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第14号关于批准发布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自2015年5月30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国家标准委2015年5月8日—2—附件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一、2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二、5.1.1修改为:5.1.1高粱产于贵州省仁怀市及毗邻地区,符合GB/T8231要求的优质糯高粱。三、7检验规则的内容修改为:按GB/T10346、JJF1070的规定执行。四、删除8产品规格五、附录A修改为:—3——4—印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总局各司(局)、直属挂靠单位,全国各直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