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计算机能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电脑操作员及电脑管理负责人。3.责任者电脑操作员、电脑管理负责人。4.要求4.1病毒防护4.1.1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4.1.2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4.1.3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4.1.4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4.1.5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4.1.6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4.1.7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4.1.8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4.2监管措施4.2.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4.2.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2.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4.2.4由电脑负责人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5.硬件保护及保养5.1要求5.1.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5.1.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5.1.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5.1.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5.1.5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5.1.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5.1.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UPS)。5.2监管措施5.2.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5.2.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