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的对策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安全生产的最重要的责任主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好坏,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国重特大建筑事故的发生,几乎都与企业自身在安全责任的落实方面有关。但目前,在对事故调查与处理的过程中,我们一味强调或无限扩大企业的安全责任,对于施工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不公平的。施工企业作为整个建筑市场环境中的行为主体之一,不可避免地受到整个建筑市场环境的影响,在客观上有些问题不是企业自身所能解决的。事故虽然发生在企业施工现场,根源却是在整个建筑市场。因此,只有搞清企业安全责任范围以及建筑市场中其他行为主体和因素的影响有哪些,才能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制得以有效落实。一、企业在安全责任落实方面自身存在的问题1、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企业安全管理缺陷包括技术缺陷、劳动组织不合理、防范措施不当、管理责任不明确等。目前部分建筑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意识错位,重视不够,粗放的“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时松时紧,治标不治本,加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劳动纪律松懈,使事故有可乘之机。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规违章现象大量存在目前,建筑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还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些企业设备、装置有缺陷,仍然违章使用。例如设备陈旧、结构不良、磨损、老化、失灵、腐蚀、安全装置不全、技术性能降低等。这些设备本应该淘汰或者维修,但施工现场却屡见不鲜。第二企业不配备工人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或是虽配备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脚手架、安全网、安全围栏作业平台、模板支撑等使用的材料低于标准规格,或是设置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第三工程负责人为了抢时间赶进度和降低成本,违反施工安全规定,违反施工程序,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令工人作业或严重超时加班,导致工人疲劳作业。3、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缺乏保障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高,借口工程造价低、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压缩安全支出,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没有得到具体落实。同时,各利益方为了降低成本,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投入严重不足,造成安全防护不到位的事实。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些建筑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减少部门和人员,盲目撤并安全管理部门,致使安全管理工作上下断档,缺乏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以上管理体系的原因造成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意识比教淡薄,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教育跟不上导致企业员工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差。二、其他行为主体和因素对施工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的影响虽然目前施工企业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和提高员工素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其外部因素不佳也是导致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为建筑业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的施工单位是无能为力的。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影响因素。1、国家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缺乏相应的法规支持十几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高速发展,但我国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比例(安全投入/GDP)不升反降,这说明我国在经济飞速增长的同时,忽视了安全投入也应该同步发展,安全生产投入的比例与经济发展的速度极不适应。90年代,我国GDP增长了近3.5倍,而同期安全生产投入只增长了约1倍。实际上,90年代我国安全生产投入相对值(安全投入与同期GDP的比值)呈现出了平缓下降趋势。此外,虽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2006年出台了《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但会计制度变更,在新的会计制度中对于企业在安全方面资金投入没有任何明确规定,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方面匮乏为一些缺乏长远目光企业,特别是一些亏损和微利企业正好找到了不必进行任何安全生产投入借口,这样结果导致发生生产事故机率增加,生产一线员工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2、建设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很少承担安全责任建设单位(或业主)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和拥有者,对项目目标实现起主导作用,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一些业主对施工项目“过分拆分”,工程标价过低,不合理压缩工期现象突出。项目每分包、转包一级,安全生产工作被削弱一些。每分、转包一级,安全生产工作就更为边缘化一些,分包、转包链条最末端的施工队伍甚至可能没有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出了事故也无法追究责任。要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避免出现推诿扯皮、找不到责任人等现象,建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是最好的方法,是从源头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方法。对于事故责任,应该“责权利对等”,施工企业应该承担责任,而投资方更应该承担责任,并且是主导责任。3、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首先,政府执法财政和人力资源有限。根据建设部对全国建筑安全监督站进行的调查统计,目前全国有接近75%的安全监督站没有任何财政拨款,而是依靠自收自支或质量监督费开展安全监管,经费来源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紧缺,也直接影响了安全监督任务的完成。截至2003年为止全国建筑安全监管人员约为13000人(其中正式编制只有7500人左右),而2003年全国仅房屋建筑的施工面积就超过了25亿平方米(这还不包括市政工程等其它类型的项目),平均一个安全监管人员要监督超过10多万平方米的工程量。可以说,现有力量远远不足以完成建筑安全的监管工作。其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不够严格。一方面是由于目前的安全执法人员大部分不是专业安全人员,导致无法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监察。另一方面是有些执法人员缺乏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且人情关系错综复杂,抱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想法,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一问题在经济欠发达的中小城市表现明显。4、安全文化相对落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组织开展了一些旨在提升全社会安全文化意识的宣传教育和促进活动,目前全国性的安全促进活动包括“全国安全生产月”以及“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等。其中前者是针对所有行业的,后者是专门针对建筑业的。这些活动对改善我国建筑业落后的安全文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建筑业的安全文化还比较落后,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绝大部分建筑企业缺乏明确的安全方针政策,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建设单位和监理只重视进度和质量,忽视安全,不愿承担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第二,安全促进活动形式单一。“创建文明工地活动”针对建设项目的硬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现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但对从深层次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强调不够;而“安全生产月”是针对所有行业的,一年一度的表面宣传和检查对建筑业的影响有限。第三,农民工普遍存在宿命论的思想。建筑业的工人绝大部分都是农民工,几千年来的“生死有命”的封建思想对他们有很大的影响,在工作中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导致发生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三、对策与建议目前我们把安全责任落实的全部责任界定给企业,但本文认为,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紧紧依靠施工企业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整个建筑市场环境中的政府、建设单位(业主)以及整个社会和行业安全文化的共同参与和支持,这样才能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得以真正有效的落实。1、落实施工企业自身安全责任(1)加强施工企业招投标及施工许可环节对安全生产的把关作用。在招投标环节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中,建议对投标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过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进行审查;同时明确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施工企业不得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施工许可环节中,建议明确对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未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同时明确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建设单位有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施工单位已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2)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制定严格细致的检查办法和程序,检查内容包括安全会议制度、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等;保持安全检查的较高频率和安全会议的较高参与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要求企业对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阶段性安全计划(风险/危险源分析)制度;要求企业明确安全与健康方针,并对安全管理目标进行量化。(3)加大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力度加大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加大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持;应要求企业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的必要配置,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门槛。加大对企业一线操作工人的教育。加强对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实施环节的监督,杜绝表面工作,保证三级安全教育的落实。2、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安全监管机制(1)整合各部门下发的内容重复的规范性文件,提高法规标准执行的威慑力,细化针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提高企业违法成本。(2)加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扩大安全监管范围,严格执法。制定专门的规定,对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设定条件、具体工作职责、监督执法人员的数量、资格要求、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等做出详细规定,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工作的法定化和制度化。(3)鼓励全员参与安全监督。定期组织由政府建筑安全监管部门、业主、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和工人代表参加的五方安全检查,同时发动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力量的积极参与,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与良好的安全氛围。3、强化业主安全责任,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安全管理(1)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议明确的责任包括: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工期;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按期支付;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劳动保护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等条款;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2)促进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在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将安全费用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专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的解决、安全生产的奖励及处罚。对于招投标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由业主单独列支,存入政府指定帐号并由政府监管。4、全面提升安全文化建设鉴于建筑业个体性强、工分散、变化无常、安全控制难于全面到位的特点,建筑安全文化的培育与发展对安全管理更为重要。只有安全文化得以改善,整个行业在改善安全绩效方面的努力才能完全发挥作用,因此安全文化建设应引起建筑业的关注和重视。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与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密不可分。建筑企业安全文化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于提升建筑业安全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安全培训使用的教材方面,应考虑建筑农民工的实际教育水平,力求内容上简单明了,形式上多以图片或漫画为主,增强形象化特点并减少过多的文字阐述,从而使培训教材真正的让农民工学懂、会用,进而从中受益,实实在在的学到安全知识。结论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是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但它绝不是仅仅依靠企业自身就能做好的,更不是短时间内所能彻底解决的。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到,落实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行为,还需要政府的强力推动,建设单位的积极参与,以及整个社会和行业良好的安全文化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使建筑施工企业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为广大人民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