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背景及意义——神宁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两会背景及历程目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介两会发展背景1949年成立的一届全国政协,选举产生了中央政府,直至1954年第一届人大开幕。而全国“两会”形成自1959年,在三届政协召开一天后,二届人大也同时召开,政协委员列席人代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此后,四届政协对应三届人大,而全国政协比全国人大提前1至2天开幕。“文革”中,全国政协停止,全国人大则在1975年恢复一届(四届),因此,自1978年起,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届次完全同步。两会发展背景全国两会在3月召开的惯例,则始于1985年。此前,会议时间从年初,到年中,到年末,历年均有不同。以五届全国人大、政协会议为例,一次会议是在2月,二次会议在6月,三次会议在8月,四次和五次会议则安排在11月。而自1998年八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召开至现在,每年全国政协均在3月3日、全国人大均在3月5日开幕。人大议事规则的写法则是“第一季度”。之所以选择在3月,原因是有元旦和春节两个假期,而春节一般不是1月,便是2月。会期,也是自1998年起相对固定,除了涉及换届选举的一次会议一般为两个星期(14/15天)外,历年“两会”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0至12天左右。两会发展背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行一院制。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罢免上述人员。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一般程序为:提案人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各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以将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表决议案采取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经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宪法的修改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各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的时候,有关机关应当派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代表提出的询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介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1959年4月)一次会议(1954年9月)二次会议(1955年7月)三次会议(1956年6月)四次会议(1957年6月)五次会议(1958年2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一次会议(1959年4月)二次会议(1960年3~4月)三次会议(1962年3~4月)四次会议(1963年11~12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一次会议(1964年12月~196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75年1月~1978年3月)一次会议(1975年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78年3月~1983年6月)一次会议(1978年2月~3月)二次会议(1979年6月~7月)三次会议(1980年8月~9月)四次会议(1981年11月~12月)五次会议(1982年11月~12月)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6月~1988年4月)一次会议(1983年6月)二次会议(1984年5月)三次会议(1985年3月~4月)四次会议(1986年3月~4月)五次会议(1987年3月~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8年4月~1993年3月)一次会议(1988年3月~4月)二次会议(1989年3月~4月)三次会议(1990年3月~4月)四次会议(1991年3月~4月)五次会议(1992年3月~4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3年3月~1998年3月)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8年3月~2003年3月)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5日)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3年3月~2008年3月)一次会议(2003年3月)二次会议(2004年3月)三次会议(2005年3月)四次会议(2006年3月)五次会议(2007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8年3月~2012年3月)一次会议(2008年3月)二次会议(2009年3月)三次会议(2010年3月)四次会议(2011年3月)五次会议(2012年3月)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成立于1949年9月。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职权,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和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这次会议还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国旗、国歌和纪年。1954年,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诞生。从此,政协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介人民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以及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代表,台湾同胞、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从程序上讲,政协各级组织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党政有关部门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也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政协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介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中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1994年修订政协章程时新列入的一项主要职能。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的内容和形式除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以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还可通过多种方式发挥委员的专长和作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介人民政协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设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人民政协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政协全国委员会成立至今已历经8届。历届主席是毛泽东(第一届)、周恩来(第二至第四届)、邓小平(第五届)、邓颖超(第六届)、李先念(第七届)、李瑞环(第八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介第一届全体会议(1949年9月21日~30日)第一届全国委员会(1949年10月~1954年12月)第一次会议(1949.10)第二次会议(1950.6)第三次会议(1951.10~11)第四次会议(1953.2)历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1954年12月~1959年4月)第一次会议(1954.12)第二次会议(1956.1~2)第三次会议(1957.3)第三届全国委员会(1959年4月~1965年1月)第一次会议(1959.4)第二次会议(1960.3~4)第三次会议(1962.3~4)第四次会议(1963.11)第四届全国委员会(1965年1月~1978年3月)第一次会议(1964.12~1965.1)第五届全国委员会(1978年3月~1983年6月)第一次会议(1978.2~3)第二次会议(1979.6~7)第三次会议(1980.8~9)第四次会议(1981.11~12)第五次会议(1982.11~12)第六届全国委员会(1983年6月~1988年4月)第一次会议(1983.6)第二次会议(1984.5)第三次会议(1985.3~4)第四次会议(1986.3~4)第五次会议(1987.3~4)第七届全国委员会(1988年4月~1993年3月)第一次会议(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