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试验管理规程目的:规范生产试验管理程序,确保生产试验结果准确、真实。范围:新产品的试制、老产品的技术改进。职责: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生产主管、车间主任、技术员,质量管理部部长、QA质监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内容:1.生产试验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1.1生产试验包括新产品的生产试验及对老产品进行技术改进的生产试验。即:工艺路线改进、配方变更及新原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在生产中使用和鉴定等。1.2生产试验必须有充分依据的中试总结报告,有一定数量生产数据的技术分析结论或有一定的实际生产经验。1.3生产试验由生产部负责、质量管理部协助实施。1.4试验应单批进行,确有必要或把握才能连续进行,生产人员要认真观察试验中的各种现象,做好原始记录,使其能准确完全反映试验的全过程。1.5试验结束后,生产部组织参试人员进行试验总结。1.6试制产品应严格管理,不得做成品销售。2生产试验程序:2.1试验前生产部技术人员将试验目的、依据、数量、批量、日期、技术条件、试验次数及预计完成时间等写书面报告,提出申请,同时制定相应的临时岗位操作规程上报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接到申请后,及时召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对试验计划进行可行性调查和研究,决定试验是否进行。由副总经理签署审核结论,报总经理批准后即可执行。2.2试验计划交市场部、质量管理部。生产部组织参试人员,确定具体试验时间;市场部制订物料采供计划。2.3试验前由项目负责人对全体参试人员讲解有关知识及操作要点;认真检查原辅料、设备等是否符合项目的要求;确定原始记录项目内容、检查内容及控制标准。2.4生产试验准备工作完成后,生产部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有关科室人员到现场监督,以求试验顺利进行。2.5现场试验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控制各项工艺参数,详细、准确做好原始记录。现场负责人认真复核各项操作程序及工艺参数。2.6试验完成后,由现场试验负责人组织参试人员进行试验总结,写出试验总结报告(一式三份),由生产部部长复核、签名。报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2.7生产试验总结报告交质量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档案管理室各一份,存档。2.8生产部以试验总结报告作为确定或修改产品《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的依据。3.生产试验产成品管理:3.1生产试验的试制品因其制造过程的特殊性,故应妥善管理并作好记录。3.2试制产品禁止当作产成品直接销售。3.3试制产品的处理:3.3.1留取一定数量作为样品,定期作各质量项目的检查,以确定或改进《工艺规程》。3.3.2留样剩下的试制产品,应根据产品品种、数量的具体情况进行回收加工或销毁。应由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物流部查验签字,当面销毁。3.4严禁有关人员将试制产品私自送人,一经发现,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