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亮核山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招标书一、主办单位:三亚烨圣实业有限公司二、项目名称:《三亚市亮核山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三、项目背景:亮核山位于三亚市凤凰镇桶井村三亚绕城高速和海南西线高速交汇处,距三亚市主城区15公里左右。区域旅游交通优势明显,距三亚重要的旅游景区:天涯海角、南山、西岛等都非常便捷,项目建成后可发挥旅游集散地的功能。亮核山的旅游开发可以丰富三亚的旅游产品,调整旅游产业结构,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添砖加瓦,还可保证三亚凤凰镇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区域的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旅游新产品的开发建设,满足广大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四、项目概况《亮核山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以亮核山的区域优势,景观和文化特色为基础,整合资源优势,深度发挥资源价值。依据三亚旅游产品的开发脉络,项目开发可从以下七大主题文化进行规划设计:一、汽车营地;二、休闲观光农业(包括农副产品的深加工);三、热带雨林文化;四、热带影视基地;五、黎族文化体验;六、度假养生;七、山地运动。七大主题文化既是个体,又是亮核山旅游文化的支脉,紧密的维系在亮核山景区。规划中要考虑森林公园的规范要求,要将保持生态环境和资源放在首位(项目规划范围内大多为林地),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按国家五A级旅游景区标准进行规划设计。(一)、项目策划范围本次策划范围为3.5平方公司(详见地形图)。(二)、空间上以整合亮核山资源,完善建设七个主题文化。突显亮核山文化自然风景和园林特色,通过项目建设,体验感知、各种展览,展现亮核山旅游魅力。(三)、利用独特的地理及自然优势,体现农、林、山、水格局;设计结合地形,保证良好的景观界面,展现山水景观特色。(四)、在揭示景区文化内涵的同时,以现代人的审美情趣为契合点,搭建亮核山旅游文化体验的平台,在传承中创造,在创造中创新。五、项目招标目标在对亮核山旅游景区现状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市场需求,科学测定市场规模,对亮核山旅游景区的客源市场和旅游产品进行准确定位,提炼出明确的景区主题形象和开发建设的基本思路,科学确定景区的空间布局,确定理性的投资规模。确定亮核山旅游景区的主题形象和开发建设的基本思路,制定亮核山旅游景区的旅游开发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六、方案设计主要内容1、原则:(1)设计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2)突出特色——应深入挖掘三亚历史文脉和地域文化,集中展示该景区深厚的文化内涵与自然特色。紧扣当代旅游文化的脉搏,做到唯我独有,国际一流。(3)应结合周边风景旅游资源,合理组织旅游线路,以达到引深城市空间的目的。(4)开发与保护相结合——以保护为前提,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做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永续利用。(5)设计的概念性方案鼓励自由发挥与创作,合理组织亮核山景区整体空间景观脉胳,对影响景观形象的主要要素,如入口、通道、节点、轴线、地标及临山地带、特色区域等提出设计概念及控制要求,形成具有特色魅力的景区形象,但应充分注意实施的可能性。2、主要内容:(1)项目主要功能定位(结合亮核山七大文化区特色和现代旅游需求设计旅游观光、文化娱乐及其他参与性旅游等功能)。(2)开发建设主要思路、空间布局、建筑风格。(3)景观环境脉络设计(紧密切合亮核山七大文化区主题与现有环境格调相协调)。(4)投资规模:八至十亿人民币。七、规划设计成果的要求1、各参加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本文本相关规定,充分表达景区设计的内容。要借鉴国内外优秀旅游景区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景区的资源优势,突出各大景区的特色,合理布局规划区域内的景观点,明确景观视廓,塑造特色景观,合理设计规划区域内道路交通和各项生活必要设施,深刻体现融生活、会议、商务、休闲、度假等多元化为一体的开发思路;符合本项目生态化、景观化的建设目标。2、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均采用中文版本(也可以中英文对照,若中英文内容不符时,以中文为准)。八、投标人资格要求:1、国内设计单位应具有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2、国外咨询设计公司(机构)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3、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4、拥有一批专职的、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知名度的国内外旅游规划与旅游营销策划专家。5、近3年内曾主持过国家级旅游景区发展规划、或国家重点旅游城市发展规划,并取得较好成果。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一切争议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解释。九、参加设计单位应提供的材料:1、设计单位简介。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简历。5、近3年内曾设计过类似该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文件。6、联系办法(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联系人等)和常设办公地址。十、本次方案征集的时间安排及程序如下:1、2011年4月20日前,发出邀请公告,受邀请单位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4月25日下午17:30。2、2011年4月26日前,对受邀请单位资格进行预审,确定3家单位进行编制,并发邀请函。3、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10日,组织受邀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答疑会。4、2011年5月11日—6月10日完成设计方案。5、2011年6月11日—6月20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6、2011年6月21日公布评审结果。十一、提交成果的形式要求1、文本文件:A3幅面文本6套,其中一套须法人代表签章。2、成果光盘:两套。光盘中内容需包括PowerPoint汇报文件、图纸的DWG文件、JPG文件及说明书WORD文件。动画及渲染图等图片的电子文件应采用中国内地通用的应用软件制作。3、设计方可根据表述需要附送除上述要求以外的其他形式材料(如录像带、幻灯、模型等)。4、成果汇报:采用PowerPoint方式,时间为20分钟。5、入选的设计单位应于2011年6月10日17:30时前提交设计成果。若以邮政方式递交成果,以到达邮戳时间为准。十二、评选方式及费用支付方式1、方案提交时间截止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综评入选1名,中选方案的设计单位获得继续编制本项目的“总体规划、重点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权,未中选方案的设计单位,凡按本文书规定报送设计成果文件,并经方案评审委员会审查符合本文书要求的,主办单位支付稿酬20万元。所有创意策划方案及概念性规划作品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属主办单位。2、本次方案征集主办单位均以人民币支付境内外参加单位的酬金。3、方案征集主办单位在收到各参加设计单位的收款收据正本后30天内支付设计费。各参加设计单位所获酬金的税金自理。4、本次方案采用由三亚烨圣实业有限公司自行组织评审或邀请全国著名专家、学者进行评审的方法。十三、其它条款1、规划方案设计成果及深度应符合相关国家规范、规定要求。2、有关本次招标的争议,诉讼、仲裁单位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3、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作品使用权归方案征集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成果,在征集活动后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的方案。4、所有参加单位的设计方案在评审后不退还。5、本次方案征集主办单位制作的设计文本或任务书及相关资料均以中文撰写,相关会议也以中文为会议语言。6、参加的设计单位在此前所收到的邀请函、通知等文件内容与本文书不一致时,以本文书为准。7、如对本文书有疑问,可在主办单位组织的答疑会上提出或会后5天内致函(传真、电子邮件)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将在收到函件后5天内统一书面答复。8、参加设计单位报送的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提交的成果出现标明本机构身份的各种标志;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本文本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将设计任务转包其它单位;未经方案征集主办单位同意与其它单位合作。视为无效的成果将不提交评审,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9、本征集文书的解释权归本次方案征集主办单位三亚烨圣实业有限公司。10、主办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11、本次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主办单位将不对评比结果进行解释。参与方案征集的各家设计单位对主办单位的组织活动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询问。12、凡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书的所有条款,并按本文书规定条款完成设计方案。十四、注意事项在概念性规划编制阶段,主办单位只负责提供相关资料、接待考察安排、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应征单位自理。十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三亚市凤凰镇海坡148号邮编:572000联系人:胡长河联系电话:13907638716E-mail:499293890@qq.com资料清单1、《三亚市志》2、三亚市地图3、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4、1:10000地形图5、亮核山周边地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