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工作总结》——消防队县公安消防大队自1979年在公安局设置消防股到1994年正式成立独立机构以来,已经走过了27年的光辉历程。一茬茬年轻的消防官兵,视漾濞人民为父母,视驻地为故乡,用自己的青春、热血书写了对伟大祖国的无限忠诚,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在一场场血与火的考验中保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值勤战备能力逐年增强公安消防大队设立之初,是由县公安局代管的一个消防股。代管期间,全体官兵借住公安局。消防大队正式成立后,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消防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投资96.5万元,由队里全体官兵亲手建盖起地处县城新建街上段右侧、占地0.2万平方米的综合办公大院,院内有两幢二层钢混结构的营房综合楼及其他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共1165.33平方米,内含消防车库、食堂、宿舍、办公室及各项配套用房。通过多方争取资金,购买数码照相机1台,接通了因特网、金盾网(局域网),办公条件得到改善。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又投入15万元对营门和部分库室进行改造,用于政府专职消防队住房。现有编制3人,并住有7月27日成立的政府的专职消防队4人,配置有东风牌消防车1辆,手抬消防机动泵1台,及消防水带、水枪,消防员防护服,消防空气呼吸器等消防装备,使消防队的值勤战备能力逐年得到增强。二、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成绩斐然。近年来,大队在大理消防支队和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公安部“二十公”、公安厅“二十一公”精神,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以《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为主线,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大组织建设力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保持了部队高度稳定,完成了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治工作、业务建设、部队管理、内外关系、营房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好成绩,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各级领导的肯定。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宗旨,积极做好拥政爱民工作,首先认真落实了群众工作五项制度,先后与县人行、县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单位开展了警民共建活动。只要是群众需要就义不容辞,积极为单位群众送水、运水,取钥匙,参与社会救助等,通过开展这一系列的活动,大队官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增强了警民血浓于水的深厚感情。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抓好“消防监督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探索消防监督工作新机制,抓好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工作进社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开创“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群众参与,消防监督”的新局面。本着“消防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方针,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严令其整改。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江主席“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五句话为总要求,以《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为依据,认真开展全队军事、体能、业务、技能训练,狠抓基层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加强部队管理、执勤备战和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改善大队办公条件,同时进一步深化灭火救援工作和扩展执勤岗位练兵活动,让每一名消防官兵熟悉辖区灭火救援预案、抢险救援预案;熟悉火场通信器材的操作使用;熟悉本辖区内的重点单位数量、预案,熟练操作器材装备;掌握部队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熟悉各项消防监督业务的办理程序;熟练操作所配检查、勘查器材仪器设备和消防法律文书软件的操作使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火灾隐患及时发现限期整改。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全队官兵的共同努力下,我大队正沿着正规化,规范化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