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法律实务主讲人:王小菠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时间:2012年11月23日第一章债券介绍第二章债券发行的结构第三章公司债券第四章企业债券第五章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第六章如何开展尽职调查第七章制作法律意见书第八章案例第九章总结第一章债券介绍第一节债券的用途——企业融资渠道1、债务融资2、股权融资第二节债券的特征特征偿还性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第三节债券的种类1、公司债券定义: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主体:限于A股上市公司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但根据证监会最新的改革理念,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即将扩大到所有符合公司法定义的公司。核准机关:证监会债券种类2、企业债券定义: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主体: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国有企业(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国家发改委债券种类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种类4、可转换债券定义: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本质是一种期权。债券种类5、私募债券定义: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与公募债券的区别:信息披露程度低发行人标准低流动性差第四节债券的比较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监管机构证监会核准制发改委核准制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制发行市场交易所市场为主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一制度三规则七指引中介机构证券从业资质证券从业资质主承销商只能是券商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承销商主要是银行第五节债券市场发展路径第六节债券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1、现状2、前景第二章债券发行机构申请上报审批资金资金资金收入债券及佣金债券审计验资担保评级法律意见费用费用费用费用第一节参与债券发行的主要机构批准机构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承销商投资者担保人(如有)会计师评级机构律师交易市场2、中介机构第二节债券发行流程预计时间阶段工作内容前期沟通阶段确定募集资金投向,设计债券申报方案,准备有权机关决议T+1-T+60日发行申报材料制作阶段完成审计、评级和法律意见,设计发行方案和信用增信方式,组织承销团,制作全套申报材料T+61-T+120日发行材料申报审批阶段上报发行申请材料,获得正式批文T+120-T+125日发行实施阶段刊登募集说明书摘要,落实机构投资者并进行网点销售,将债券募集款如期划至发行人指定账户第三节债券共性问题一、净资产与募资额度募集金额净资产40%净利润债券余额二、募资用途筹集资金必须按核准用途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也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以及期货等高风险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政府鼓励的投向主要有循环经济、节能减排、自主创新、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民生工程等。募资用途均应提前披露;对于确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定多数通过,并提前披露。1、公司债券募资用途项目投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目前除房地产项目外,无特别限制;项目所需相关批准文件和手续齐全。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无比例约束。调整债务结构:用于偿还银行债务的,无比例约束。用于收购和兼并:2012年4月,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4.8亿元公司债券,明确募集资金将“适时进行兼并收购和新业态拓展”。湘鄂情公司债券是国内公开发行债券中首次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兼并,拓展了新的募集资金运用途径。2、企业债券募资用途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收购产权(股权):比照上述比例执行。调整债务结构:不受比例限制,但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补充营运资金:不得超过发债总额的20%。3、债务融资工具募资用途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目前除房地产项目外,无特别限制;项目所需相关批准文件和手续齐全;短融除外。收购产权(股权):无限制,短融除外。调整债务结构:无限制。补充营运资金:无限制。前提:提前披露募资用途。三、发行期限与发行方式公司债券:(一次核准、多次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首次发行,首次发行的规模不少于核准规模的50%;24个月内完成核准规模的发行;(3—15年)企业债券:(一次核准、一次发行)需在批准文件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发行。(3—20年)债务融资工具:(一次注册、多次发行)企业在注册有效期(2年)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企业如分期发行,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270天、365天、1年以上)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一次注册、一次发行)四、增信措施担保可扩大保险公司投资规模:2012年7月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同一期单品种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和有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的份额,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40%;投资同一期单品种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的份额,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20%。保险机构投资债券,一般要求债项评级AA以上。信用增进机构: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母公司担保:手续简单、增信效果明显,一般无需付费,对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情况、资信要求高,符合保险公司的投资要求、扩大投资者群体,有利于延长债券期限。第三方担保:手续简单,符合保险公司的投资要求、扩大投资者群体,需要与发行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情况、资信要求高,收费较高。担保公司:审查严格、周期较长、收费水平较高,对担保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情况、资信要求高,需要投资者对担保公司认可。资产抵(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以发行人与当地政府签署的BT协议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资产对企业债券进行质押担保)需要投资者的认可,资产的差异影响信用评级,增加资产评估的环节。注意:控股股东担保,需披露母公司情况,控股股东为控股型公司,其担保不能增信。五、评级证监会保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级主体最低评级企业债BBB-公司债A+中票最低BBB+短融AA-第三章公司债券发行条件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3、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4、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禁止事项1、最近三十六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4、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实务条件债项评级AA以上净资产15亿以上3年平均净利润在债券利息1.5倍以上实务条件资产负债率不超70%三年平均净利润达到债券利息1.5倍以上债项评级要求AA以上公司债券监管新变化不占用股权融资通道:建立独立于股权融资的债券审核流程,建立公司债券专岗审核,采用批量审核制度,发审会将取消债券审核数量限制。分类简化审核程序:AAA评级、净资产100亿元、期限短于3年且AA评级、定向发行,以上4类可更简捷免发改委批准:如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将不就产业政策征求发改委意见。大力简化审核程序:在审批阶段实行“三会合一”,以“一会”来代替之前的见面会、反馈会、初审会。在审核内容上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资信、偿债能力与措施等,对和债券融资关联度不大的内容尽量简化。公司债券发行法律注意事项※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之间需间隔一定时间(A股至少15天,H股45天),因此发行人需尽早召开董事会,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公司债券发行涉及担保事项,则需尽早与担保人签署担保协议,令其出具担保函以及关于担保事项的有权机构决议第四章企业债券发行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债券发行要点(一)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的申请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地方企业的申请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企业债券发行要点(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40%(1)同一集团母子公司同时发债,应同时满足下列标准:a、母公司累计发债余额不超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0%;b、子公司累计发债余额不超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0%;c、母公司和子公司合计发债余额不超过母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合计额的40%。(2)累计债券指的是“企业债+上市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债”总额,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发行要点(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1)由于可供分配利润操作空间比较大,实际操作中按照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来计算;(实际操作中要求企业债发行人3年连续盈利)。(2)三年内连续发债,是否要合并计算债券总额,要分情况。a、如果是短时间内连续发债,需合并计算。如09年下半年发了10亿债,10年上半年又发10亿,则需要合并考虑企业三年平均净利润指标是否能支撑20亿元债券的利息负担;b、如果间隔时间比较长,则不需要合并计算。如07年发了10亿债,09年再发10亿债,考虑到08年的年报里已经体现了07年发行债券产生的利息的影响,只需单独考虑相关净利润指标是否能支撑09年发行的10亿债券的利息负担。第五章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注册制2、余额管理3、中期票据4、中小企业集合票据5、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制1、强调非实质性判断。2、强调企业充分披露信息和中介机构尽职履责。3、强调投资者风险自负。4、强调市场自律管理。余额管理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如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则可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如发行人已经发行企业债、公司债或者可分离交易债的,需要从中予以扣除,剩余额度为可注册的额度。目前对于中央企业以及中央企业下属主要子公司(净资产占中央企业超过50%的子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计算额度时可互不占额度。中期票据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超(短)期融资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