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塘土地整治招标文件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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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严塘镇湖城庙等十一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HHNSY2017-005招标人:新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合理定价(电子文档、另册)……………42第六章图纸(电子文档、另册)…………………………………4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52第一章招标公告新邵县严塘镇湖城庙等十一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7]62文件核准,建设资金为省级补助资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对新邵县严塘镇湖城庙等十一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新邵县严塘镇湖城庙等十一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2、招标编号:DHHNSY2017-005;3、建设地点:新邵县;4、建设规模:631.03公顷;5、工程施工费:约1600万元;6、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7、工期要求:180日历日;8、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和《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标准》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重复报名无效。具体情况见下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地点工程施工费投标保证金备注新邵县严塘镇湖城第一标段阳水、烟竹、峡江村420.51万元6万元投标人只能针对本第二标段大坝口、小源洞、邮亭村402.01万元6万元3庙等十一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标段大坝口、小源洞、马河、邮亭、十字村397.46万元6万元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第四标段严塘、湖城庙、马河、塘里、十字村401.41万元6万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检)员1人。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省级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7、拟任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质量(检)员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8、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省内企业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4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12个月(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和账号及密码并网上可查。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11、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1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无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三、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1、请有意参与竞标的投标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原件:1)介绍信(须注明所投标段号);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注明所投标段号)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3)公司证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⑤“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网上打印的查询资料或处于有效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4)关键岗位人员证件:①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②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③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④质量(检)员岗位资格证书、⑤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5)关键岗位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和账号及密码并网上可查;6)省外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7)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近三年无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58)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附件1)及投标价格承诺函(附件2)原件;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报名),到邵阳市北塔区江北状元府邸王府1603室查验资料、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上述资料介绍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留原件,其他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2、招标文件等资料800元/套(售后不退)。四、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五、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合理定价连续两轮抽取法。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八、投标保证金: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一、工程概况:10、标段划分”中的附表,请各投标人按所投标段号所规定的保证金金额,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在2017年4月4日16时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在电汇单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新邵县严塘镇湖城庙等十一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标段”的保证金。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沿来款渠道返回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大新街分理处帐号:430015501650500007026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十、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十一、本次招标投标建设监督机构为新邵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新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址:新邵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五楼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739-3601603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北塔区江北状元府邸王府1603室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739-5199679传真:0739-51996797附件1法人承诺函新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业主名称):我作为(所投项目/标段)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1、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湘土整发[2012]53号文件、湘土整发[2013]33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2、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3、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新邵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及新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4、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通报批评;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特此承诺!单位名称:(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8附件2投标价格承诺书招标人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范围所投项目/标段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全部招标工程范围工期保修期质量等级投标报价我公司同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布的合理定价进行投标,完全接受所投项目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合理价”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并同意按发布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签订施工合同。一旦我公司抽签中标,将受上述条款的约束。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新邵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739-3601603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北塔区江北状元府邸王府1603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39-51996791.1.4项目名称新邵县严塘镇湖城庙等十一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1.1.5建设地点新邵县1.2.1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和《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标准》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检)员1人。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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