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际司管理的赠款项目财政部国际司管理的赠款项目财政部国际司管理的赠款项目财政部国际司管理的赠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赠款项目的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赠款资金,保证按期、按质完成项目,提高项目执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赠款项目,是指由财政部国际司代表中国政府接受并进行财务管理的、由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提供或托管理的、或其他与之相关的组织或机构(以下称赠款提供方)提供的国外赠款。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转赠或委托执行上述赠款项目的单位或机构(以下称“执行机构”)。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项目准备项目准备项目准备项目准备第四条赠款项目由财政部统一规划,执行机构根据财政部批准的规划进行项目设计。执行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后,报财政部并由财政部统一对外提出项目申请。第五条赠款资金的分配应充分体现国家利益,严格限制赠款提供方执行的比例。如确须由赠款提供方执行的,其执行比例应事先报财政部批准。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项目生效项目生效项目生效项目生效第六条财政部对外签定赠款协议后,项目生效。执行机构应严格按照赠款协议的要求,组织安排配套资金。第七条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独立建帐,并将会计人员和建帐情况报财政部备案。第八条如需开设专用帐户的执行机构,在完成建帐工作后,应及时向财政部提出《开设赠款专用帐户申请函》,并报送项目提款授权签字人签字样本。财政部复核执行机构提交的配套资金安排方案及会计人员和建帐情况,批复执行机构使用赠款。执行机构在有外汇经营资格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国有控股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第九条执行机构在收到财政部同意使用赠款批复一个月内,将赠款协议、财政部批复及其他有关文件报同级审计机关备案,由审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安排审计。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赠款资金提取与使用赠款资金提取与使用赠款资金提取与使用赠款资金提取与使用第十条赠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赠款协议规定的项目内容执行,专款专用。如需调整支付类别,应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由财政部审核同意后报赠款提供方批准。第十一条项目必须坚持“厉行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按赠款协议和国内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赠款资金视同上级拨款,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将赠款用于税金、罚款、扣抵或抵押。第十三条赠款资金原则上无偿使用。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擅自将赠款资金以有偿形式使用。第十四条执行机构执行赠款项目所需管理费用,应由配套资金或自有资金解决。确实不足的,须编制项目管理费用预算,报财政部批准后向赠款受益方收取,收取总额最高不超过赠款资金总额的1%至3%,所收管理费用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并在年度终了或项目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编制收支表,并接受审计。第十五条利用赠款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应设置资产台帐登记管理,在项目执行期间严格按照赠款协议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擅自变卖或转让。第十六条执行机构应严格按照赠款协议规定的进度实施项目,不得延误。执行机构应按进度向财政部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如进度确需调整或延长关帐日的,应至少提前3个月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第十七条执行机构应及时使用赠款资金。如有资金节余的,应及时向财政部提出节余资金使用方案,经批准后实施。不得擅自注销节余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节余资金用途。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会计与审计会计与审计会计与审计会计与审计第十八条执行机构应严格按照《赠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并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财务报表的编制。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应按照赠款提供方的审计要求,于每年4月15日前准备好相关会计资料,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审计机关于6月3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将审计报告交由项目执行单位,由项目单位提交财政部和赠款提供方。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项目完工项目完工项目完工项目完工第二十条赠款项目关帐后,执行机构应在4个月内组织完工验收,编制完工报告,总结项目执行完成情况,分析是否达到项目预定目标,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完工报告应及时报送财政部、审计署及赠款提供方。第二十一条项目完工后,执行机构应编制财务决算。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附则附则附则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际司负责解释。1财政部国际司管理的赠款项目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赠款项目的会计核算管理,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赠款项目,是指由财政部国际司代表中国政府接受并进行财务管理的、由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提供或托管理的、或其他与之相关的组织或机构(以下称赠款提供方)提供的国外赠款。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赠款项目执行机构的会计核算。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赠款项目必须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本办法核算从项目生效之日起,至赠款帐户关闭日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但外币业务可采用外币分帐制进行核算。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赠款项目按照权责发生制记帐。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赠款项目会计年度采用公历日历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按照财政部批准的比例收取的项目管理费纳入预算外资金渠道核算,不在本办法中核算。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一级项目执行机构是指财政部国际司转赠或委托执行赠款项目的单位或机构。基层项目执行机构是指不直接与财政部发生转赠或委托执行关系的单位或机构。一级项目执行机构是会计核算的汇总单位。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会计科目表会计科目表会计科目表会计科目表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资金占用类科目101银行存款102拨出赠款103项目支出104应收款项资金来源类科目201拨入赠款202应付款项203配套资金2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1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银行存款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2.收到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赠款”等科目;存款帐户发生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款项”科目;拨付款项时,借记“应收款项”或“拨出赠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第102号科目拨出赠款1.本科目核算一级项目执行机构拨付下级项目执行机构赠款的情况。2.实际拨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拨入赠款”科目。3.本科目按基层项目执行机构进行二级明细核算,按费用类别进行三级明细核算。第103号科目项目支出1.本科目核算本级项目执行机构实施赠款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拔付下级执行机构执行的支出,应通过“拔出赠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2.支出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赠款”或“应付款项”科目。3.本科目按支出内容明细核算。第104号科目应收款项1.本科目核算实际已预付的各种款项。2.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结算时,借记“银行存款”或“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第201号科目拨入赠款1.本科目核算从赠款提供方或上级执行机构取得的赠款资金。2.实际收到或分配得到赠款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项目支出”等科目,贷记“拨入赠款”科目。3.本科目按赠款费用类别进行明细核算。3第202号科目应付款项1.本科目核算实际应付的各种款项。2.发生应付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收入在本科目中反映,待项目结束时,将利息收入全额从本科目转为预算外资金管理,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本科目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第203号科目配套资金1.本科目核算根据赠款定规定,需由国内提供的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2.实际收到或直接开支配套资金时,借“银行存款”、“项目支出”或“应收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会计报表会计报表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会计报表种类表一:资金平衡表;表二:赠款协定执行情况明细表;表三:专用帐户收支表。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一、资金平衡表(表一)1.本表反映项目执行机构期末全部资金来源和占用的情况。2.本表“期初数”栏的数字,应根据上期末资金平衡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3.本表各项目”期末数”,应根据有关项目分析填列.二、赠款协定执行情况明细表1.本表反映项目执行机构本期和累计接受赠款的情况。2.本表各栏内容及填列方法:(1)“核定额”栏应根据赠款协议规定的类别核定额填列。“待核定”项目指特殊情况下赠款方尚未核定的赠款额。(2)“本期发生数(额)”栏,反映项目执行机构本期提取赠款资金情况。4(3)“累计发生数(额)”栏,反映项目执行机构自项目生效起到本期末止累计接受赠款资金情况。(4)“专用帐户金额”栏根据专用帐户首次存款金额扣除回收额的余额填列。三、专用帐户收支表1.本表反映项目执行机构本期专用帐户收支情况。首次存款为零的项目执行单位不需填列此表。2.本表各项目内容及填列法:(1)“期初余额”项目,反映一级项目执行机构专用帐户的期初余额。本项目应根据上期专用帐户余额填列。(2)“本期回补额”项目,反映本期实际回补的赠款资金。(3)“利息收入”项目,反映尚未转出的专用帐户利息收入。(4)“不合格支出归还额”项目,反映实际收回的不合格费用。(5)“本期支付额”项目,反映本期从专用帐户支出费用。(6)“银行手续费”项目,反映本期从专用帐户中直接扣收的银行手续费。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会计报表的汇总一、“资金平衡表”和“赠款协定执行情况明细表”必须逐级汇总上报,“专用帐户收支表”仅限于管理专用帐户的一级项目执行机构填列。二、“资金平衡表”汇总时,应将一级项目执行机构的“拨出赠款”项目与基层单位“拨入赠款”项目的汇总额抵销;同一种项目内容,并有上下级债权债务关系的往来款项,属内部往来,应予以冲抵。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附则附则附则附则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际司负责解释。表一:项目名称:赠款号:货币单位:期初余额期末余额科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银行存款拨入赠款拨出赠款应付帐款项目支出配套资金应收款项资金占用合计资金来源合计审核:制表:制表单位(公章):资金平衡表年月日资金占用资金来源表二:项目名称:赠款号:协定货币:类别协议货币RMB协议货币RMB协议货币RMB专用帐户金额待核定合计审核:制表:制表单位(公章):核定额本期发生数(额)累计发生数(额)赠款项目执行情况明细表截止年月日表三:项目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帐号:赠款号:货币单位:审核:制表:制表单位(公章):6银行手续费7.期末余额金额3.利息收入4.不合格支出归还总额减:5.本期支付额专用帐户收支表年月日加:2.本期回补额1.期初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