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编号管理办法1.0目的为加强公司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0适用范围本公司3.0权责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及监督实施。4.0定义无5.0控制要点5.1资产分类及分类编码方式5.1.1办公用品5.1.2办公设备5.1.3机械和器材5.1.4工具、器具和管理用具5.1.5运输设备5.1.6房屋和建筑物5.1.7家私和固定装置5.2分类编码方式5.2.1固定资产卡片中机器设备编号用8个字符组成,各字符代表意思如下:XXXXXXXXA、第一位为区别资产类别符号,用各类资产的英文名称的第一个字母表示。B、第2-4位为固定资产编号,按购置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C、第5位为鉴定该固定资产是由N个独立体组合而成,有数字“N”表示,例如:电脑设备为键盘、主机、显示屏3个主体组合面成为一个固定资历产,故此符号用“3”表示。D、第6-8为固定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分类存档编号,以方便日后固定资产维修及清理工作。5.3建卡列管5.3.1固定资产购入或取得所有权后,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固定资产增加单)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或建筑设备登记卡,一式三联,第一联人力资源中心留存,第二联送财务中心,第三联责任部门留存。5.3.2人力资源中心应将登记卡按固定资产分类编号原则编号,分类(规)归档保管,并另设固定资产凭证袋,把各项固定资产取得凭证、文件、图纸等资料套入保存。5.3.3财务中心应将登记卡作为会计辅助分类帐使用,按法令规定定期填写折旧金额及帐面净值。5.3.4责任部门应将登记卡作为保养资料卡使用,填写每项固定资产的维修记录。5.3.5登记卡每卡限载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如附属物无法单独计算其价值者,应合记于一卡。5.4维护保养5.4.1人力资源中心订立各项资产的保养作业规范,并督促使用部门按规范执行维护工作。5.4.2人力资源中心物管员、生产电工应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5.5盘点抽查与财产标签5.5.1人力资源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视公司实际需要盘点固定资产,其作业方式依本公司《财务盘点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5.5.2人力资源中心应随时查核各使用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生产中心除外),以了解登记卡所载的名称、规格及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有无管理不善,无效使用或闲置等不良情况存在。若发现有异常或不良情况存在,应即通知及协助该使用部门请其改善,情况严重者应另呈报权责领导批示处理。5.5.3人力资源中心须制作财产标签(生产中心除外),凡本公司财产均须粘贴标签以利保管和盘点。5.6编号管理的实施5.6.1人力资源中心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级部门,各使用中心、部门为固定资产管理二级部门。5.6.2人力资源中心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5.6.3人力资源中心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存放地点、保管部门(人员)、累计折旧、维修改造以及资产处理等资料完整记录下来,除有助于维护资产的安全外,将来在申报公司所得税及保险理赔时亦有依据。5.6.4财务中心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财务中心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5.6.5财务中心和使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中心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5.6.6为使固定资产维持正常使用功能,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定期或不定期的维护保养及维护作业应彻底实施。5.7固定资产购置5.7.1人力资源中心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作业期间,各部门将下一年拟购置固定资产编列于年度预算书内,经权责人核准后据以实施。5.7.2使用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有关规定填写请购单,如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应另检附固定资产计划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人力资源中心审查后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5.7.3董事长/总经理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专用固定资产需签订供货合同。5.7.4依据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5.8固定资产的保管5.8.1保险:人力资源中心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投保。5.8.2保管: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5.8.3转移:固定资产转移、调拨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须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人力资源中心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5.8.4出售: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人力资源中心须写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财务中心根据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帐务处理,并开具发票或收据收款;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发货手续。5.8.5出租和外借: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人力资源中心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签呈董事长/总经理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5.8.6报废:固定资产报废,由人力资源中心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董事长/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进行实物处理。5.9财务管理5.9.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人力资源中心按年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财务中心核查落实后,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财务中心依据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帐务处理。6.0相关文件无7.0记录表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