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扶贫办纪检组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调研报告扶贫办纪检组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调研报告按照要求,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对调研提纲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三年多来,特别是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情况。(一)抓好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为契机,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传达学习中纪委、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结合扶贫攻坚实际,收集整理了全国扶贫系统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原因,用身边人、身边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生动形象的以案学纪、以案讲法教材,积极构建党员干部“不敢贪”的高压线。(二)开展督促检查,加强执纪监督。紧紧围绕扶贫攻坚中心工作,加强对作风建设、扶贫资金、“三重一大”、政风行风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和,修订完善办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规定,杜绝了公务接待、公款购物超标准、虚报冒领和公车私用等问题。二是召开纠风工作联席会议。针对扶贫资金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召开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分析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制定,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搭台、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合力。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整村扶贫、扶贫移民、扶贫培训、乡村旅游和资金监管等大项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对贫困村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十项制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等工作进行了执法监察,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了扶贫资金安全运行。(三)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按照中央纪委和市纪委要求,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市扶贫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扶贫开发整体格局中,做到研究工作、布置工作、落实工作不忘党风廉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资金计划、产业发展、培训转移、扶贫移民、社会扶贫、资金监管等业务工作捆在一起,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根据市委和市纪委有关要求,制定了,厘清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管部门负责,让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做到了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不失位。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处室领导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层层签订了,形成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抓处室领导,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工作格局,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的有效落实。(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特别是结合新出台的、、,市扶贫办修订出台了,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针对性要求,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取得的成效和主要经验。三年多来,通过弛而不息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调查研究更加深入。办机关领导多次带头深入到贫困地区,体民情、察民心,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早日摆脱贫困出主意、想办法,工作越来越接近地气和贴近实际。二是会议活动明显减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持不开,可参加可不参加的活动坚持不参加,能够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会议活动明显较少,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三是文件简报大幅精简。文件简报做到少而精,有实用价值,杜绝了“有华荣取崇之心、无实事求是之意”的文件简报。四是新闻报道明显改进。新闻报道主要报道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宣传扶贫攻坚、脱贫攻坚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不报道和少报道领导的行动。五是因公出访更加规范。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三年多来,只要上级没有要求,没有本单位自己组织出访的活动。六是崇尚节俭蔚然成风。大吃大喝、公款消费、奢侈浪费等行为得到根本遏制,崇尚节俭的良好风气正在形成。之所以取得上述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抓好学习教育,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思想保证。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市扶贫办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央有关规定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重要措施、执行要求等做到心中明确、不打折扣。每一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用自己的行动把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通过深入的学习和教育,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责任、转变了观念,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奠定了思想基础。(二)抓好监督检查,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工作保障。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市扶贫办强化了监督检查制度。一是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切实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充分利用全市扶贫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召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委、市审计局部门参与的联系工作会议,制定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方案,不断强化资金管理的日常督查,对审计反映问题多的区县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和治理了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现象。三是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专门召开了专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全市各级扶贫部门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把专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统筹安排,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日常联络机制,积极开展有效协作,并认真研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规律,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三)抓好建章立制,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制度保障。在认真落实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加强监管,自觉做到落实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公务接待、公款购物超标准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办机关“三公”经费使用开支逐年下降。三、当前“四风”问题突出的表现及原因。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收到良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违规行为更加隐蔽。当前,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和“四风”问题在面上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依然存在打“擦边球”、“隐形”违规、或是借各种名义规避监督等现象。二是庸政懒政有所表现。主要表现是办事不积极、不主动的现象有所抬头,确保不出事,但也不想认真干事。三是贯彻落实制度不平衡。存在“上紧下松”的问题,市级部门和县区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情况较好,但镇街特别是村社等基层单位和干部执行不够严格。上述问题的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由于惯性思维,认为作风问题是“沉疴痼疾”,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一时很难改变,因而缺乏信心;有的干部存在观望态度,在执行过程中钻政策的空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千方百计搞“变通”;有的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行为“隐秘”、手段“高明”、方法“巧妙”,只要不撞到枪口上就没事,依旧我行我素。二是监督检查不到位。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主体基本上是领导干部和其他公务人员,权力和信息不对称使群众监督存在一定的难度。当前违规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变异,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且公职人员规避监督检查的意识和能力也有所增强,导致了监督难度加大。此外,由于人员不足、监督形式单一等问题,使得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时显得力不从心。三是配套制度不完善。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需要更加细化和具有操作性的标准,而现有的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和漏洞,执行不够严格,操作不够规范,特别是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标准不够统一,客观上为“四风”问题提供了生存空间。四、坚持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需要研究的问题。一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法制化。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与法律、制度对接,用法律和制度的手段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当前“不敢腐”已经形成压倒性态势,但是“不能腐”、“不想腐”的压倒性态势尚未形成。二是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扶贫系统来说,区县两级工作做得好,但是乡镇、村社等基层单位的“四风问题”还没有有效纠治。当前要把维护贫困群众利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整治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转变作风不断向基层深化。三是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督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突出重点时节。一句话,还是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和狠劲强化监督检查,弛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四是继续加大惩戒力度。对违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惩戒,做到对作风问题“零容忍”,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严惩态势,特别要加大媒体曝光的力度,不但教育本人,还要教育社会和他人。五是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与加强宣传教育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让崇清尚俭成为全社会的主流。五、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一)深化落实“两个责任”。要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深化和细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个人身上。对因责任不落实或责任落实不力而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以“两个责任”的深化落实来彻底纠治“四风”问题。(二)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大力推动“三公”经费公开,使公开内容更加完整细化;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落实接待清单制度,确保接待清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并作为财务报销的必须凭证;认真落实公务卡消费、结算制度;强化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的密度和力度,切实做到力度不能减,温度不能降,持之以恒,保持力度,不断加温,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直查快办,快查快结,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查实一件通报一件,使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成为“铁八条”、硬约束,持久发挥作用,消除个别干部的侥幸心理。(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当前“四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措施,细化内容,明确标准,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由下至上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