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南國民中學教育儲蓄專戶運作良善桃園縣立興南國民中學教育儲蓄專戶實施計畫一、依據:教育部96年9月13日台國(一)字第0960137551C號令,訂定「教育部推動學校教育儲蓄專戶實施要點」辦理。二、目的:本校為照顧經濟弱勢、家庭突發變故之學生,使其順利就學,特別訂定本計畫。三、照顧對象:本校在籍學生,具有下列情形者。(一)低收入戶。(二)中低收入戶。(三)家庭突遭變故,致使其無法順利接受教育者。(四)前三款以外家庭之學生,但須協助方能順利就學之特殊個案學生。四、經費來源:(一)校友、家長、校內外善心人士捐款。(二)教育部學產基金挹注。(三)其他。五、設立專戶:(一)由學校開立專戶儲存經費,其經費收支採代收代付方式,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二)專戶名稱:「桃園縣立興南國民中學教育儲蓄專戶」。(三)專戶設立金融機構名稱:臺灣銀行中壢分行(四)帳號:04103809512-4(五)學年度決算後若有經費結餘,應發函內政部申請核准同意於三年內繼續使用該筆經費。六、捐款用途與補助標準:(一)所獲捐款用以補助第三點之照顧對象,使其順利就學。1.捐款為指定用途者,則依其指定用途支用。2.指定用途之捐款若有賸餘,經徵得捐款者同意後,得改用於其他個案之補助。(二)個案學生若己接受其他經費補助,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但其他補助仍無法解決其困難時,得依需要再予補助。(三)補助標準:每一個案學生之補助標準,由學校校務會議定之,以期能解決或減輕個案學生困難,使其順利就學為原則(附件一)。七、行政組織:成立本校教育儲蓄專戶管理小組(附件二)(以下稱管理小組),負責本校教育儲蓄專戶經費籌措、管理、開立收據、動支與將收支情形報縣政府備查,及相關業務推動事項。八、經費動支程序:(一)學校校長、教職員工自行發現或依家長反映發現需要協助之個案學生,得向學務處提出須協助學生之書面提案(申請表如附件三),經本校之管理小組審核通過後,撥款補助。審核前得依需要進行家庭訪問並填寫訪視記錄表。(二)專戶執行秘書依據補助範圍及標準,核定成案後,召開學校儲蓄專戶管理小組審核之。(三)經校長核定後,出納組將款項撥交接受補助當事人(學生)或學生家長或學生法定監護人簽收,憑證資料留存備查。(四)本專戶除「學生家境清寒,無法支付教育之必要支出者」之申請為每學期審核外,緊急或突發性之事件得為隨時申請辦理。九、捐款者之褒獎:捐款者之褒獎依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表揚之。十、徵信:(一)建立本校教育儲蓄專戶專屬網頁,每學期於其上公布徵信資料:1.校友、家長、善心人士主動捐款者:每學期將捐贈者基本資料(捐贈名稱或姓名、捐贈金額、捐贈年月及用途)及辦理情形公開徵信。2.如本校獲縣政府擇定向內政部申請聯合勸募許可,應依公益勸募條例及內政部許可函示規定辦理公開徵信。(二)每學年度定期上網公告經費收支及帳目,以昭公信,公告內容依資訊保護相關規定辦理。十一、其他:(一)本專戶於必要時得搭配申請其他社會福利(救助)或請公益團體協助。(二)學生意外事故發生時,同時配合團體平安保險申請,寒暑假期間發生事件,俟開學後一併辦理。(三)本計畫前項條文所載之申請表格,由學務處訂定之。十二、本計畫經校長核定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附件一桃園縣立興南國民中學教育儲蓄專戶補助標準項目申請補助事實補助金額備註一學生家境清寒,無力支付教育之必要支出者。1、補助午餐費用2、補助註冊費用3、其它必要之支出補助第1、2項依實際繳費金額補助;第3項由管理小組依個案情況核定。二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無力支付教育之必要支出者新台幣參仟至壹萬元整由管理小組依個案之情況核定附件二桃園縣立興南國民中學教育儲蓄專戶管理小組桃園縣立興南國民中學教育儲蓄專戶管理小組組織及分工職務人員姓名工作執掌主任委員校長李瑞琦綜理教育儲蓄專戶各項事宜副主任委員學務主任陳柄均協助主任委員辦理各項事務執行秘書訓育組長張志成受理教育儲蓄專戶補助申請委員教務主任徐如君協助籌募教育儲蓄專戶協助個案資料整理和審查輔導主任黃運衡總務主任曾志文教師代表陳新文教師代表王岱華教師代表董寧波會計主任黃素幸審核專戶經費動支帳務處理出納組長張世函開立補助相關支出帳務管理資訊組長鍾兆炫相關經費網路公佈事宜家長代表家長會長謝光輝協助經費勸募社區溝通聯繫註1、本專戶經費之籌募等事宜,由全校各處室共同承辦。註2、本專戶經費之動用、申請等事宜,由學務處承辦。註3、本專戶依會計程序辦理收支,存放於專戶代收款項下,並依支用程序依法核銷列帳。附件三桃園縣立興南國民中學教育儲蓄專戶教育補助金申請表申請日期:年月日申請人班級班級導師申請事由詳細事由住址/聯絡電話檢附證件名稱□診斷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戶口名簿□其他審核日期年月日審核意見□同意補助□不同意補助補助金額新台幣萬仟佰拾元整執行祕書審核委員副主任委員校長核示※本表審核通過後,正本一份送會計室,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後,由承辦單位留存。收據茲收到桃園縣立興南國民中學教育儲蓄專戶教育補助金新台幣萬仟佰拾元整此據學生班級:年班學生姓名:簽章:家長姓名:簽章:(或法定監護人)中華民國年月日興南國民中學教育蓄專戶經費收支及帳目(一)專戶名稱:「桃園縣立興南國民中學教育儲蓄專戶」。(二)專戶設立金融機構名稱:臺灣銀行中壢分行(三)帳號:04103809512-4(四)專戶收支:序日期摘要收入金額支出金額總金額196/12李瑞琦校長捐款20000元20000元20000元297/4/30教育部補助40000元40000元60000元397/9/5劉得熒捐款30000元30000元90000元497/12/29利息88元90088元598/1/10補助806二位學生10000元10000元80088元698/2/24補助17位同學代辦費、書籍費26808元53280元798/2/24補助806一位同學5000元5000元48280元※說明:1.教育儲蓄專戶運作至今已協助本校20位學生紓困註冊,令其可以順利就學。2.教育儲蓄專戶是可以動用本金為補助款,故需要不斷的挹注資源,期待可以幫助更多學子,讓孩子在困境中感受溫暖,營造溫馨校園,培養學子感恩的心。3.挹注資源積極作法:(1)校內教職員工勸募(2)親職教育日園遊會班級營收回饋(3)家長會動員勸募4.提出收支報告,希望家長與學校共同合作推動「教育儲蓄專戶」運作,以利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