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万科魅力之城三期工程一标段C12组团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无锡万科魅力之城三期工程一标段C12组团招标人:无锡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07年1月25日1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评分细则第十章工程量清单2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合同的授予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万科魅力之城三期工程一标段21.1建设地点滨湖新城2#地块31.1建设规模C12组团,建筑面积约2万m2;41.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51.1质量标准及文明施工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未达到上述质量目标,罚合同总价的5%。文明施工目标:确保江苏省文明工地,未评上江苏省文明工地罚合同总价的1%。62.1招标范围土建、安装72.2工期要求一标段:施工总工期350日历天,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5000元/天。计划于2007年3月1日开工。83.1资金来源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投标人派驻现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上1人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113.1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4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5.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为5万元整;资料费:800元145.1踏勘现场时间:2007年1月27日地点:滨湖新城2#地块自行踏勘现场15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618.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陈岭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时间:2007年1月12日14时00分1825.1开标开始时间:2007年1月12日14时00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1932.4评标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37.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5%)5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为一标段:建筑面积约2万m2;招标范围为土建、安装及室外工程。2.2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开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4.2投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上1人。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必须是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已收到招标邀请书的单位。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6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九章评分细则第十章工程量清单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投标保证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07年1月27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或传真至0510-82797249。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及光盘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投标函附录;1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投标总价;(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2)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施工组织设计(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主要工序施工、技术方案: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网络:创优规划;(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4.3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1.5项目经理证书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不须封在投标书中)。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照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确定,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未能提供齐全,而在今后与施工图及现场签证工作量有误差时,工程量按实8调整。编制标书时不论工程量清单数量正确与否,投标人只能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顺序进行投标报价。13.2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投标报价时,投标人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自主报价。但定额编号、定额子目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措施费用划分以及规费和税金应按计价表规定执行。投标人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3、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逐项报价。如设计图提供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不一致时,应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准,量差部份的计价在合同中约定。13.4、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细目都必须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时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报价中,中标单位应按图纸完成未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工程内容。13.5、所有的施工方案的费用应列入投标单位认为合适的细目中,在工程量清单分析中反映出来。如工程量清单分析中未列施工方案细目的项目,其施工方案费用应被视为已分配在投标单位认为合适的细目报价中。13.6、各投标单位请认真踏勘现场,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各自的施工经验确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采用施工方案的全部费用,施工方案的费用应在措施项目计价表中具体反映。13.7、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计取: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安全生产监督费、建筑管理费、动保险费、税金、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价格的材料、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可竞争的费用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无锡市文明工地考虑,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建筑工程计算基础计取标准(%)备注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分部分项工程费2.0列入投标人部分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1.1列入招标人部分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4列入招标人部分4、工程定额测定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15、安全生产监督费0.066、建筑管理费07、劳动保险费1.68、税金不含税工程造价3.44安装工程计算基础计取标准(%)备注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7列入投标人部分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4列入招标人部分9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分部分项工程费0.2列入招标人部分4、工程定额测定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15、安全生产监督费0.066、建筑管理费07、劳动保险费1.38、税金不含税工程造价3.4413.8、各种材料的价格当招标人未提供价格时,由投标人自行进行市场调查后决定报价,但各投标人应合理考虑在工程建设周期内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一经报价确认,结算时将不作调整。13.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采用施工方案的全部费用。13.10、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或评委发现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有明显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并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