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考虑要推出一套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外投资过程当中环境风险管理的自愿原则,至少在初期要有一套原则提醒参与对外投资的金融机构和中国的大中企业,它们必须要考虑环境风险的因素,必须要增加环境信息的透明度,必须要采用相应的绿色金融的工具等。”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第二届绿色金融高峰论坛上表示,要推动我国对外投资绿色化。马骏指出,更加注重对外投资过程中的环境和风险管理,不仅是维护企业和金融机构自身的利益,从国家角度讲,也是维护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的需要。论坛上,马骏着重强调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两个“强制性”要求:一个是建立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一个是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中国每年都有几百起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事故主体大多是中小企业,一旦发生事故这些企业就找不着了,很多就跑路了,那怎么办?如何来保证环境事故发生以后有人来赔付,来偿付环境修复的成本?”马骏表示。在这一方面,国外实行的是环境保险责任制度,在法律健全的环境下,企业通常会主动买这样的环境责任险,中国做了不少类似的试点,但效果并不是太好,很多企业知道有这样的关系责任保险的产品,但不愿意去买,更喜欢“跑路”。他建议,未来的一段时间里,要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如采矿、冶炼、化工、危险品运输和储藏等领域当中,逐步建立强制性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要求企业必须购买环境责任保险。此外,马骏还提出,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为什么要披露环境信息?因为有了环境信息,资本市场才可能识别哪些企业和项目是绿色的,哪些企业和项目是棕色的或者说是污染性的,想投资于绿色项目的投资者才能够找到他的投资标的。”目前,国际上已有20多个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环境信息的指南,有些是强制性的,如南非;有些是非强制性的,有些则是半强制性的,如中国香港。中国目前仍非强制性的披露要求,所以只有20%多的中国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信息。而且大量的披露缺乏实质性,没有数量指标。“未来我们需要的是有实质性的量化指标,企业应该披露它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耗、水耗等这些关键的环境信息,这样才能让资本市场对它进行量化的评估,进行排序。”目前,以上两条都已经被写入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之中。除此之外,还包括了,设立发展绿色基金,用财政贴息来支持绿色信贷,建立专业化的绿色担保机制,用再贷款支持绿色金融,鼓励我国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机构投资者开展环境压力测试,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等。今年,中国将绿色金融议题纳入到G20的主要议题当中,成为一大亮点。我国主持发起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担任共同主席。该小组来自20多个国家和6个国际组织的总共80多位成员,共同形成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得到了G20峰会参会领导人的支持。最近,首支中国绿色资产担保债券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正式开创了中国金融机构以境内绿色债券资产担保在境外发债的新业务。中法方面在讨论共同推进环境信息披露,中美方面则正在启动共同建设绿色投资基金。马骏在前述论坛上指出,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的三个目标:一是要解决绿色项目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二是对污染性的项目,要使它们变得融资难、融资贵。三是强化企业和消费者的预测偏好。通过信息披露、法律手段等让企业和消费者更加热爱绿色发展,热爱绿色产品,热爱绿色投资。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app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