10分钟内派发至相关责任单位,相关单位要迅速授理并指派专门力量处置。其中,通过热线反映的非城市管理类案(事)件,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操作;突发、应急案(事)件按应急管理工作流程操作。(四)规范处置流程。区中心转办至相关镇(街)或职能部门的案(事)件,相关镇(街)或职能部门要在接到指派任务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快速处置,并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处置意见;对于确需多部门协同解决且镇(街)无相关职能的复杂案(事)件,由区中心明确主办及协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处置,并由主办单位负责反馈处置结果。对影响突出的社会治安、社会稳定案(事)件由区综治中心牵头负责协调和指挥解决。按照先期处置与专业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各镇(街)巡管人员、村(居)工作站人员、网格员要采取边发现、边视情处置的方法将网格巡管X发现的问题、矛盾和隐患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处置情况。(五)完善核查程序。对已经处置完毕的案(事)件,区相关职能部门及派出机构应及时将处置结果在系统内进行反馈,所在村(居)工作站安排网格员对处置完毕的案(事)件进行现场核实,并按程序提交镇(街)分中心,由镇(街)分中心确认后,完成办理工作的闭环程序。区中心将适时对案(事)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六)加强监督考核。区目考办将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联勤联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落实网格化管理“三级考核、分色预警”考核制度。“三级考核”,即区中心对各镇(街)分中心、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各镇(街)分中心对区直相关职能部门派驻人员、村(居)工作站进行考核,村(居)工作站分别对街面和社区等巡管人员进行考核。“分色预警”,即区中心通过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覆盖全区的分色预警机制,即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有关工作事项,细化具体工作考核指标,设定客观、科学、易于操作的考核实施细则,通过信息系统直观动态反应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各村(居)工作站的业务数据完成状态,针对不同状态相应发布红色、黄色、绿色三级预警信号。五、保障措施(一)加强协调督办。区中心牵头负责加强数据的分析研判,动态监管三级平台案件办理情况。针对涉及面较广、社会影响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事)件,要立即专报区领导,并按照区领导批办意见或专题协调解决,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做好跟踪督办。(二)加强业务培训。区中心牵头组织全区网格化管理的相关培训工作。各职能部门、各镇(街)要认真组织开展内部相关业务科室、巡管人员、网格员等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发现、处置、协调等工作能力。(三)加强经费保障。为保障联勤联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区财政局要将联勤联动执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镇要将联勤联动执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街道经费由区级财政保障。区城建投公司要探索区管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市场化,区物管处要探索老旧小区公用设施和建筑装潢垃圾市场化,切实提高各级快速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加强效能问责。建立红灯超时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出现红灯超时案件较多、处置工作不力或区领导批示督办案件应办未办等问题的单位,由区中心发放催办督办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经催办督办逾期仍未整改的,区中心应将有关情况反映给效能部门,由效能部门单独或通知相关单位核查,视情节轻重程度,责令限期改正或启动问责。经查实,存在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行为失范且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情形,应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一般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问责,由责任人所在单位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对区管干部的问责,效能部门按照《X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办法》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问责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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