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1、按合同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进场的特种机械,满足施工的要求,并造册登记。2、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前须认真检查特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不准将带病、残缺的机械投放到施工现场。3、施工起重机械和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进场后,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定位,并由持证上岗的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设备的,由承租、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报监理核准,合格后方能使用。4、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5、特种机械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6、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规程作业,并定期对特种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严禁机械带病转动。认真做好台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7、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使用、检修、维护、保养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8、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主持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工作。9、对所有进厂施工机械进行评审和验证工作,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10、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11、负责起重设备和其他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修工作。12、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设备及时组织维修。13、对外来检修的有关人员,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14、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15、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和各类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16、与外租设备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17、参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方案、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工作。18、对材料采购、保管、使用和发放过程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制订本部门相关的安全规程。19、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20、向经销劳保用品、防护器具的经销商索要经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检部门的安检报告或安检证,并将其与发票复印件一同交给安全生产领导组保管,做到采购安全劳保用品、防护器具样样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