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国省道改造工程(BT)项目(二次招标)BT投资人招标文件招标人:浦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使用说明一、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2014〕9号)要求,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福建省公路管理局等单位,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福建省普通公路项目BT投标人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以下简称《BT范本》),指导、规范BT项目招标。二、《BT范本》适用于我省普通公路项目BT招标。三、招标人按照《BT范本》编制《项目BT招标文件》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BT范本》内容进行补充、细化,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四、《BT范本》中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定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删除或在空格中用“/”标示。五、招标人按照《BT范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应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招标公告应注明同时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六、《BT范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提供了3种征地拆迁方式,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废标条款应以醒目的方式提示。七、在使用过程中,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BT范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电话:87077125)或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建管处(电话:87078203)。3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附录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法人资格).............15附录2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财务状况).............15附录3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投融资能力)...........16附录4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商业信誉).............16附录5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要求)(招标人可根据招标内容具体设定).......................................投标人须知正文.......................................1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0评标办法前附表.......................................30评标办法正文.........................................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7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60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7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804第一章招标公告浦城县国省道改造工程(BT)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国省道改造工程(BT)项目公路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编制并获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审批[2013]71号》文件和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浦发改[2014]基字79号》批复,经报请浦城县委、县政府批准(浦城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4]16号),采用BT模式(Building—Transfer,即建设—移交)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浦城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招标人,委托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的BT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国道205浦城县城段改造工程(仙阳至余乐段部份)起点位于仙阳镇,桩号为K0+000(国道205线1915+385),终点位于浦南高速余乐互通与国道205线平交处,桩号为K18+200(国道205线K1933+636),主线里程18.2公里。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该项目已建成1.5KM,马莲河中桥至PU革5.06KM在建(其中:公路路基工程完成65%,桥涵工程已全面完成,污水管网敷设工程已完成101%,船渡河改渠工程完成76%),路面工程已开始建设;荣华山产业组团承建的4.85KM已完成招标,正在施工;剩余6.78KM尚未开工建设(含仙阳段3.32公里,余乐段3.46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41m。全线主要工程量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主车道、分隔带)路基防护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叉(互通)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本项目初步设计(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投资概算约11915.8万元人民币,其中建安费约7508.8万元。52、国道205渔梁岭隧道工程起点位于G205杉坊村,桩号为G205K1901+650,终点位于G205渔梁村,桩号为G205K1905+970,主线里程4.32公里,其中隧道长2.59公里。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0m。全线主要工程量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交叉(互通)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本项目初步设计(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投资概算约1.92亿元人民币,其中建安费约1.65亿元。3、省道302改线工程(城区北外环路)起点位于S302与S205重复线的延伸线吴山下村,桩号为K249+600,终点位于国道205浦城工业园区七里头,桩号为K257+478.3,主线里程7.878公里。设计标准为一级公路,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m。全线主要工程量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叉(互通)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本项目初步设计(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投资概算约1.54亿元人民币,其中建安费约1.1亿元。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205浦城县城段改造工程(仙阳至余乐段部份)、国道205渔梁岭隧道工程、省道302改线工程(城区北外环路)公路建设项目的BT投资人,中标后,BT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并承担风险,工程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后,将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移交给招标人。2.3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二十四个月,缺陷责任期二十四个月。2.4回购事宜:本项目回购方式为分期回购,回购期限为三年,回购资金来源为省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回购担保县国投公司。预计融资利息为回购时央行同期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回购时实际垫付的建安费,投资回报率为7%(不高于7%)。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最近十年具有一个62亿元以上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业绩。(2)投标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国有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10亿元人民币以上,2013年度企业净资产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3)投标人必须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自有资金不少于1.6亿元;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根据网络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纳招标资料费人民币2000元/份(包含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和打印投标报名单,同时在“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4.2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未参加投标报名,并将不予受理其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当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人代表处(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1月5日14时30分在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和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上发布。7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元)。10.联系方式招标人:浦城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责任人:王金华邮政编码:353400联系人:梁文孙电话:0599-2826973传真:0599-2829370招标代理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责任人:林金全邮政编码:353001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591-87526152传真:0591-875225352014年12月15日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浦城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项目责任人:王金华联系人:梁文孙电话:0599-2826973传真:0599-2829370招标代理机构(若有)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责任人:林金全邮政编码:353001联系人:吴斌电话:0591-87526152传真:0591-87522535项目名称浦城县国省道改造工程(BT)项目:国道205浦城县城段改造工程(仙阳至余乐段部份)、国道205渔梁岭隧道工程、省道302改线工程(城区北外环路)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浦城县1.2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4.6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58亿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投资概算的35%即1.60亿元。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205浦城县城段改造工程(仙阳至余乐段)、国道205渔梁岭隧道工程、省道302改线工程(城区北外环路)公路建设项目的BT投资人,中标后,BT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目所在地注册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并承担风险,工程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后,将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移交给招标人。1.3.2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1.3.3建设工期计划建设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1月19日1.4.1回购方式回购方式为分期回购回购期限为三年回购资金来源为省级交通项目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付款方式为分六期支付(每半年为一期),第一年支付4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30%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各自进入回购期,采用三年回购期方案,回购价款分六期支付,即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次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内回购方向投资方支付第一笔回购价款,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