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的风险收益非线性、投资策略灵活多变的特性,对投资者产生了很大吸引力,可以预见期权交易在中国衍生品市场将大放异彩。然而对于习惯了股票、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来说,对期权交易理念及投资技巧有着很多陌生和误解,下面就常见的期权交易误区作简要分析。用传统技术分析交易期权熟悉期货技术分析的投资者往往倾向于利用技术分析交易期权,然而这往往是片面的。首先,期权作为标的期货的衍生产品,传统技术分析起的是间接作用,即通过技术分析判断标的期货价格走势,进而通过标的期货走势判断期权价格涨跌。其次,影响期权价格的因素除了标的期货物价格,还有执行价格、波动率、到期时间、无风险利率四个因素,这使得期权价格变化复杂,期权K线凌乱不堪,也使得依赖于K线的技术指标失去意义。事实上,通过分析标的期货可以间接指导期权交易。在投资决策中,投资者倾向于使用简单的支撑位、阻力位,结合历史波动率和隐含波动率进行分析。同时也可以使用逆向心理分析,如通过多空比率指标寻找超卖或超买区域,再结合波动率以及支撑位、阻力位进行分析,则效果会更好。只买入期权买入期权亏损有限、收益无限的特性,使投资者陷入了最终会赚钱的心理暗示中,二元期权其实这是一种暗含“杀机”的交易。临近到期日,期权的时间价值衰减加速,尤其是对于虚值期权,越接近到期日,越没有可能从平仓或行权中获利,即使到期为实值,也需要实值超过时间价值损失才可以获利。与此同时,深度虚值期权权利金低,常常吸引投资者购买。事实上,这类期权获利概率很低,投资者需要注意未来损失权利金的可能性。大量购买此类期权,打算利用杠杆效应赚取大额利润的投资者更应该特别小心。此外,买入期权后也常常使投资者陷入选择困境。例如,投资者以.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个月到期的上证ETF认购期权。两周后,如果该期权的价值跌.元,那么他是以.元的亏损将其平仓,还是继续持有下去,寄希望于在剩下的两周内标的资产价格出现上升呢?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及时平仓,那么损失是确定的;如果等待下去,而标的资产价格并没有出现足够的上涨,仍然会遭受损失。假如继续持有一周,虽然标的资产价格有可能出现上涨,但随着到期日的临近,期权的时间价值会迅速消失,这抵消了标的资产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收益。尽管接近了盈利,一旦市场出现逆转,期权的价值就会很快蒸发,最终导致亏损。买入期权后,投资者必须长期忍受痛苦的煎熬,梦想某一天挣大钱,利润大大超过前期的多次小额损失。忍受这种煎熬对于大多数新入市的投资者可能不算什么,但是他们并没有认识到尽管一次买入期权的损失是有限的,而发生亏损的交易次数则可能是无限的。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很好地制订交易计划,购买看涨或看跌期权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损失。只卖出期权卖空期权的确十分诱人,这种交易的成功并不需要以正确预测市场走势或正确把握交易时机为前提。在卖出期权时,只要标的期货价格不出现极端走向,投资者就会盈利。该策略是不断赚取小额盈利的高胜率交易方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无忌惮的大量卖出期权,卖空期权最大盈利为期权权利金,而潜在亏损是巨大的,一旦标的价格出现极端变动,一次亏损可能会吞噬多次盈利。从海外市场的发展来看,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存货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来实现一定利润。与当前国内目前普遍采用的指令驱动制度相对应,做市商制度是由做市商为投资者提供买卖双边报价进行对赌交易,通过报价的更新来引导成交价格发生变化,因此做市商制度也叫做报价驱动制度。做市商制度存在两个重要特点第一,所有客户定单都必须由做市商用自己的账户买进卖出,客户与客户定单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第二,做市商必须事先报出买卖价格,投资者在看到报价之后才能下达定单。由这两个特点可以看出,做市商与人们平常所说的庄家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它是为保障交易的连续性,为标的公开报价,不能操纵相关金融产品的价格,也不能直接影响市场价格走势。总的来说,做市商制度存在如下意义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价格发现;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抑制价格操纵。根据市场上做市商的数量,做市商制度分为垄断做市商和多元做市商,其各自特点如下表所示从目前来看,股指期权的引入将会对国内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投资者对股指期权在抱有极大热情的同时,对期权的认知仍然有待加强。由于这一品种的特殊性,做市商这一角色在期权交易中显得尤为重要,它既可以引导市场合理定价,保证市场流动性,也可以在品种推出初期提高股指期权的知名度,推介该品种。然而由于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发展仍然较不成熟,无论从监管层还是交易所层面都对引入做市商制度采取很慎重的态度。我们认为,在加强做市主体的资格审查及监管的前提条件是,我国期权市场是迫切需要做市商这一交易制度的。因此,对于股指期权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提出如下建议首先,积极引入做市商制度,保障市场有效性。在股指期权引入初期,由于市场对期权这一品种的认知能力较弱。且由于期权相对其它衍生品来说,其定价更加复杂,若投资者不能有效地对股指期权进行定价,容易使价格长期较大幅度偏离价值。在此阶段,做市商可凭借其技术优势对市场进行有效引导,从而保证市场有序运行。其次,明确做市商资格管理。虽然中金所对股指期权做市商的审批拥有绝对的决定权,但仍应明确相应的管理规则,确定做市主体应符合哪些条件,以及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主体,及时取消其做市资格。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期货公司对衍生品交易更加熟悉,在人才与技术方面都有更加充分的储备,这一先天优势使期货公司更适合作为股指期权的做市主体。然而,当前期货公司尚不具备自营资质,监管方面亦存在较大制约,这限制了期货公司优势的发挥。因此,建议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期货公司适当放松相应管制,使其利用自身优势,推动股指期权的发展。最后,加强做市商风险控制与监管。做市商利用自身信息优势进行报价,在赚取价差利润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风险,如果不能对自身风险有正确的认识及相应的应对措施,就会使做市商在风险来临时受到较大冲击。此外,做市商也可能产生合谋导致垄断现象出现,因而有必要加强对做市商行为的监管措施,如开立专门做市账户,加强信息披露等。二元期权交易常见误区股指期权分析skndfvq二元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