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整治达标验收b标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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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序号考核项目是否1、企业是否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安全生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中必须包含有职业卫生工作内容)。2、是否成立或指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3、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及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1、企业是否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2、企业是否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3、企业是否有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4、投入整改资金。1、企业是否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2、是否建立了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评价制度。3、是否建立了职业危害申报制度。4、是否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5、是否建立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6、是否建立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与职业病事故报告制度。7、是否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管理制度。8、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喷漆间是否独立设置。2、喷漆间是否采用进风出风、正负压相结合的通风方式。3、喷漆间是否使用水帘(水幕)降毒和流水排毒的措施,保证喷漆间毒物及时排出。4、木制家具企业应在以下工序设置通风净化装置:(1)锯、刨、铣、磨床、砂轮机等生产设备的产尘部位,是否设局部排风除尘装置。(2)干法打磨工作台(室)是否设置下抽风或侧抽风的吸尘装置,打磨位置不固定时是否应采用移动式除尘装置。成都市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整治达标验收标准二、制度建设情况一、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二、整治工作情况三、作业场所整治管理情况万元(3)涂胶、擦色、调漆、手工涂漆、晾漆等作业场所是否在相对独立空间并设置相应通风装置。5、金属家具企业应在以下工序设置通风净化装置:(1)焊接作业点是否在相对独立空间,是否装设固定式或移动式局部通风除尘装置,保证送入足量的新鲜空气。(2)除锈或清除旧漆作业是否设置局部的抽风系统和除尘装置;6、作业场所是否设置有职业危害公告牌、告知牌等警示标志。7、作业场所是否公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1.锯、刨、铣、磨作业时,劳动者是否佩戴防尘口罩、塞栓式耳塞或耳罩。2、干式手工打磨作业时,劳动者是否佩戴防尘口罩和护发。3、擦色、调漆、喷漆作业时,劳动者是否穿着液态化学品防护服,佩戴防渗透手套、护发帽和防毒面具。4、焊接作业时,劳动者是否穿着焊接防护服,佩戴电焊手套、防烟尘口罩和焊接眼护具;5、金属打磨作业时,劳动者是否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冲击眼护具。6、清除旧漆作业时,劳动者是否穿着液态化学品防护服,佩戴防渗透手套、防毒面具和眼护具7、是否组织接害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8、是否按照法规要求对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1、职业危害是否向安监部门进行了申报。2、企业是否对作业场所现场职业危害因素定期监测、检测。3、是否对接害人员进行一年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并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4、是否为接害员工建立一人一档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说明:一、否决项:以下六项中有一项为否定的,则判定专项整治不合格。1、未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确定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2、企业未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的。3、作业场所未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4、企业未按规定对接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5、喷漆车间未独立设置进风出风、正负压相结合通风方式的。6、其他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未设置抽风排毒设施。二、在验收中没有出现否决项,但其它考核项中有超过8项判定为“否”的,则视为整治不合格。四、个体防护措施三、作业场所整治管理情况五、整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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