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办法(讨论稿)为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增强员工企业主人翁的责任感,保证公司管理能有效地达到目的,提高工作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处罚类型:1、口头批评、警告:指初次违反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能立即纠正,不会造成损失和影响。2、通报批评:指初次或再次违反规章制度,不能立即纠正,会造成损失和影响。3、记小过:指多次违反规章制度;或是第一次违反规章制度,但造成较大的损失和影响。(记小过由公司职代会讨论)。4、记大过:累计三次记小过按记大过处理;或出现一次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和恶劣影响,(记大过由公司职代会讨论)。二、处罚标准:1、一般处罚标准按违反条款中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2、如一年内累计违反五次(或五条),则按记小过一次处理;出现一次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由公司职代会讨论提出处理意见。3、记小过一次处罚200元,并且月(年)度绩效奖按最低档,年度不参加评优:4、记大过由公司职代会讨论提出处罚标准,并提出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意见,并且无月(年)度绩效奖,年度不参加评优:5、凡找不到相关考核条款的;处罚金额不是固定值的,由公司召开会职代会议讨论确定处罚标准。三、处罚条款:(一)、劳动出勤1、员工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超过2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扣20元),超过工作时间6小时作旷工一天处理。2、员工代人打卡上下班,双方每次各罚款20元,若代打卡者拒绝提供被代对象,罚款40元。3、员工无故旷工,除扣工资外每旷工一天罚款40元,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予以除名。4、上班时间临时请假,必须开出临时请假条,无临时请假条出门,传达值班人员没制止,传达值班人员和当事人各扣罚10元,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每次扣罚10元。5、未带卡者需告诉传达室值班人员进行登记,否则按迟到处理。6、利用出差机会游山玩水或干私事,扣除出差费外扣罚100元,发生安全事故费用自负。7、凡公司报销话费的员工,7:30—23:00手机关机每次处罚20元,其中在外工作期间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每关机一次罚50元。安装人员在外工作完毕回公司前,未用电话向领导汇报的,第二天未到公司报到或者不请假外出的,每次罚50元,并核减一天的出差时间,在当地零点以前住宿,第二天8点未到局方报到,每人次罚50元。8、公差单弄虚作假、开连单、虚报公差日期,每人次罚100元,队长报帐后不及时将差旅费发给队员的,每人次罚款200元。(二)、劳动防护及服装1、上班(出差)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每次扣罚10元。2、上班(出差)打赤膊,穿短裤、穿拖鞋每人每次扣10元。3、工作服要求完全着西装的人员未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各50元;完全着工装的人员未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各20元;一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不按要求着装,除按标准处罚外,另扣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当月个人目标考核分10分;工装与西装同时发放的人员未按规定着西装者,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各50元。4、工作服丢失或非工作损坏西装按800元/套、衬衣按100元/件、夹克按200元/件赔偿,因工作原因损坏者应自行修复。5、工作服不准转借他人员使用,如转借他人员使用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20元。6、工作服每发现一次不整洁罚款5元/次。(三)、遵纪守法1、员工串岗或未经请假擅自因私离岗,每次罚款10元/次。2、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电话聊天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10元;干私活,扣除材料价值外,另罚30元。3、上班时间睡觉或在工作场所用餐,每次扣罚10元。4、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罚50元—200元。5、上班时间吵架骂人,处罚20元,双方对骂各处罚30元;上班时间打人,处罚100—500元,双方对打各处罚100—500元,并负责对方医药费,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辞退。6、要求客户(供应商)出资安排吃、住、玩,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7、不遵守各客户单位规章制度,乱动局方设备与客户发生争吵,每人次罚100—500元。8、泄露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由公司办公会决定处罚。9、受到公安机关拘留、羁押,或因管理不善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给予当事人处罚100元—500元。10、因管理不善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给予部门负责人处罚50元—500元。11、传达室未按时交接班,接班人没到就离岗,或交接班不清楚,每次扣罚20元。12、传达室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请人代班者每次扣罚20元;晚班睡觉、没巡逻每次扣罚30元。13、传达室对外来人员与车辆进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未经登记就进入生产区,每次扣罚10元。14、传达室对迟到、早退、代打卡、没穿工作服的员工没进行登记每次扣10元。15、凡厂内的原料、生产设备、零件、成品等一切物资一律凭物资出门单出厂,凡私人拎包等物出厂传达室未询问、检查,违者每次扣罚20元。16、传达室对车辆没有按规定发放出入证,每次扣罚20元,没有指挥外来车辆停放,每次扣罚10元。17、传达室对出门车辆没进行仔细检查就放行,每次扣罚20元。18、偷盗公司财物,处罚200——600元,并开除。19、挪用公款,侵占、贪污公司财物,处罚500—1000元,记大过、留用察看,情节严重按第20条处理。20、触犯国定法律,被追求刑事责任的,开除处理。(四)、场地卫生1、下班后不清扫设备,维护责任人扣10元,班长扣10元。2、下班后不清扫场地,扣责任人10元,如不能落实责任人的扣班长10元。3、在严禁吸烟、吃摈榔的场地,违者每人每次扣10元,不能落实责任人的烟头或槟榔渣,按5元每个扣罚班组长。4、清洁工人不按时清扫责任区的,每次扣10元。(五)、工作质量1、会议纪要安排的工作没做的(属于主观原因的)和完成极差的扣罚责任人50元。2、不按要求时间完成生产(设计)任务的扣罚责任人20元(属于主观原因的)。3、对于公司领导交办的任务,相关人员延期不办的(属于主观原因的),每次罚款50元。(六)、会议学习1、不按公司规定时间召开会议,扣罚责任人20元。2、会议和学习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会议和学习培训睡觉扣20元,不请假又不参加学习培训扣50元。(七)、资料上报1、各种资料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每次扣责任人20元。2、上报的资料,数据错误,扣罚责任人10—100元。3、对外上报的资料未经公司领导审核,扣责任人50元,扣罚部门负责人100元。(八)、食堂管理1、采购病死猪肉、变质食物、无证、无厂家、无商标、无标识、以及过期食品、辅料、半成品、除责令销毁外,每次扣100元,发生集体中毒,扣发当月工资,并解除合同。2、贮存室堆放与食品无关的物品,每次处罚10元;生、熟食混放,罚款20元/次。3、禁止使用食堂库房存储的过期食品、食品原辅料、半成品,出售腐烂、变质食品,罚款100元/次。4、熟食加工完毕后,不加盖保存,罚款10元/次。5、饭菜中有昆虫、污物者,罚款50元/次。6、厨房内垃圾桶不加盖者,罚款10元/次。7、食堂工作人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首饰,不穿工作服,罚款10元/次。8、非工作人员、非考核人员进入厨房,每次扣罚10元。9、在操作间内抽烟者,罚款20元/次。10、餐具没有经过消毒或留下赃物痕迹,罚款10元/次。11、食堂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罚款50元/人。12、因食堂原因不能按时开餐,罚款100元/次。(九)、生产过程1、生产部(车间)接到生产计划,没有当天进行分解(没下达设计任务、没下达材料采购计划、没按工序、工段及时间要求下达生产任务),影响发货,扣罚责任人20元。2、首件加工(由车间主任或工艺决定)操作员工应对首件产品报检而不报检继续加工生产的,责任人每次扣款30元。3、不需首件报检的产品,操作员应认真看清图纸(工艺文件),对首件进行自检、互检,班组长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如因操作员工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的,能返修好的单件产品对加工人处罚10元,如出现两件以上的产品不合格,能返修好的对加工人处罚20元;如不能返修好的产品500元以下(含500元)对加工人按产品材料价值的100%处罚,最低限额20元,500元以上的召开公司讨论决定。4、生产员工在进行产品加工时,不进行自检的,班组内不互检或不配合互检的,每次扣罚20元。5、生产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未报检而擅自生产的,未造成报废的对责任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造成产品报废的或情况严重的由公司讨论决定。6、生产员工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文件进行生产的,每次扣罚20-50元,造成报废的500元以下的进行全额赔偿,500元以上公司讨论决定。已入库或已发出的产品对生产员工进行30-100元的处罚,对检验进行30-100元的处罚,车间主任或总检进行20-50元的处罚。7、生产员工因自身原因而导致产品漏装、错装的1-3件扣10元,4-6件扣20元,7-9件扣30元,10件以上的每件扣5元(金工车间按零部件计件,蓄电池车间组装工序以前的工序按零部件计算,组装工序(含组装工序)以后的工序按台计算;配线车间单元、模块、尾纤按成品计算、光数班按零部件计算)。8、因生产员工操作原因造成产品生产合格率未达到产品应达标准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罚班组长20元,生产员工10元,车间主任扣10元。9、生产员工在产品加工完毕后一个工作小时内必须报检,检验员在报检一个工作小时内必须进行检验,并在检验单上注明具体检验时间,检验员在对原材料和成品检验合格后,必须在一个工作小时内开具验单,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10、车间应每天上报产品完成情况,上报时已完成而实际未完成,或产品缺包装,如未执行每次扣车间主任和车间统计各20元。11、生产部(市场部)计划下达时搞错型号、未注明规格型号、标错生产进度,影响发货,扣罚责任人50-100元。客户部下查勘资料交技术部时、市场部下订单附图纸给相关部门时,接收部门应签字,否则每次扣罚责任人10元。12、市场部每天下班前或次日早晨主动与生产部核对生产订单数量,市场部未核对或生产部不配合,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13、市场部业务员因自身原因造成顾客退货的或更换的,可再利用的,处罚业务员50元/批次,不可再利用的,按质量损失的10%处罚业务员,处罚金额超过2000元的由职代会讨论决定。14、技术部每天应清理并报告未完成的设计事项,如未执行每次扣罚责任人20元。15、技术部接到一次性设计任务(展开图、编程)、经过了评审确定了完成时限的,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款20元/天。16、一次性图纸在设计完成后两小时内必须发到车间和检验手中,如有违反每次扣罚10元。17、属设计图纸错误而导致不合格品发生,造成的损失按材料的价格和人耗工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设计人员10%—30%的罚款,最轻处罚不低于10元,技术部改进零件图时,如未改总装图及相关工艺文件,每次扣罚20元。18、图纸、工艺进行调整,车间没有及时通知生产员工,导致不合格品(或老工艺)继续生产,每次扣罚车间主任30元。(十)、过程控制与生产进度1、检验员每天上班前应了解所负责工序当天会加工(或会到原材料)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和完成时间,并登入“检验工作日清表”,主动掌握车间生产情况,重点控制首件产品质量和问题多发工序,没有把当天生产情况登入“检验工作日清表”的每次扣10元。2、原材料检验员工作不认真,不按标准检验,导致不合格材料流入仓库(生产线),每次扣20元。3、线检检验员,对于全项检验的产品,送交成品检验时出现不合格每批次扣线检10元。4、由于检验员工作不认真,出现漏检、误检,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若不合格品能返工(返修)好的,给予检验员10元的扣款,导致报废的,按产品材料价值的100%处罚检验员、50%处罚总检(车间检验);不合格品流入市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生产员工、线检、成品检验、总检(车间检验)/质管部经理、车间主任10—200元的处罚,并扣回该批不合格产品的人工工资;造成报废或重大损失的由公司讨论决定处罚。5、不按要求填写质量记录每次扣10元,填写虚假记录每次扣检验员30元。6、检验员漏报、虚报、隐瞒质量情况,或发现质量情况未及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