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讲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解读:本条阐明了制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依据和目的。一.产品成本核算模式的历史沿革(一)国外1.变动成本法2.完全成本法3.双轨制特点:多数服务于核算和内部管理双层目标。(二)国内1.1992年以前:完全的全部成本计算法2.1992年至今:制造成本法(本质上也属于全部成本计算法)3.历年发布的有关成本核算办法和行业会计制度如原有《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4.本制度体现了对历年制度办法的继承与发展二.制定依据和制定目标(一)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2.《企业会计准则》(二)制定本制度的目标(意义)1.通过财务报告,向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产品(存货、营业成本)的有关信息。2.建立分层次的产品成本核算体系(1)本制度作为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规范,确定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和一般原则;(2)在本制度的统领下,充分考虑有关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分行业的产品成本核算规程。3.更好地与《企业会计准则》相衔接。如原有《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中,基本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核算要求与现有《企业会计准则》相抵触。4.为加强企业成本管理与控制,改变过去重核算,轻管理的局面。如本制度的第二十条:“……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多维度,是指以产品的最小生产步骤或作业为基础,按照企业有关部门的生产流程及其相应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合出产品维度、工序维度、车间班组维度、生产设备维度、客户订单维度、变动成本维度和固定成本维度等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再如,本制度的第四条等。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包括制造业、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其他未明确规定的行业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不适用于金融保险业的企业。解读:本条阐明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适用范围。一.本制度的行业划分(一)制造业(含电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二)农业(农林牧渔业)(三)批发零售业(四)建筑业(五)房地产业(六)采矿业(七)交通运输业(含仓储业)(八)信息传输业(九)软件及信息服务业、文化业(十)其他行业(含租赁业、商务酒店服务业和餐饮业等)二.本制度行业划分的理由和意义:(一)基本上覆盖了以往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核算办法所涉及的行业范围,有助于保持政策的延续性。(二)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基本一致,确保本制度行业划分的科学性,便于企业理解和操作。(三)涵盖了国民经济分类中的主要类型,确保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备广泛适用性.(四)考虑到金融保险业的企业在业务流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特点,规定金融保险企业不适用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提供的劳务或服务。本制度所称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解读:一.关于产品观点1:工业产品观点2:有形产品+无形产品(如服务或劳务)本制度:产品是指企业在其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在此基础上,对产品的外延进行了扩展,规定产品也包含企业提供的劳务或服务。二.关于产品成本(一)直接材料成本(可包括燃料及外购动力)(二)直接人工成本(三)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第四条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制、执行企业产品成本预算,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产品成本核算与管理各项基础工作。解读:体现了企业成本管理的诉求。也涉及《管理会计学》中规划控制会计、责任会计等内容。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能否归属于使产品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原则,正确区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解读: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人为地调节企业的产品成本乃至当期利润。产品成本核算的具体要求如下:一.划清营业性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二.划清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三.划清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四.划清各月份的费用界限五.划清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六.划清本月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费用界限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的类型、产品种类的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项目、范围,及时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企业产品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解读:一.企业根据产品生产过程的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产品种类繁简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的产品成本核算的对象分别为:产品品种、生产批次和生产步骤。二.企业成本费用归集、分配的方法繁多。如工业企业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有: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机器工时比例法、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比例法、直接成本比例法、产成品产量比例法和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第七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编制产品成本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成本、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产品成本及其变动情况等。解读:编制产品成本报表的说明:一.企业编制的成本报表,主要为了满足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成本信息的需要。(一)企业的经营者:关注生产经营消耗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矫正经营“轨迹”,降低成本增效。(二)股东等:关注投资本金的保全和盈利能力,以及债权的本息能否如期足额收回,这些都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二.企业成本资料不必对外报告;产品成本信息通常属于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为此,本制度并未对产品成本信息的披露和报告作出强制规定。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有关披露和报告即可。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解读:本条阐述了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一、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即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开设成本核算对象,是指为计算产品成本而确定的生产费用归集和分配的范围,是被计算成本的客体,是生产费用的归属对象和生产耗费的承担者,是计算产品成本的前提。二、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应考虑的因素(一)成本核算实体:如产成品或半成品;(二)成本计算空间:如各厂或各生产步骤;(三)成本计算时间:如月份或产品生产周期。三、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第九条制造企业一般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一)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产品品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二)小批单件生产产品的,一般按照每批或每件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三)多步骤连续加工产品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一般按照每种(批)产品及各生产步骤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产品规格繁多的,可以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解读:本条说明了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一、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及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通常如下表所列:产品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成本计算对象生产类型生产组织特点生产工艺特点成本管理要求品种法产品品种大量大批生产单步骤生产——————————多步骤生产不要求按步骤计算成本分批法产品批别小批或单件生产单步骤生产——————————多步骤生产不要求按步骤计算成本分步法生产步骤大量大批生产多步骤生产要求按步骤计算成本二、制造企业产品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包括:分类法、定额成本计算法、变动成本计算法、标准成本计算法等。如某轴承厂,可生产21大类、6000余种不同型号规格的产品。如产品规格繁多的企业,可以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即以产品生产类别为成本核算对象,以分类法为产品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第十条农业企业一般按照生物资产的品种、成长期、批别(群别、批次)、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劳务作业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解读:种植业——品种、成长期等畜牧养殖业——群别、生长期(生产型和消费型)等林业——种子、苗木、树种、批别、成长期等渔业——品种、捕捞期等第十一条批发零售企业一般按照商品的品种、批次、订单、类别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解读:批发零售企业——采购商品的品种等。需要注意的是零售企业主要经营方式包括经销和联销。联销(代销)方式下,不涉及商品采购,因此也不涉及成本核算对象。第十二条建筑企业一般按照订立的单项合同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单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的,按合同合并的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解读:建筑企业多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要求进行核算。第十三条房地产企业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解读: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组织方式包括:自建和外包。第十四条采矿企业一般按照所采掘的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解读:通常归为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的工业企业,与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的制造业类同。第十五条交通运输企业以运输工具从事货物、旅客运输的,一般按照航线、航次、单船(机)、基层站段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事货物等装卸业务的,可以按照货物、成本责任部门、作业场所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事仓储、堆存、港务管理业务的,一般按照码头、仓库、堆场、油罐、筒仓、货棚或主要货物的种类、成本责任部门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解读:一、火车、长途汽车、公交、船舶运输等业务业务类型:客运、货运业务成本对象:线路、航线、航次、单船、货物种类、基层站段等二、仓储、装卸业务业务类型:普通仓库、冷藏仓库、恒温仓库、特种危险品仓库成本对象:码头、仓库、堆场、油罐、筒仓、货棚、单车或单船、货物种类、成本责任部门三、场站、客运码头服务业务业务类型:加油、补给、维修等成本对象:场站、码头、单车、单船、单机(或航空公司)、线路、航线、航次等第十六条信息传输企业一般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解读:一、相关概念:(一)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包括:1.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2.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3.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4.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5.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它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6.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7.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8.无线寻呼业务;9.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二)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凭借公用电信网的资源和其它通信设备而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例如租用高速信息组成的传真存储转发网、会议电视网、专用分组交换网、虚拟专用网(VPN)、数据捡索、数据处理、电子数据互换、电子信箱、电子查号和电子文件传输等等业务。二、成本核算对象:电信企业等,通常按业务项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其中部分业务(如基础电信业务)可以分别具体客户进行明细核算。第十七条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科研设计与软件开发等人工成本比重较高的,一般按照科研课题、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开发项目、技术服务客户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合同项目规模较大、开发期较长的,可以分段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解读:一、软件产业包括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两部分。二、软件产业成本发生的特点:(一)开发成本很高、产品复制的边际成本很低;(二)沉没成本很高、付现成本很低;(三)人工成本很高、材料成本很低。三、成本核算对象:科研课题、项目、客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