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政府货物类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2011年装饰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SZCG20110296712、项目名称:2011年装饰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项目3、项目内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不含200万元)的政府采购装饰修缮工程项目,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内产生中标单位;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仍按现行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预选供应商数量为45家(其中一级资质25家、二级资10家,三级资质10家)。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1)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年审合格的专业公司;(3)供应商从2009年1月1日至今在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4)上轮预选供应商有放弃中标或履约评价不合格等行为记录的不接受其参与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凡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于2011年5月25日14时至2011年6月15日9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凡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89805900-689805300)。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6、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11年5月30日10时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于2011年6月1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或另行通知,望投标人予以关注。7、投递标书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6月16日9时30分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8、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9、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2-招标人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10、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详细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邮政编码:518034传真电话:0755-83948170网上操作咨询:89805900--689805300--6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8980590089805300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部分项目要求第一章招标项目要求一、预选供应商须知(一)适用范围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不含200万元)的政府采购装饰修缮工程项目,在预选供应商范围内产生中标单位;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仍按现行方式进行招标采购。(二)预选供应商数量预选供应商数量为45家(其中一级资质25家、二级资10家,三级资质10家)。(三)预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1、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加强对供应商的证照等资质材料、信誉、企业2009-2010年经营和纳税情况、购买员工社保情况、场地等方面调查核实并组织评审。如果有效投标供应商超过45家,则按综合评分结果和入围数量择优选择45家(其中一级资质25家、二级资10家,三级资质10家)入围;如果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45家,则符合条件的均可入围。2、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网站公示入围的预选供应商名单及其投标文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各界对入围供应商的资质、履约能力等监督。如无有效质疑投诉,则根据公布名单建立相应的预选供应商库。3、上述预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如与本招标文件其他的相关规定有不同或冲突,以上述规定为准。(四)预选供应商使用及定标方法预算金额在20万元-200万元以内的装饰修缮工程项目从预选供应商库中产生中标供-3-应商,并按以下办法定标:1.项目预算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且小于100万元的,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含标书答疑和现场勘察),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布财政预算金额,所有级别预选供应商均可参与应标,采用预算价格下浮12%抽签定标方法。2.项目预算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且小于200万元的,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含标书答疑和现场勘察),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布财政预算金额,二级及以上级别预选供应商可进行投标响应参与网上竞价,采用“N+2”定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注:“N+2”定标方式,即由集中采购机构向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布竞价公告,按照“N+2”的比例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范围(N为需要的中标供应商数量),以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形式分别列示供应商名称和报价发给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按所要求的中标供应商数量选择预中标供应商,并分别说明不选择其他供应商的理由(选择最低价者不需说明理由),由行政首长在该通知书上签字,采购单位盖章确认后,再送回集中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五)预选供应商的期限和管理办法为加强预选供应商库的管理,提高预选供应商质量,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加强预选供应商的考核管理,预选供应商有效期限暂定为1年。(一)严格考核预选供应商的履约表现。采用项目跟单反馈方式严格考核预选供应商履约情况,并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每个工程项目都必须由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网上填写《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见附件),向中心反馈预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并记入供应商管理库。预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市财政委政府采购办批准取消其预选供应商资格: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4、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合同的;5、有效期内对政府采购装饰修缮工程预选项目投标响应不足60%的;6、对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隐患的工程,经责令整改或停工,拒不改正继续施工的;7、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8、不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谈判约定以及采购合同要求全面真实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9、恶意质疑投诉累计2次的;10、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预选供应商资质条件的;11、无正当理由,被随机抽取后不参与谈判或被抽签中签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履约的;12、其它造成严重后或恶劣影响的行为。(二)动态更新预选供应商库基础信息。对供应商资质等级、注册资金等基础信息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当发生变化时,及时对预选供应商库进行更新。当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集中采购机构出台新的预选供应商相关的管理办法时,-4-本项目的预选供应商按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二、项目要求(一)服务要求以下服务是本次招标要求的基本服务,投标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响应和承诺的服务条件必须达到或高于以下要求:(1)遵守预选供应商库管理有关规定。(2)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与谈判或被抽签中签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履约。(3)确保项目质量。(4)及时完成项目。(二)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格式请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操作请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中的第18款有关规定。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资质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含工商营业执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认证、质量管理认证、企业信誉、企业经营和纳税情况等资质证书,证书原件备查)5.人员配备及购买社保情况证明;6.固定办公及生产场所情况说明;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说明: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格式在投标书编制软件中自动生成,该表不作为评标依据。软件中提示开标一览表有些必填项,投标人可填写“1”等数字符号)。(三)注意事项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第二章附件-5-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采购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至项目类别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评价(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为采购项目履约过程中,采购单位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预选供应商履约情况所用;2、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供应商具体合同履约情况填写该表并在“采购单位评价”栏内填写“合格”或“不合格”。-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日期:签发日期:单位:(盖章)附:代表人性别:年龄:工作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兼营: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联系电话:手机: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7-三、投标函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招标编号关于深圳市政府采购公务印刷协议采购招标文件,本人正式代表投标方(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内容包括: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资质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含工商营业执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认证、质量管理认证、企业信誉、企业经营和纳税情况等资质证书,证书原件备查)5.人员配备及购买社保情况证明;6.固定办公及生产场所情况说明;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本人代表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的。本人承诺: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招标过程中投标方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在中标后放弃中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中标。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7.我方同意如投标材料存在虚假,则自动退出预选供应商名录,并愿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方名称: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日期:年月日-8-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状况证明,包括但不限于:1、工商营业执照;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4、环保认证;5、质量管理认证;6、企业信誉;7、企业经营和纳税情况等资质证书(1)利润表;(2)2009-2010年在深圳地区的纳税记录。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注:投标人的财务报表须提供经审计的2009-2010年度的报表(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