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荣昌府办发〔2008〕25号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园林“三创”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县园林绿化“三创”活动再上新台阶,确保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功,根据《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关于园林“三创”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园林发〔2004〕37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园林绿化“三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范围辖区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可申报园林式单位和—2—园林式小区;各镇街可申报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市街、园林式小城镇。申报单位对照我县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市街和园林式小城镇标准,组织自查,达到标准的,可申报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市街和园林式小城镇。二、申报程序和材料申报单位于2008年4月15日前向县政府提出申请,并抄送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同时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内容:申报单位关于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市街、园林式小城镇的情况汇报;申报单位关于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市街、园林式小城镇的概况,园林绿化情况说明;汇编成册的图片资料。三、验收与命名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于2008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向县政府推荐命名。附件:1.荣昌县“园林式单位”、“最佳绿化单位”标准2.荣昌县“园林式小区”、“最佳绿化小区”标准3.荣昌县“园林市街”、“最佳绿化市街”标准4.荣昌县“园林式小城镇”、“最佳绿化小城镇”标准5.荣昌县“园林式单位”、“最佳绿化单位”推荐表—3—6.荣昌县“园林式小区”、“最佳绿化小区”推荐表7.荣昌县“园林市街”、“最佳绿化市街”推荐表8.荣昌县“园林式小城镇”、“最佳绿化小城镇”推荐表二○○八年三月十日—4—附件1:荣昌县“园林式单位”“最佳绿化单位”标准一、基本条件:(一)园林式单位总面积不低于10亩。(二)单位总面积在10—50亩的,绿地率不低于30%;总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绿地率不低于35%;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单位(如化工、火电等企业),绿地率不低于40%。(三)有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国家和地方重要法律法规的单位,不能申报“园林式单位”。二、验收标准:序号考核项目检查验收标准分值得分1组织领导有“园林式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日常绿化工作有具体处室(或科室)分管;工作责任制明确。3创建经费和日常管护经费落实,专款专用。4有相应的绿化专、兼职人员。4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奖罚分明。4绿化总体规划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2园林绿化规划植物配置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种植面积占单位绿地面积80%以上。12以人为本,功能分区合理,文化内涵丰富,特色突出。8园林建筑小品配置合理,造型美观。6基调树种、骨干树种突出,一般树种丰富,树种品种特征突出;行道树规范;孤植树形态优美;绿地内植物群体结构良好,生态效应突出;适地适树,景观效果好。10乔木、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立体层次丰富;花灌木、色叶植物丰富;季相变化明显。10地被植物丰满,土壤不裸露,绿化覆盖效果好。63管护效果无宜绿而未绿空地。2植物生长健壮,枝叶繁茂。8整形植物造型美观,修剪规范。8植物病虫害得到较好控制,无明显死株、残株、缺株。5基础设施完善,环卫设施良好,清洁卫生,道路平整畅通,标牌规范。5考核得分合计100备注:考核得分85-89分的,达到“最佳”标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达到“园林”标准;得分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5—验收成员:年月日附件2:荣昌县“园林式小区”“最佳绿化小区”标准一、基本条件:(一)园林式小区总面积不低于10亩,绿地率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2平方米,小区拥有中心游园。(二)有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国家和地方重要法律法规的小区,不能申报“园林式居住小区”。二、验收标准:序号考核项目检查验收标准分值得分1组织领导有“园林式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日常绿化工作有具体分管;工作责任制明确。3创建经费和日常管护经费落实,专款专用。4有相应的绿化专、兼职人员。4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奖罚分明。4绿化总体规划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2园林绿化规划植物配置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覆盖面积占小区绿地面积80%以上。12以人为本,功能分区合理,文化内涵丰富,特色突出。8园林建筑小品配置合理,造型美观。6基调树种、骨干树种突出,一般树种丰富,树种品种特征突出;行道树规范;孤植树形态优美;绿地内植物群体结构良好,生态效应突出;适地适树,景观效果好。10乔木、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立体层次丰富;花灌木、色叶植物丰富;季相变化明显。10地被植物丰满,土壤不裸露,绿化覆盖效果好。63管护效果无宜绿而未绿空地。2植物生长健壮,枝叶繁茂。8整形植物造型美观,修剪规范。8植物病虫害得到较好控制,无明显死株、残株、缺株。5基础设施完善,环卫设施良好,清洁卫生,道路平整畅通,标牌规范。5考核得分合计100备注:考核得分85-89分的,达到“最佳”标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达到“园林”标准;得分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6—验收成员:年月日附件3:荣昌县“园林市街”“最佳绿化市街”标准一、基本条件:(一)道路长度不低于800m。(二)市街至少有一个面积不低于400㎡游园,绿地率不低于2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三)有明显不符合《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国家和地方重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市街,不能申报。二、验收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分值得分1图纸、文件管理道路、游园、花坛等设计图纸、文件规范完善;管理制度明确。102基础绿化行道树树种选择科学合理,适地适树;规格一致,栽植合理有序;树冠丰满,林沿(冠)线整齐;枝下高合理;无牵绳挂物;无残株、缺株、死株,无明显病虫害10小游园或街头绿地地形处理得当;植物生长茂盛,地被丰满;整形植物修剪规范;无明显虫害;灌溉及休憩设施完善,维护良好。10花坛花坛布置精美,植被丰满,无明显病虫害。10绿带绿带丰满、整齐。5护坡、堡坎立体绿化护坡、堡坎绿化地被丰满,黄土不露天,墙体绿化覆盖率60%以上。5临街单位内部绿化达标,临主干道面敞开或透空栏杆。5卫生管理绿地内清洁卫生,落实专人保洁。53园林艺术植物配置植物种类、形态、色彩、立体层次配置合理。7小品与雕塑主题鲜明,体量适当,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8铺地与水池铺地规范美观;水池体量适当,线性美观。54综合管理门前三包“门前三包”落实4市政、环卫设施市政、环卫设施完善,维护良好。4规划管理无违章建构筑物。4城市管理无摆摊设点,无占道经营。4路灯及灯饰管理设施完好,与绿化协调好。4考核得分合计100备注:考核得分85-89分的,达到“最佳”标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达到“园林”标准;得分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7—验收成员:年月日附件4:荣昌县“园林式小城镇”“最佳绿化小城镇”标准一、基本条件:(一)城镇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分别达到35%、30%、6平方米以上。(二)有明显不符合《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国家和地方重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市街,不能申报。二、验收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分值得分1组织领导(30分)领导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创建指导思想明确,措施有力,成绩显著。10创建活动做到了组织、人员、经费落实,部门责任明确。10认真开展城镇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创建活动。62绿化部分(50分)有经批准的城镇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园林绿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10城镇主要道路全部绿化。道路绿化覆盖率大于25%;行道树整齐、树冠完整、长势良好,无明显病虫害10城镇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公园、游园、花坛、街头绿地植物配置合理,长势良好,无明显病虫害;城区无裸露泥地。12积极开展城镇单位、居住区绿化工作,效果良好。10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符合法定要求。103综合治理(20分)主要道路的市政公用设施完善,路面平整。5城镇区域内溪河、水体清洁,无污染,管理良好。7城镇区域内环卫设施齐全,道路清洁卫生。5市街管理有序,无乱摆摊设点现象5考核得分合计100备注:考核得分85-89分的,达到“最佳”标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8—达到“园林”标准;得分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验收成员:年月日—9—附件5:荣昌县“园林式单位”“最佳绿化单位”推荐表单位名称:邮政编码: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部门及人员单位总人数绿化专业队伍人数建设用地总面积(㎡)建成的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苗圃面积(㎡)休憩绿地面积(㎡)前三年绿化总投资(万元)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县验收组意见年月日—10—荣昌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制—11—附件6:荣昌县“园林式小区”“最佳绿化小区”推荐表申报小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部门及人员:小区建设用地面积(㎡)建成绿地面积(㎡)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常住人口(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绿化覆盖率(%)绿化专业人员(人)前三年绿化总投资(万元)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县验收小组意见年月日—12—荣昌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制—13—附件7:荣昌县“园林市街”“最佳绿化市街”推荐表市街名称地址主管部门电话邮编道路总长度(km)道路红线控制宽度(m)车行道宽度(m)人行道平均宽度(m)主要行道树种行道树数量(株)市街游园花坛绿点个数市街公共绿地面积(㎡)绿化管理人数(人)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县验收组意见年月日荣昌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制—14—附件8:荣昌县“园林式小城镇”“最佳绿化小城镇”推荐表单位名称地址主管部门联系人员及电话基本情况规划区面积(ha)建成区面积(ha)建成区绿地面积(ha)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公共绿地面积(ha)建成区城市人口(万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道路总长度(km)已绿化道路长度(km)前三年绿化总投资(万元)当年参加义务植树人数(人)当年城市义务植树数量(万株)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15—县验收组意见年月日荣昌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制主题词:城乡建设园林创建通知抄送: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驻荣市属以上单位。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