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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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央和省委安排部署,按照省委书记谢伏瞻同志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计划用半年时间,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中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重点,在全省开展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全面提升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为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大局提供坚强组织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把握总体要求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以兰考县“六步工作法”为抓手,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整顿,有效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也要清醒认识到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具有复杂性、动态性、长期性特征,需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细抓实抓长。各地要聚焦“带头人不胜任不适应”“班子不团结搞内耗”“村内不和谐不稳定群众意见较大”“集体经济薄弱、造血功能不足”“组织生活不严格不规范”“管理不民主村务财务不公开”“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党员干部致富带富能力不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不足”等9类问题,按照“应整尽整”的原则,突出助力脱贫攻坚,将建档立卡贫困村中的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纳入整顿范围,同时综合考虑村“两委”换届因素,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倒查确定,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顿工作。二、明确主要任务整顿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治,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突出问题。1.突出选优配强,着力解决党组织带头人不胜任、不适应的问题。按照“能建则建、不能建则派、不能派则代”的原则,重点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调整处理;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选派;暂时不符合选派条件的,派驻工作组代行职责。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每村发掘培养2—3名后备人选。2.坚持乡镇主导,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搞内耗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村内重大事项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决策、实施。乡镇党委要按照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原则,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人选的配备,加强经常性沟通协调,对政治觉悟低、工作不配合的坚决予以调整。3.开展“村霸”问题整治,着力解决村内不和谐不稳定、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村霸”等黑恶势力、非法宗教和宗族势力、外来干扰势力等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打击农村各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和谐稳定大局。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注重运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化访为诉等措施,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4.强化产业支撑,着力解决集体经济薄弱、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持续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和本地优势,选准发展项目,培育具有特色和发展后劲的主导产业,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增强造血功能,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注重发挥挂点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干部的作用,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5.严格制度落实,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严格落实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无职党员“一编三定”工作法等制度,推广群众评党员、党员评支部、支部评党委等做法,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好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6.抓好规范运用,着力解决管理不民主、村务财务不公开的问题。持续规范、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到全面覆盖、规范运用。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作用发挥。加强农村党务村务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明确事项范围,注重利用手机、网络、广播等形式加大公开力度。7.严格执纪问责,着力解决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业绩考评办法。严格落实年度工作述职、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微腐败”和“蝇贪”的查处力度。8.强化教育培训,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致富带富能力不强的问题。指导各地实施脱贫攻坚素质提升工程,对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书记,在每年县委党校轮训基础上,有计划地安排“走出去”培训。同时,对贫困村普通党员、青年农民加强实用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带头创办领办合作社、致富项目,带动困难群众、共同脱贫致富。9.夯实基层基础,着力解决村级组织运转保障不足的问题。着力推进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倾斜,优先保障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工作报酬和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标准,设立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对于年久失修、狭小破旧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采取新建或改扩建的形式予以完善提升。重点落实好贫困村党组织书记“一定三有”、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等制度性安排,激发农村基层干部投身脱贫攻坚事业的积极性。三、细化方法步骤在推广兰考县“六步工作法”基础上,按照选派整建队伍、吃透村实情、联合“会诊”定案、开展集中整顿、评估验收问责、建立持续机制6个步骤,扎实开展集中整顿工作。第一步:选派整建队伍精准选派整顿工作力量,切实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即:发挥整顿工作队作用,统筹整合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市县部门脱贫攻坚下沉人员等力量,组建整顿工作队深入贫困村进行蹲点服务,帮助明确整顿思路、发展产业项目、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第一书记尖兵作用,要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聚焦突出问题,帮助配好班子、建强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搞好脱贫攻坚。发挥结对帮扶部门作用,结合整顿工作实际,组织有关单位与软弱涣散党组织结成对子,采取党政部门进软村、经济部门进穷村、政法部门进乱村等有针对性的帮扶模式,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转化升级。第二步:吃透村实情重点了解5个方面情况,即:(1)“两委”班子状况。包括“两委”班子成员情况和党组织活动情况。(2)党员队伍状况。包括党员年龄、学历、家庭收入等构成情况。(3)公共基础设施情况。包括村级活动场所情况,交通、饮水、医疗等民生设施状况。(4)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包括特色种养殖、劳务输出、产业支撑及收入来源和公共服务等情况。(5)建档立卡贫困户状况。第三步:联合“会诊”定案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指导乡镇成立专项工作组,以贫困村为重点,对所辖村通过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谈心谈话等方式,积极吸纳群众意见建议。同时,结合“两委”班子整体运行和成员履职情况、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情况,逐村分析、综合排名,全面梳理研判农村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在组织集体“会诊”的基础上,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切实可行的整顿方案。整顿方案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第四步:开展集中整顿1.突出整顿重点。要重点整顿,围绕脱贫攻坚,将建档立卡贫困村中的软弱涣散党组织,不定比例,全部纳入整顿范围。要全面整顿,以县为单位,按照“应整尽整、不留死角”的原则,统筹考虑村“两委”换届因素,在认定数量不低于行政村总数10%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整顿比例。2.严格把关审核。对初步整顿名单,乡镇党委要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注意征求乡镇机关干部和农村党员群众意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核,综合运用实地暗访、电话抽查等形式,对整顿名单逐个“过筛子”,着力解决以往工作中发现的“以好充次”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3.台账动态管理。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顿目标和措施、整顿责任人、转化时限等内容,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整顿销号制度,按照村自查、乡检查、县复查、市核查的程序,坚持转化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各地要在2017年5月中旬,将本地整顿工作台账报省委组织部。4.加强督查指导。把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与脱贫攻坚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一起谋划、一并推进、一体督导。省委组织部将建立定期暗访督导机制,每季度对各地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各地要抽调骨干力量,组建专门督导组,建立常态化暗访督导机制,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点、不明对象的方式,灵活机动地开展明察暗访、实地指导,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定期“回访”,确保整顿成效。抓好精准化指导,市县组织部门牵头,定期组织民政、扶贫、政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联合“会诊”,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整顿工作中的突出难题和共性问题,限时抓好整改,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第五步:评估验收问责1.严格验收标准。集中整顿完成后,要认真搞好检查验收工作,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成效、村级事务管理有制度、脱贫发展有进步、社会管理有秩序、农民群众满意率高的标准,严格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对于整顿不合格的,不予验收通过,限期整改。2.规范验收程序。检查验收工作,按照“乡镇初验、县级验收、省市抽查”的办法进行,乡镇党委要逐村进行自查验收,县级组织部门要全面逐个检查,省辖市组织部门要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省委组织部将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3.通报验收结果。验收结束后,县委组织部要将验收结果反馈乡镇,乡镇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辖市组织部在验收结束后要对各地整顿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省委组织部将把各地整顿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季度通报内容。第六步:建立持续机制对已经转化的,坚持跟踪问效、巩固提升;对尚未转化的,再次“会诊”,强化举措、促进转化;对重点难点村,要系统考虑、综合施治,开展专项治理,做到不留死角。逐步建立完善经常发现、定期排查、整顿提升、检查验收、转化销号工作机制,抓细抓实抓长,稳步推进、逐步见效、不断提升。四、严格责任落实1.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整顿责任,切实把整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市委领导指导作用,省辖市委要深入研究整顿工作的特点规律,增强指导的科学性精准性,进一步强化统筹功能,不仅要统住常规性、全局性整顿工作,还要统住个性化、差异化整顿工作,整合力量、精心部署、抓好落实。强化县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县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整顿汇报,研究推进举措,解决难点问题。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带头联系分包,县委常委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实行一对一帮扶、点对点指导。强化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要会同民政部门做好“两委”换届准备工作,会同农业、扶贫等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会同财政部门强化基础保障,会同纪检、政法部门集中整治“村霸”问题等,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化乡镇党委“龙头”作用,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起整顿工作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各种扶贫资源、项目、资金等进行统一打包、整合使用,对每一个贫困村逐一研判,对每一个软弱涣散党组织逐一研究整顿方案,对每一个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门派出工作组,有针对性地提出务实管用的整顿举措,靠前指挥、挂图作战,推动整顿任务全面落实。2.严格责任追究。要压实县乡党委主体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乡村包干责任、驻村帮扶责任、督查巡查责任,逐村对照台账进行“六查”,即查联系领导帮扶责任是否落实、查第一书记作用是否发挥、查存在主要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查具体整顿措施是否落实、查各项工作是否按时推进、查党员群众是否满意。对整顿工作推进不力、整顿成效不明显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约谈、通报、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停职检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对出于个人利益考虑,不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甚至充当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带动整体提升。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以整顿工作为契机,统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部署,系统解决农村党组织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基本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提升。要注重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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