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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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二○○八年九月1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总总总总则则则则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内项目工程建设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工程建设集中招标,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合理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境内独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搬迁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建设项目的技术引进、勘察、设计、监理、总承包、施工、咨询、安装、设备材料、大型设备运输等招标活动。工业项目中独立建筑物的施工招标原则上进入地方有形建筑市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其他招标工作可参照执行。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由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国家投资的项目、发行国债的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招标工作须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集中招标。总投资10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集团公司批准的项目,招标工作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如情况允许,经主管领导批准,集团公司可以授权专业公司组织集中招标。集团公司系统内总投资额不足1亿元、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投资额虽不足3000万元,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咨2询等服务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专业公司统一管理,集中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了回避招标和审批将同类项目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集团公司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MIS),其中,包含“中国化工建设项目机电设备供货商资源网”和“中国化工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商资源网”(统称资源网),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并将适时制定、发布相应的资源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项目建设招标管理活动应当坚持“招标、评标、定标人员三分离”原则。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招标活动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依法照章进行。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机构与职责机构与职责机构与职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监管会),招标监管会是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招标监管会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设副主任委员1人,由集团公司主管规划投资的领导担任;设委员7人,由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监事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集团招标监管会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建设工程招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审议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二)听取招标管理部门和监事部门的相应工作报告,审议核准集团公司统一负责的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3(三)监督、检查集团公司系统内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四)调解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异议的中标结果;(五)定期评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和专家资信,依据评估结果,审议调整名单。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集团招标监管会秘书处工作由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承担。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为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内设招标处负责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的招标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二)根据相关规定和集团招标监管会的意见,制定、修订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管理规定及起草相关文件;(三)负责初审需招标监管会审定的招标方案和评标结果并报招标监管会;(四)负责审定其他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招标方案和评标结果并报招标监管会备案;(五)承担集团公司招标项目的组织工作,审查核准招标方案,提出中标审查意见;(六)根据工作需要,参加评标工作;(七)负责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指导、检查专业公司、企业和项目招标小组开展招标工作;(八)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和专家数据库建设管理,并提供共享服务,供应商数据库原则上按年度更新;(九)组织总结、交流招标工作经验;(十)负责向集团招标监管会报告招标工作情况。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集团公司招标监管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4(一)规划发展部:负责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批复文件的起草,并负责对招标相关内容的解释;(二)安全环保部:招标方案、招标结果的会签;安全环保方面的招标组织及评审;(三)财务部:负责招标活动有关资金、银行担保、银行授信额度的审核;(四)监事部:招标方案、招标结果的批复文件会签;涉及招标活动有关法律问题的审核;督促有关部门在招标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招标活动中的执法合规情况;组织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纪行为。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各专业公司应设立相应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委员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落实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统一招标管理的精神和重大决策;(二)依照本办法制定本专业公司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协调管理本公司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实施;(三)负责组织招标答疑、开标、评标等活动;组织评标标准和方法细则的审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审核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结果;(四)审核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议招标申请和评标报告,负责招标文件的整理保管;批准审批权限内的招标方案及中标单位,向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报备评标结果,接受集团公司监事部门的监察;(五)承担集团公司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六)向集团公司PMIS数据库推荐供应商和评标专家。5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项目法人职责(一)项目法人应根据本办法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招标工作方案,成立招标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各项招标工作,同时确定1名监督人员,由建设单位监事部门的人员担任。招标小组设组长1名,由专业公司主管领导或项目经理担任;设副组长1名,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担任;设组员5-7人,由设备、土建、安装、仪表电气、经济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该招标小组为临时机构,招标活动结束时自动解散,解散后的人员仍对招标活动中的个人行为负责。招标小组成员不参加监督小组工作,一般不担任评委。招标小组的主要职责:1、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年度招标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项目招标工作计划;2、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招标采购模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案,并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或自行组织实施;3、负责制订招标实施细则、评标方法及标准;4、对“资源网”以外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及考察;5、负责编制及发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技术文件;6、负责经招标委批准进入地方有形建筑市场的独立建筑物的各项招标工作,协调地方招标管理机构关系,取得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7、负责推荐中标单位,编写评标报告与招标工作总结;8、评标结果经过审批部门确认后,向中标单位下发中标通知书;9、负责按照审批意见和确定的招标结果进行合同谈判和签约;610、特殊情况下,招标小组可直接向集团公司上报招标申请和评标报告,同时抄送所属专业公司。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在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下,集团公司和专业公司的招标管理部门、项目法人的招标小组应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代理招标事宜。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承担集团公司统一负责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接受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由专业公司确定,需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招招招招标标标标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招标分两种形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项目建设的招标活动一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符合本办法情形的,经集团公司或专业公司招标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或其他采购模式。(一)符合下列情形,可以采用邀请招标:1、采用技术引进和国外采购设备的;2、主装置工艺设计要求专业性较强、且不宜公开的设计招标;3、受工艺技术和设计水平约束的总承包招标(EPC);4、属于专用设备、特殊材质设备,国内生产厂家较少,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5、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工程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6、施工、监理、项目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等经过招标管理7主管部门批准,或其它经过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二二二二))))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采用议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模式:1、招标后没有投标人应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没能成立;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技术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要求的;4、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5、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须协商谈判以便获取有利条件的。(三)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在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下,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项目采购一致性或工程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置,且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招标程序启动前,项目法人应就招标事项形成招标方案,经项目法人招标小组研究确定、监事部门会审后,上报专业公司招投标主管机构审核批准,按规定需要上报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应上报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招标方案应当说明招标采购模式、招标范围、招标小组人员构成,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标段的划分,评委的人员构成比例、评标标准和方法(包括:商务标与技术标的划分比例、客观标准与主观标准的比例、定标的方法),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是否通过集团公司PMIS进行招标及其相关的理由。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招标主要程序(一)项目法人依法合规组建招标小组;8(二)招标小组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申请,按管理权限报送相应的招标管理部门,得到批复;(三)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原则上由项目法人组织审定,必要时专业公司、集团公司也可以组织审定。审定后的技术规范书交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四)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必须通过集团公司PMIS、《中国化工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五)资格审查。招投标管理部门通过PMIS(网址:pm.chemchina.com.cn)进行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投标人应在资源网内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资源网外选择投标人时,经过批准,由项目法人招标小组和监事部门负责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应当对潜在投标人的历史沿革、工商登记注册状况、注册资本、经营及财务状况、信用记录、所属行业及相关经验等因素进行考察。评标前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再次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发标数的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5家;(六)发售招标文件;(七)现场踏勘与补遗澄清。如有必要时,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可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招标答疑;(八)编制预算或标底(适用施工招标)并按项目审批权限报集团公司招标管理部门或专业公司审定;(九)接受投标文件,组织开标会议,进行开标、评标。必要时可召开澄清会,让投标人澄清有关问题,但澄清或说明不得9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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