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操作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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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活动种子教员王荣年2017年5月,贵阳所有培训内容均可赴企业内训!更多培训课题请联系会务组!会务组联系人:刘雨15210869598QQ:641708939《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注意:只要采用了“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投标活动环节包括:①招标-②投标-③开标-④评标-⑤定标-⑥签约都要符合《招投标法》的法律规定。招投标活动有关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共六章68条,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共九章88条,2003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共七章85条,2012年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共八章79条,2015年3月1日实施)……以及其他人大发布的相关《法律》及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行政法规》。注意:上位法和下位法在法律效力上的区别。(2013-2017)有关(新)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7-2-21)(二)《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3月11日第23号令)(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13-9-26)(五)《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2014-12-31发布)---------------------------------------------------------------------------------------------------------------------------------------------有关建筑业的政策文件(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八)《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九)《关于推进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十)《住建部关于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十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十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2017年5月实施《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7-2-21)(七项措施简介)(1/2)一、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四、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强承包履约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通过工程预付款、业主支付担保等经济和法律手段规范建设单位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7-2-21)(七项措施简介)(2/2)五、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培养建筑人才,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六、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力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七、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加强中外标准衔接,提高对外承包能力,鼓励建筑企业积极有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对外经济合作战略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2017年5月实施(简介)(1/2)一、突出建筑设计招标投标特点,繁荣建筑设计创作。《办法》在原有建筑设计方案招标的基础上,增加了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设计团队招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从事项目设计的人员构成、人员业绩以及从业经历、项目解读、设计构思、投标人信用情况和业绩等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二、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办法》规定了招标文件应当明示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以便设计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要求招标人确需另行选择其他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2017年5月实施(简介)(2/2)三、充分体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办法》修订中贯彻了“放管服”改革要求,为简政放权,取消了招标资料备案以及审核的规定;依据WTO协议中建筑设计开放承诺,取消了关于境外设计单位参加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审批的规定四、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办法》规定了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异议处理的要求;明确了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了重新招标的情形;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个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对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成立本次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1)企业内部监督(审计)办公室;2)技术工作组;3)商务(法务)工作组;4)后勤服务及保密工作组;5)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6)清标工作组(如需)。招标监督机制的建立和严格程序操作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内部监督办公室招标活动监督投标文件收录监督开标现场监督定标合法性监督签约合法性监督程序见证(程序性监督)监督意见(实体性监督)评标监督我国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制度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讨论: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所需的“供应链”采购,是否需要招标?工厂扩大规模新增大型库房某国有肉食食品加工厂因扩大生产规模,经规划部门批准需新增建一两层冷库,建设面积4000平米,使用工厂自有资金,预算540万元。工厂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与一家熟悉的施工单位签署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560万,缺口也由厂方自筹。竣工投产当年,审计部门因资金突破预算,就采购方式提出质疑。问题:国有企业内部工程应采用何种方式采购建设?案例-自愿招标项目的定标原则XXX石化公司属于民营企业。因生产规模扩大,需要新盖一个1500平方米,四层的厂房。公司决定对厂房的施工自行公开招招标。经公告后,有四家企业报名参加,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开标时四家均按时递交了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经评标小组评审,推荐了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A、B、C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并在公告媒体上对候选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经招标人(石化公司)决定由第三名中标。但是第三名因公司重组声明放弃中标权,于是招标人(石化公司)选择了由候选人之外的第四家D公司中标。前三家公司遂将不同意见反映到了当地行业招标监管部门。问题:招标人(石化公司)的做法有什么不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规定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公安局招标网络工程施工某市政府指令市公安局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本市重要街区监控录像网络系统,预算为46万元,本省政府采购必须招标金额限度为50万元。市公安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施工总承包方。方案报给市财政监督部门,未得到批准。问题:政府采购工程都必须公开招标吗?注意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规定具有强制性意义。可以不招标情形《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注:[可以不招标的项目]①如何理解(二)项中“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案例)②理解(四)项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在建装焊平台可以不招标吗某船舶基地进行扩建,经批准划分5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其中对共享装焊平台标段进行施工采购时,基地发现平台已有施工单位为另一个平行发包工程正在建设施工中,认为该标段若招标将影响施工,所以准备以追加合同的方法由在建施工单位继续施工,既可以节省时间又可以节省施工单位管理成本费用。但是,基地招标主管部门不同意采用追加方式规避招标。理由是,第一个在建施工项目已经马上竣工验收,在时间上并不影响新工程开建。问题:因“影响施工”而可以不招标的决定因素有哪些?对招标人的法律约束《招法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注:各项限制或排斥行为案例。Xx省xx市进行地铁站户外商业广告招标。同时该市市政府明确颁布过《本市户外商业广告管理条例》,其中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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