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部机床工具工业局企业(联合)标准JB/GQ1069-85机床零件碱性发蓝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钢种制造的机床零件碱性发蓝的质量。1技术要求1.1外观及表面质量1.1.1氧化膜色泽应均匀,不得有红锈、明显的花斑、附着沉淀物和未被氧化的部位(深孔除外)。1.1.2对于焊接、局部淬火、局部渗碳的零件,允许有色泽差异。1.1.3用一般钢种制造的零件,当擦去表面涂油层后,其氧化色泽应呈黑色或黑蓝色;铸钢、含归合金钢及高合金钢呈褐色或棕色,允许有小黑斑点。1.2致密性:按本标准2.2规定的方法检验,零件表面不准有铜的痕迹,但在棱角、边缘处允许有少量的不明显铜迹存在。1.3抗蚀性:按本标准2.3规定的方法检验,零件表面氧化色保持不便,无锈蚀。1.4耐磨性:按本标准2.4规定的方法检验,零件受流砂冲刷部位应无铜迹出现。1.5发蓝膜清洗质量:按本标准2.5规定的方法检验,零件表面不允许有残留的发蓝液。1.6几何尺寸应符合图纸的技术要求。2检验方法与规则2.1外观及表面质量一般用肉眼直接观察。2.2致密性检验:用汽油将成品零件的表面油层去除干净,放入3%的中性硫酸铜溶液中浸泡40~60秒,待表面无水迹后用肉眼观察。2.3抗蚀性检验:用汽油将成品零件的表面油层去除干净,放入0.17%的硫酸水溶液中浸泡20~40秒,待表面无水迹后用肉眼观察。2.4耐磨性检验:用汽油将成品零件的表面油层去除干净,以内径10mm、长500mm之玻璃管垂直悬挂于被测零件上方,零件的检验面与玻璃管成45°,距离30mm,在玻璃管上方装一漏斗,称100g、粒度为0.5至1.0mm棱角尖锐的石英砂,砂子自由落下冲击零件表面,待砂子流完后,轻轻将零件表面擦净,浸泡在0.5%的中性硫酸铜水溶液中浸泡30秒,取出用流动水冲洗干净,用肉眼观察。2.5发蓝膜清洗质量检验:零件在发蓝清洗后,皂化、浸油之前,在其表面滴10%的酚酞酒精溶液1至2滴,如溶液呈粉红色,说明清洗不干净。2.6几何尺寸检验:根据零件的结构形状和图纸及工艺文件的要求,用相应的工、夹、量具检验。3数量检验3.1成批生产时,重要零件的外观应全部检验:一般零件的外观检验不少于10件,致密性、清洗质量检验每批不少于1至3件。3.2单件小批生产或有特殊要求的零件按工艺文件规定。3.3抽检中如有的项目不合格,则应加倍数量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应按返修或报废处理。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机床工具工业局提出,由北京机床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机床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佩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