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项目组织管理与实务操作规程杨博钦(MBA&Ph.D)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中国融资租赁人才培训计划/融资租赁专业人才培训班(2008年6月21日北京国家行政学院13911821136)目录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融资租赁项目组织管理体系第三部分:融资租赁项目实务操作规程附件:租赁项目可研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加强租赁项目管理,提高项目①申请、②筛选、③立项、④尽职调查、⑤审查、⑥评审、⑦审批、⑧签署、⑨放款、⑩收租、⑾总结、⑿租后管理等业务操作的规范性,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产质量,根据融资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程。第一部分:总则总则(续)租赁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调查、项目审查、项目后期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即租赁项目的调查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租赁项目的审查由公司风控部与合规部负责,租赁项目的后期管理由资产管理部负责。租赁项目管理实行“风险控制优先,兼顾效益”的原则。公司设立“项目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会)。评审会是公司租赁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公司租赁项目授权的主体。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租赁品种和租赁项目的管理。第二部分融资租赁项目组织管理体系(一)项目评审委员会(二)风险管理部(含合规部)(三)业务部(四)金融部(或资金部)(五)资产管理部(六)财务部(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评审会成员由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及行业专家组成。评审会成员由公司任命。评审会职责如下:1、负责公司租赁政策的审定;2、负责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3、负责公司所有租赁项目的终审;4、负责对租赁客户重大违约事项处置方案审定5、负责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二)风险管理部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评审会租赁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下设项目审查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客户管理中心。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公司租赁政策、管理办法的拟订;2、负责公司所有租赁项目的审查;3、负责租赁项目相关法律文本的审查;4、负责监督法律文本的签订及后续法律手续的办理;5、负责租赁项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6、负责租赁项目的后期管理和租金催收;7、负责租赁客户违约事项的处理;8、负责公司评审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业务部门公司租赁业务部门负责租赁项目的开发、调查。具体职责如下:负责租赁业务品种、租赁客户及租赁项目的开发;负责租赁项目的调查及调查报告与租赁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撰写;负责租赁项目审批后放款手续的办理;必要时协助风险管理部对风险项目的管理;负责租赁业务市场信息的收集。(四)金融部公司金融部(或资金部)负责与融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联系及租赁资金的筹措。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与商业银行等资金机构业务联系;2、协调租赁项目的融资;3、协助业务部门开拓市场。(五)资产管理部1、负责租赁资金的投放;2、负责项目租后管理(档案管理、收租、复查)3、负责项目突发事件的处理;4、协助其它部门相关工作。(六)财务部1、负责租金到帐的查询;2、负责欠租台帐的管理;3、负责租金计算的审核;4、负责有关租赁项目资金的调拨;5、负责租赁坏帐准备的提取与冲销。(一)客户申请(二)审核筛选(三)初审立项(四)尽职调查(五)完全审查(六)集中评审(七)有权审批(八)签署合同(九)投放款项(含预付款)(十)收取租金(十一)总结项目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十二)项目后期管理(十三)例外事项处理第三部分:融资租赁项目实务操作规程(一)客户申请客户根据自身的需求,向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的初步申请,并报送客户基本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代码、项目批文、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3年及近期财务报表等。(二)审核筛选业务部们对客户报送的基本材料进行初步分析、调查、筛选。如项目基本可行,则撰写项目立项报告报送风险管理部,请求公司初步审查立项;若不行,则及时转告客户,说明理由,并向客户退还项目资料。(三)初审立项项目客户经理申请租赁项目立项,应向风险管理部项目审查中心提交《租赁项目立项申请表》、承租申请人和担保人财务报表、租赁项目初步方案。风险管理部协调组织召开立项会议。立项会议固定为每周二时间召开。项目客户经理应于每周四之前将立项所需材料提交至风险管理部项目审查中心。立项会议参加人员立项会委员:评审会专职负责人,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立项会议参加的部门及人员:评审会专职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及业务部相关人员;承办业务部负责人、主办项目客户经理等。立项会主要内容主办项目客户经理就申请立项项目的可行性及初步方案进行陈述;对项目融资金额、期限、利率、保证金、担保、保险、租金支付方式、是否聘请专业律师、初步融资银行等内容给出公司意见;立项委员签署是否同意立项的意见书;风险管理部记录、整理后,形成会议纪要,一式三份,一份上报评审会主任,一份下发承办业务部门,一份由资产管理部存档。立项后续工作租赁项目经审批同意立项后,项目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客户,由客户向公司提交正式《租赁项目申请书》,同时项目客户经理应立即提供承租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和比较完善的《租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给风险管理部和金融部。并根据项目立项意见进入调查落实阶段。金融部根据立项意见及时与有关银行联系以落实项目融资。立项申请项目被否决后,项目客户经理也应及时通知承租申请人,说明理由,并返回有关项目资料。(四)尽职调查项目客户经理围绕经立项的租赁项目,搜集有关资料、进行实地调查,并出具《租赁项目调查报告》。租赁项目调查阶段,若要调整立项会议确定的租赁项目方案,项目客户经理应以《租赁项目调整传签单》的形式提出调整申请,经业务部长和评审会员传签同意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方案进行。项目客户经理协调安排公司领导、风险管理部、金融部、融资银行进行实地考察。风险管理部提交《实地考察报告》上报评审会。项目客户经理出具上述报告后,填写《租赁项目审查表》,并连同所收集的项目资料,一并交租赁业务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审签。(五)完全审查(1)一、风险管理部收到租赁业务部门报审的资料后,应当着重以下方面审查:1、完备性审查1)资料的完备性。根据《租赁项目申请资料清单》,审查所提交的租赁业务资料是否缺漏2)方案的完备性。审查租赁方案中有关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有关购买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保理合同)、担保合同、委托协议等是否完备。2、合规性审查1)项目的合规性。审查租赁项目的审批文件、环评、安评,判断项目是否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条件的合规性。审查租赁项目有关期限匹配、利息及租金偿付、担保条件等是否合理。3、有效性审查1)承租资格的有效性。审查承租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贷款卡是否通过年检;2)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审查承租申请人及担保人在租赁合同及契约性文件上的签章是否经过内部必要的授权;3)物权担保的有效性。审查抵押物、质物的产权是否明晰,抵押物、质物价值与评估价值是否相符。4、一致性审查最终确定的租赁项目方案与立项会议确定的租赁项目方案是否一致,调整之处是否有书面批准文件。(五)完全审查(2)二、风险管理部对租赁项目进行审查后,出具《租赁项目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当体现以下内容:最终确定的租赁项目方案与立项会议确定的租赁项目方案是否一致;认为业务部门的分析意见是否充分、全面和合理;对业务部门的分析有哪些不同或补充意见;有哪些需要业务部门补充调查或补办手续的内容;有关控制风险的建议。(六)集中评审风险管理部将《租赁项目审查意见》连同《租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评审会评审;评审会通过例会或会签方式对租赁项目进行讨论,并由各评审委员在《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并表决;根据各评审会《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表》中的表决结果,由风险管理部制作《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记录表》,并由评审会主任签发。(七)有权审批在授权权限内,评审会主任的签署为最后审批意见;如超过授权权限,则报请公司董事会审批。(八)合同签署(1)一、租赁项目审批通过后,项目客户经理应当根据《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记录表》的审批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资料,并及时与有关项目当事人联系,落实有关租赁合同的签署事项。(八)合同签署(2)二、法律文件的核验对有关租赁当事人身份及法律文件的有效性核验实行双人负责制,即由项目客户经理与风险管理部委派人员一同前往当事人住所地进行实地核验。核验内容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及(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法律文件上的签章。当事人法律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的,核验人员应亲自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要求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要求其当面在法律文件上签章。当事人法律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核验人员应亲自核验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要求其在各自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要求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同时要求委托代理人在法律文件上签章。核验手续办妥后,核验人员应向公司出具《项目核验声明书》)。(八)合同签署(3)三、公司对外签署法律文件的程序:租赁项目经项目评审委员会终审通过;项目客户经理将法律文本送交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中心审查,由法律事务中心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部门以《呈批件》形式并附上《法律意见书》、《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记录表》报公司领导审批;董事长根据业务情况授权有关人员签署法律文件,由董事长秘书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办理担保与保险事宜(1)一、租赁项目有关合同文本签署后,项目客户经理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所有权登记、抵押物登记、保证金收缴、保险投保等手续。二、租赁项目除了采取保证担保、回购担保外,应尽量争取抵押担保或收取10%-30%的保证金等物权担保方式,以加强项目当事人的债务责任,减少项目风险。办理担保与保险事宜(2)三、租赁项目除项目评审委员会批准可以不予投保外,原则上均需对租赁物进行保险,具体要求如下:租赁物由租赁公司自行投保的,由风险管理部和租赁业务部门共同设计保险方案、保险险种,风险管理部负责选择保险公司及签署保险合同等相关手续。租赁物由承租人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险种的选择,保险方案的设计,及保险合同的签署,由租赁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共同负责。所有保险协议、保单、批单等保险文件由资产管理部归档保存。银行给予配套资金且保险受益人为融资银行,或受益人为公司但保单需质押给融资银行的,应将保单复印件交风险管理部归档保存。(九)租赁资金发放(1)一、有关租赁项目法律手续全部办妥后,租赁业务部门应当填写《租赁项目放款(申请)通知书》,并连同全套项目资料送交风险管理部审查。(九)租赁资金发放(2)二、风险管理部与资产管理部对放款前资料及手续的审查,应当着重以下方面:填写的完备性。审查租赁合同及契约性文件的打印及空白处的填写是否有误,签章处是否正确、清晰;租赁方案的合规性。审查租赁方案在有关合同上的表述、填写与公司最终审批文件上的要求是否一致;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审查承租申请人及担保人在租赁合同及契约性文件上的签章是否经过其内部必要的授权;物权担保的有效性。审查保证金是否收妥入帐,质物是否移交公司占有,抵押物是否办妥抵押物登记手续。(九)租赁资金发放(3)三、风险管理部与资产管理部对放款前资料经审查无误并在《租赁项目放款(申请)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后,附上由评审会主任签发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记录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四、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财务部凭《租赁项目放款(申请)通知书》办理资金发放手续。(十)收取租金租赁合同生效后,主要由资产管理部负责督促承租人按约定支付租金(业务部主办人员与财务部协助);租赁公司按约定收取租金后向银行按期还本付息;租金保理后,承租人直接将租金支付给银行;租赁公司出具租金发票。(十一)例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