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认定管理办法•★三级保密资格标准•★三级军工认定评分标准•★公司保密建设基本情况•★公司保密要点一、武器装备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全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分为总则、工作机构职责、保密资格申请、审查批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章节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知识要点•1.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企事业单位的保密资格认定工作•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1)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2)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3)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3.经审查认证获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名录》(以下简称《名录》)•(1)军队系统装备部门的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项目,应当在列入《名录》的具有相应等级保密则各的单位中招标订货;•(2)总承包单位分包涉密合同项目,分包单位应当是列入《名录》的具有相应等级保密资格的单位。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二章审查认证机构职责•知识要点•1.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组成开展全国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工作。•2.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二级、三级保密资格认定工作。•工作职能:“国家认证委员会发布保密资格单位名录,执法保密资格证书、地市认定委员会审批本地区二级、三级保密资格申请单位”。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三章保密资格申请•知识要点•1.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2)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涉密;•(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三章保密资格申请•知识要点2.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近3年内未受到证劵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2)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3)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三章保密资格申请•知识要点•3.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4)上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5)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6)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7)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四章审查审批•知识要点•1.保密资格审查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1)书面审查,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查;•(2)对决定受理的单位,应当在25个工作日内组成现场审查组进行现场审查。•2.审查组人数为5到8个人•3.现场审查依据相应等级的《标准》及《评分标准》实行评分制,满分为500分,达到450分(含)以上为符合标准•4.审查组现场审查程序: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申请单位•(1)听取被审查单位的情况汇报和对有关事项的说明;•(2)审查有关文字材料;•(3)与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4)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考试;•(5)进行现场检查,并作出检查记录;•(6)对现场审查情况进行评议,研究或表决形成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填写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复查)意见书》(以下简称《审查(复查)意见书》;•(7)现场审查组组长向申请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8)现场审查组组长和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审查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审查中发现被审查单位重要事项达不到《标准》或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的,应当中止审查,要求其采取整改措施,3个月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审查。•5.对不符合《标准》未予通过审查的单位,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6.国家或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应当根据审查结论和有关材料,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7.保密资格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应当提前30提交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四章审查审批•知识要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包含以下内容:•(1)单位名称;•(2)法定代表人;•(3)注册地址;•(4)证书编号;•(5)资格等级;•(6)发证机关;•(7)有效期和发证日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五章监督管理•知识要点•1.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实行年度自检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向作出审批决定的行政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单位基本情况变化和保密资格标准落实情况自检报告。•2.对取得保密资格后满2至3年的单位应当进行复查。未通过复查的单位视情给予警告、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或暂停保密资格,并限期整改。3个月后重新复查,复查仍未通过的,撤销其保密资格。•3.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证书信息变更变更证书:•(1)法定代表人变更的(2)单位名称变更的(3)注册地址变更的•申请变更的单位,应当于变更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审批决定的行政机关报告,经审核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五章监督管理•知识要点•4.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于发生相关情形后30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1)需要提高保密资格等级的;•(2)资本构成、企业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的;•(3)涉密场所发生重大变化的。•5.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保密资格:•(1)单位申请注销保密资格的;•(2)法人依法终止的;•(3)有效期满,不再申请保密资格的;•(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保密资格的其他情形。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知识要点•1.申请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隐瞒重要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1年内不受理其申请。•2.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保密资格,收回其保密资格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1)超出批准的保密资格等级承接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2)复查不符合要求的;•(3)发生上述3、4条所列事项变更,未及时报告的;•(4)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自检的;•(5)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者发生泄密事件,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知识要点•取得保密资格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保密资格:•(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密资格的;•(2)擅自与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或者个人合作开展涉密业务的;•(3)擅自接受境外(含港澳台)直接投资或者聘用境外(含港澳台)人员从事涉密业务的;•(4)出租、转让、转借、篡改保密资格证书的;•(5)发生泄密事件隐瞒不报或者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经警告逾期不改的;•(6)保密资格暂停期间,擅自承接新的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7)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发生重大泄密事件的;•(8)单位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9)复查未通过或者暂停保密资格,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被撤销保密资格的单位,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保密资格。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第七章附则•1.本办法由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科技工业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二、三级保密资格标准•全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审查认定的依据。•实施原则:(1)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2)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分为:保密责任、归口管理、保密组织机构、保密制度、保密管理、监督与保障六部分二、三级保密资格标准保密责任•知识要点•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1)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提出明确落实要求;•(3)了解和掌握单位保密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重大问题;•(4)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2.分管负责人责任:•(1)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2)组织研究和部署落实保密工作;•(3)协调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4)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5)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保障。•3.其他负责人责任:•(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将保密管理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3)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4)在分管业务范围内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保障。二、三级保密资格标准保密责任•知识要点•4.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责任:•(1)对本部门或者本项目的保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2)明确部门或者项目内人员的保密职责,按照工作需要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3)将保密管理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制度中;•(4)开展日常保密教育和监督检查。•5.涉密人员责任:•(1)对本职岗位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2)掌握基本的保密知识、技能和要求;•(3)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履行岗位保密职责;•(4)及时报告泄密隐患,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二、三级保密资格标准归口管理•知识要点•6.归口管理•单位科研生产、人力资源、信息化、新闻宣传、外事、定密等职能部门,应当明确职责,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归口负责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管理工作和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二、三级保密资格标准保密组织机构•知识要点•1.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1)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为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明确职责并制定工作规则;•(2)保密委员会由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明确职责分工。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负责人担任;•(3)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实行例会制度,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总结,重要问题应当及时研究解决;•(4)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当每年向保密委员会(保密工小组)报告履职情况;•(5)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设立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二、三级保密资格标准保密组织机构知识要点2.保密工作机构•单位应当确定负责保密管理工作的机构,在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独立行使保密管理职能。•保密工作机构主要职责:•(1)组织落实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2)组织制定保密基本制度,拟制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对落实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3)监督指导各部门保密工作;•(4)组织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5)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