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IRTOUCHSystemsCo.,Ltd.(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大厦3号楼1707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风险提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1,15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4,603万股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新斌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通过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3、控股股东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周海冰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间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接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4、本公司股东上海天一投资咨询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5、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叶新林先生和刘建军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6、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同时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斌先生的关联方的王小红女士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7、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的股东史林英先生、李振宇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8、本公司股东邹镇中、吴振宇、周广道、姜幼苏、翟利富、张海兵、唐海波、张伟征、代富强、周涵颖、王晓雪、李小波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均可上市流通。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5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新斌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通过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3、控股股东北京丹贝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周海冰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间接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4、本公司股东上海天一投资咨询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5、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叶新林先生和刘建军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66、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股东、同时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新斌先生的关联方的王小红女士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本人和/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7、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的股东史林英先生、李振宇先生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期满之后,在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汇冠股份的股份。8、本公司股东邹镇中、吴振宇、周广道、姜幼苏、翟利富、张海兵、唐海波、张伟征、代富强、周涵颖、王晓雪、李小波承诺:自汇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汇冠股份回购其持有的汇冠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均可上市流通。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本节扼要披露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1、技术替代风险触摸屏行业存在多种技术原理,目前还不存在一种通用的触摸技术,可以满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7足所有的触摸需求。触摸屏行业市场细分程度高,各种技术都有其一定的优势应用领域。大体上讲,公司设计制造的红外触摸屏目前的优势应用领域是中大尺寸屏幕、用户流量大的使用环境,如KIOSK一体机、POS机、ATM机等;光学触摸屏目前的优势应用领域是超大尺寸的交互式电子白板和触摸屏显示器。但是,触摸技术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已有技术不断改进、成熟,新技术不断涌现,各种技术原理的比较优势是相对的,优势市场领域也是动态发展的。一种技术突破了某项原来的局限性指标,性能大幅提升,或成本大幅降低,可以很快渗透到其他技术的优势应用领域,公司存在技术被替代的风险。昀近三年,公司的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2007年至2009年分别为11.35%、8.59%和9.58%。但由于公司收入规模较小,研发投入绝对金额与全球主要竞争对手相比仍然较小,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能力,将难以维持技术领先优势,已有的优势市场有可能被其他技术蚕食,公司存在丧失技术优势的风险。2、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研发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经建立了结构合理的三级研发人才队伍,包括基层研发人员、资深研发骨干和核心研发团队。作为研发型企业,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为企业的生命线,高素质的研发人才、强大的研发团队是维持公司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能力的核心和中坚力量。目前,核心研发团队是公司的主要创始股东,资深研发骨干均持有公司股份,对公司具有较高的忠诚度和稳定性。但是高端研发人才市场竞争激烈,如何吸引和留住适合企业发展的高端人才已成为中小创业企业普遍面临的难题。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机制,打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事业平台,将会影响到研发团队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造成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3、技术失密和专利被侵权的风险公司触摸屏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高附加值来自于公司掌握的关于触摸屏设计制造的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已经授权和正在申请的国内国际专利、未公开的非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为此,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技术保密制度和管理措施,与研发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人员签定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8以防止核心技术失密。同时,公司还设立了知识产权部,加大国内和国际专利保护力度,及时发现、制止重要市场上的侵专利权行为。但由于高利润的诱惑,不良竞争对手仍可能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技术秘密,或者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区域市场侵犯公司专利,公司面临技术失密和专利被侵权的风险。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红外屏升级产品开发、光学屏产品开发、扩大生产能力、建立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已经过严密的可行性论证,既考虑了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和经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