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闫沁波重庆报道近日,四川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15年12月底前,组建由省级财政出资,地方政府、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当地金融界人士透露,四川发展集团和成都投资控股集团均有意作为主要发起人组建四川省级再担保公司。在银担合作上,四川省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未来将逐步把代偿分担模式推广扩大。再担保公司年底前完成组建2014年以来,由于四川多家规模较大的担保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分担行业风险的呼声颇高。在2014年7月的四川融资担保行业理事会上,即有多家担保公司呼吁建立省级担保公司。近期下发的《意见》指出,由四川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经信委、国资委、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等部门共同商议组建四川省再担保公司。《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通过新设方式,组建由省级财政出资,地方政府、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省级再担保机构。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发挥再担保的增信、分险和稳定作用,提升行业抗风险能力。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四川发展集团和成都投资控股集团均有意作为主要发起人组建四川省级再担保公司。但最终的主发起人还未确定。公开资料显示,四川发展集团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800亿,由四川省国资委直接监管,公司作为一个纯粹的投融资平台,没有下属企业,但持有22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股权。成都投控集团则是成都市的金融控股平台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50亿。四川省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意见刚下发不久,相关工作正在推进,本周各相关部门即会召开碰头会商议再担保公司组建事宜。除了再担保公司组建,《意见》中还明确表示,要大力发展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并要求各地要将发展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纳入地方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考核中去。同时《意见》要求完善政府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考核机制,降低或取消对政府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鼓励其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收费。银担分担损失范围逐步扩大受2014年相关担保公司风险事件的影响,成都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关系遇到一定阻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成都当地多家银行后获悉,依然有银行表示,与担保公司合作存在逐步收紧的内部管理要求。而新出台的《意见》中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不同所有制的担保机构一视同仁,探索建立合理的银担业务风险分担机制。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资质较好的大型担保机构在一些项目上可以同银行商谈分担风险,一般是要求银行承担代偿比例的10%-20%。四川省金融办相关人士表示,未来要扩大代偿分摊模式的覆盖面,对于资质较好的担保公司和相关项目都应该纳入到风险分担模式中来。“但往往是银行要求企业用贷款的10%左右购买理财产品,且在真出现代偿时,银行不会履行分担承诺。”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对此,《意见》中也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要求担保机构拉存款、做回报,不得在业务保证金之外收取其他保证金等。同时,《意见》还指出,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倾斜和窗口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贷款,可以不列入存贷比考核范围,对银行不承担风险或者只承担部分风险的,可以适当下调风险权重。此外,《意见》要求征信管理部门要不断健全信用信息体系,尽快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动产或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要完善融资性担保业务涉及的反担保物抵质押登记管理办法,比照金融机构同等条件及程序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办理相关抵质押登记。(编辑马春园)责任编辑:lwj礼品定制完!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