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惠民政策汇总为保证每个学生“有学上、上好学”,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一、学前教育从2012年秋季开始,公办幼儿园及省二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享受国家学前教育资助金,每生每年500-1000元,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二、义务教育(小学、初中)①国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住宿费。②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③贫困寄宿生可享受国家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比例为在校寄宿生的23%。特殊教育学生全部享受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贴。三、高中教育(一)普通高中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等次,比例为在校生的20%。(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第①条基础上,还可享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奖励,每生每年2000元。③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享受国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每人1000元。④入学前户籍在正定县的贫困普通高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无息助学贷款,贷款额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期限不超过20年。⑤设立高中助学金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解决按国家助学金政策规定支出不足部分,资助因患病或突发事故致使家庭贫困的学生。(二)职业高中①全免学费。②所有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15%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