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评估项目评估要素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评估得分评估依据A综合管理(80分)A1组织领导(16分)A1.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市州政府议事日程(3分)(1)市州政府分管领导落实,1分(2)市州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1分(3)市州政府分管领导每年能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1分⑴工作规划、计划⑵工作总结、简报等⑶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⑷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⑸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刊、音像资料⑹调查统计资料⑺实地调查、检查的情况A1.2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并有明确要求(5分)(1)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之一,并提出明确要求,1分;由创建活动主管部门检查落实,1.5分(2)在城市综合管理中提出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1分;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切实负起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检查责任,1.5分A1.3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5分)(1)正式建立市州语委,3分(2)各区有语委,2分;有半数以上的区有语委,1分A1.4由主管领导担任或兼任语委主任(3分)(1)由主管领导任市州语委主任,2分;由分管副市州长任语委(机构)主任,增加1分(2)由主管领导担任区语委主任,1分A2工作机构(14分)A2.1工作机构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4分)(1)有市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2分(2)各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2分;半数以上区设立,1分A2.2市州级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编制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干部(4分)(1)有公务员编制2-3人,2分;1人,1.5分;4人以上,增加0.5分。有事业编制2-3人,1分;(2)配备与编制数相应的专职干部,2分;专职干部配备少于编制数,1.5分;只有兼职干部,0.5分A2.3市州级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公办条件(4分)(1)有专项办公经费,2分(2)有专用的办公室,1分(3)配备摄像、复印、传真、电脑、机动交通工具等设备中的任意三项,1分A2.4市州级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健全并有专职工作人员(2分)(1)经编制部门批准建立市州级测试中心(站),1分(2)测试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以上,1分;专职人员1名,0.5分-2-评估项目评估要素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评估得分评估依据A综合管理(80分A3管理措施(25分)A3.1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5分)(1)有本市州语委通过的实现语言文字工作新时期目标的规划,1分(2)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的年度工作计划,1分(3)按计划推动所辖范围内的工作,1分(4)每年进行工作总结,并有书面材料,1分;每年召开语委或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1分⑴工作规划、计划⑵工作总结、简报等⑶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⑷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⑸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刊、音像资料⑹调查统计资料⑺实地调查、检查的情况A3.2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4分)(1)对本市州语言文字应用状况清楚,有统计资料、研究分析报告,2分(2)对有关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1分(3)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没有出现过政策或业务指导上的重大偏差,1分A3.3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4分)(1)对城区、街道专兼职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2分(2)对有关业务系统主管部门指定的负责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2分A3.4对相关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质量(6分)(1)全市州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全面启动,2分(2)对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影视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进行文字应用规范化培训,2分(3)遵守培训测试理规定,2分;违反有关规定,酌情扣分A3.5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有效协调机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6分)(1)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人事、商业、邮电、文化、交通、铁路、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主管部门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2分;有任一部门未落实,扣0.5分(2)各街道落实部门和人员负责本辖区语言文字工作,2分;有任一街道未落实,扣0.5分(3)各系统、区和街道按照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本系统、辖区的工作,2分;有任一系统、街道未作安排,扣0.5分-3-评估项目评估要素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评估得分评估依据A综合管理(80分A4法制建设(10分)A4.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1分)有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1分⑴工作规划、计划⑵工作总结、简报等⑶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⑷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⑸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刊、音像资料⑹调查统计资料⑺实地调查、检查的情况A4.2针对本地语言文字应用实际颁布地方法规、规章(6分)(1)有市州人大颁布的地方法规,2分(2)有市州政府颁布的规章,2分(3)有某一或某些政府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2分A4.3执法部门落实,执法程序规范(3分)(1)按照法规、规章落实了执法部门,1.5分(2)按照法规、规章的法定程序执法,1.5分A5宣传工作(15分)A5.1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4分)(1)市州内主要街区3处以上设有永久性宣传标语牌,2分;有一处,0.5分(2)市州中小学、师范院校均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2分;只有半数以上学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1分(3)车站、广场、公园、体育场馆、购物中心等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有3处或3处以上,增加1分A5.2主要报刊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登载或播出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文稿或节目(4分)(1)当地报刊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登载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文稿不少于3次,2分;有一篇,0.5分(2)当地电台、电视台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不少于3次(不计重播),2分;有一次,0.5分A5.3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7分)(1)工作班子落实,2分(2)能保证宣传经费,3分(3)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了宣传活动,2分;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创造性,增加1分-4-评估项目评估要素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评估得分评估依据B党政机关(40分)B1制度建设(8分)B1.1机关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8分)(1)各部门有机构和人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2分;有任一机关没有,扣0.2分(2)对本机关公务员说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有要求,有制度,2分;任一机关没有,扣0.2分(3)有领导负责本机关推普和用字规范化,2分;任一机关没有,扣0.2分(4)各机关对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机关没有措施,扣0.3分⑴各机关单位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总结⑵分别抽查公务用语情况⑶按照文件要求抽样检查有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⑷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各机关单位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情况B2普及普通话(20分)B2.1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8分)(1)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2)成为面对媒体和公众的讲话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3)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4)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B2.2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培训,应培训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8分)(1)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1分(2)有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规划,1分(3)按照省人事部门统一规划,对应培训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3分;培训率达到50%,2分;培训率不及50%,1分(4)经普通话等级测试,合格率达到80%,3分;合格率达到50%,2分;合格率不及50%,1分B2.3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4分)(1)人事部门规定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和考核的条件之一,2分(2)各机关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和考核公务员的条件之一,2分评估项目评估要素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评估得分评估依据B党政机关(40分)B3社会用字管理(12分)B3.1名称牌用字规范(3分)名称牌用字符合法定要求,3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的字,扣1分⑴各机关单位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总结⑵实地抽查机关用字情况⑶抽样检查公务员运用规范字的能力⑷通过座谈和调查,了解机关单位用字规范化工作情况B3.2公文、印章用字规范(2分)(1)公文用字规范,1分;文头和标题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分,正文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2)印章用字规范,1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的字,扣0.5分B3.3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等用字规范(3分)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等用字规范,3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的字,扣0.2分B3.4日常公示文字用字规范(2分)通知、告示、墙报、标语等用字规范,2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的字,扣0.2分B3.5公务员胸牌、公务用名片用字规范(2分))公务员胸牌、公务用名片用字规范,2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的字,扣0.2分-5--6-评估项目评估要素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评估得分评估依据C新闻媒体(60分)C1制度建设(12分)C1.1主管部门和电台、电视台、广播站将普通话纳入业务管理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检查落实认真(4分)(1)有本系统使用普通话的要求,1分(2)各电台、电视台建立使用普通话工作责任制,1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建立责任制,扣0.5分(3)各电台、电视台对播音、主持用语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措施,扣1分⑴新闻媒体各单位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情况总结⑶分别抽查播音、主持用语情况⑷按照文件要求抽样检查播音员、主持人的普通话水平⑸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新闻媒体各单位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情况C1.2主管部门和电视台和电影电视制作单位,把影视屏幕用字规范化纳入影视管理要求,制度健全,管理严格(4分)(1)电视台等单位把用字规范化作为影视节目质量要求的一项内容,1分(2)电视台等单位建立用字管理责任制,1分;没有建立不得分(3)电视台等单位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没有措施,不得分C1.3出版单位把出版物用字规范化纳入出版管理要求,制度健全,管理严格(4分)(1)各出版单位把用字规范化作为出版物质量要求的一项内容,1分;有任一单位未作要求,扣0.2分(2)各出版单位建立用字规范化管理责任制,1分;有任一单位未落实责任制,扣0.2分(3)各出版单位采取了用字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有任一单位没有措施,扣0.2分C2普及普通话(16分)C2.1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戏曲、曲艺和自治区政府特批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播出用语(6分)(1)均使用普通话播音,2分(2)播音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新闻播音员应达到一级甲等,1分;个人没有达到,扣0.5分;半数以上没达到,不得分(3)均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1分;用方言主持或采访,出现一例,扣0.2分(4)专业主持人主持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2分;个别人没达到,扣0.5分;半数以上没达到,扣1分C2.2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并做到持等级证书上岗(6分)(1)全部参加测试,2分;80%参加,1分;50%参加,0.5分(2)测试达标率100%,3分;达标率80%以上,2分;达标率50%以上,1分(3)实施持等级证书上岗制度,1分C2.3普通话成为新闻单位的工作用语(4分)(1)成为会议用语,2分(2)成为与工作相关的交际用语,1分(3)成为单位内部的工作用语,1分-7-评估项目评估要素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评估得分评估依据C新闻媒体(60分)C3社会用字管理(32分)C3.1印刷体厂名、台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栏目名称、片名用字符合要求(6分)印刷体厂名、台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栏目名称、片名用字规范,6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字,扣0.3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