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编号办公B)及厂房(自编号厂房A)工程2幢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主)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经济联合社(成)圣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五年九月1总目录投标邀请函第1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第4章图纸及资料(另册)第5章评标办法2投标邀请函致:1.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编号[2015-440111-80-03-007534])批准,(主)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经济联合社(成)圣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办公(自编号办公B)及厂房(自编号厂房A)工程2幢监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招标内容:承包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与监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含消防)、建筑排水(含排污)、建筑电气(含防雷)、智能建筑、通风、节能工程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规模:地上9层办公楼(自编号办公B)及地上3层厂房(自编号厂房A),建筑面积19779.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下室建筑面积447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252.9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图纸为准)。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2.2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及实施):自甲方发出进场指令之日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2.3工程建设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南路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月日,施工总工期约360日历天(以施工合同为准);2.5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本工程采用最低价评标办法,如你单位对本工程的上述招标项目感兴趣,请于2015年月日时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月日时正,提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单位:(主)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经济联合社(成)圣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682283761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河区建中路66号东楼701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70708991383第1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2.1项目名称办公(自编号办公B)及厂房(自编号厂房A)工程2幢监理22.2.2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村南路32.2.3建设规模地上9层办公楼(自编号办公B)及地上3层厂房(自编号厂房A),建筑面积19779.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下室建筑面积447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252.9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图纸为准)42.2.4工程概算项目建安费暂定为人民币3300万元。52.2.5监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以不超过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基本目标。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的支出,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业主制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进度控制目标:以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基本控制目标,并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进行必要调整,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质量控制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2.3.1招标范围承包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与监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含消防)、建筑排水(含排污)、建筑电气(含防雷)、智能建筑、通风、节能工程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72.3.2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及实施):自甲方发出进场指令之日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83.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94.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104.2总监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申请人。1213.1监理报价方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报价精确到“分”,分以后四舍五入)1315.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6.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不设投标保证金155.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168.1投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2015年月日时前。正式投标人将需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发送到echeny@163.com或送达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东701室书面答疑时间:2015年月日时。1717.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18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主)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经济联合社(成)圣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6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提交时间:2015年10月19日14时15分至2015年10月19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14时30分51924.1开标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6开标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2027.1评标方法及标准最低价中标,即以所有有效报价中所报投标价最低者中标。2134.1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不设履约保证金22投标最高报价值本项目投标最高报价值为人民币70万元,投标最高报价值的80%为人民币56万元,投标价超过投标最高报价值的或低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80%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6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主)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沙亭经济联合社(成)圣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3“承包商”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4“招标代理”指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设计人”指。1.6“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2.2项目概况2.2.1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2.2.2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2.2.3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2.2.4工程概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2.2.5监理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及监理专业配套要求2.3.1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4.合格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4.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符合本工程项目类别相应资质的企业且具备承担招标工7程项目监理条件的企业,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3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或投标邀请书。4.4具备上述第4.2款资质要求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监理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4.5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4.6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4.7非经业主同意,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将该行为依法上报有关主管部门。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投标须知第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第1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8第四部分特殊条件第五部分合同附件第3章投标格式文件第4章图纸及资料第5章评标办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8.招标答疑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并发电子文件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答疑会会议纪要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结算的依据。8.3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或最后发出的补遗、修正等书面文件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