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8514.1-1997 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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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J00JB/T8514.1-1997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总则1997-03-04发布1997-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发布I前言本标准参照GB/T15496—1995《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结合机械工业企业的特点对JB/Z290.1—87《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总则》进行了修订。本标准考虑了大、中、小型企业的适用性,对原标准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扩展与变动。增加了机构和人员以代替原标准第5章组织形式。增加了引言和定义两章。标准化主要工作内容增加了实施标准的监督检查、经营管理的标准化工作、应用计算机技术的基础性标准化工作等内容。在产品开发中的标准化内容,增加了设计标准化、工艺标准化、检验标准化。本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JB/Z290.1—87。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北京开关厂、北京第二机床厂、北内集团总公司、北京仪器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宪培、邹君璧、景燕灵、张侠风、李庆荣、汪忠奎。JB/T8514.1-199710引言企业标准化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企业要以改革与开拓的思路积极推进企业标准化。在企业标准化工作中,要增强法制观念、市场竞争观念、自主管理观念、主动服务观念和融合于企业各项业务工作的观念。企业要力求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各个领域中充分发挥标准化系统效应。本标准既包括了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与标准实施监督的内容要求,还包括了企业的产品设计开发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要求。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本标准所列的标准化内容,创造性地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目的、任务、机构、人员和主要工作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3935.1—1996标准化基本术语第一部分JB/T8514.2—1997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的一般规定JB/Z338—88工艺管理导则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模块具有相对独立功能和通用接口的单元。3.2模块化以产品(或系统)总功能为对象,以功能分析为基础,经层层分解建立模块体系,并通过选用模块组合成不同产品(或系统)的全过程。3.3工艺典型化将具有相似结构和工艺特征的零部件进行分类、分组,对每组零部件的加工、装配工艺进行优化、统一,设计出先进可行的通用工艺规程并用于指导生产的全过程。3.4本标准其他术语采用GB3935.1中规定的定义。4目的、基本任务4.1目的运用标准化原理与手段,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使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活动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降低消耗,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以获得昀佳秩序和经济效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7-03-04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总则JB/T8514.1-1997代替JB/Z290.1—871997-10-01实施JB/T8514.1-199724.2基本任务a)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b)贯彻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c)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d)扩展标准化工作领域,在企业各项业务活动中推广应用标准化技术。5机构与人员5.1机构与人员的设置和管理原则企业应根据技术、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需要,按照下列原则,设置相应的标准化机构与人员、形成企业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a)企业标准化工作由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企业负责人负责;b)企业标准化工作应由企业标准化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统一管理,行使标准化管理职能;c)企业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由本部门、本单位分工负责。5.2机构与人员的设置形式a)大中型以上企业应设立企业标准化专职机构;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应设立相应的标准化机构或专、兼职人员;b)小型企业及其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c)根据需要可设立以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为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标准化人员参加的企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重大问题的研究审议和决策。企业日常标准化工作由企业标准化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承担。5.3对标准化人员的基本要求a)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b)熟悉掌握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情况,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c)具备标准化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d)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e)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6主要工作内容6.1企业标准化管理基础工作6.1.1建立企业标准体系企业应根据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企业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可参照JB/T8514.2—1997的规定。6.1.2编制标准化工作规划和计划6.1.2.1规划、计划的依据a)企业的方针、目标、发展规划、计划;b)上级部门下达的标准化任务;c)企业标准体系表;d)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中需要补充和修正的标准化事项。6.1.2.2规划、计划的项目a)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标准体系表中列入的尚未制定的项目;企业标准复审后应修订的项目;作为企业标准依据的上级标准已被废止、代替情况下的企业标准;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中经实践分析后应补充制定和修订的项目。b)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化管理研究项目,例如信息管理信息编码、计算机辅助设计中的标准化;制定、修订各类标准中所必需的试验或验证工作;其他有关标准化科研项目。JB/T8514.1-19973c)实施标准项目;d)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e)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及技术引进标准化审查项目;f)企业标准应复审项目;g)标准化宣传、培训项目。6.1.2.3规划、计划的内容a)项目名称;b)项目要达到的分阶段要求和昀终要求;c)实现项目的相应措施;d)负责的单位和人员,配合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及其分工;e)工作进度要求。6.1.3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标准或制度企业应制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标准或制度的主要内容:a)规定本企业标准化工作体制、任务、职责范围、工作方法和要求,以及与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的业务关系;b)规定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及复审的原则、工作程序和要求;c)规定实施标准及对实施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的原则、方法、要求、程序,分工和责任;d)规定标准及有关资料的搜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e)建立关于标准执行中信息反馈及处理的机制。6.2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6.2.1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6.2.1.1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原则a)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b)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c)保证安全、卫生、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d)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e)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f)企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一致;g)注意总结、吸取本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先进经验。6.2.1.2企业标准的范围a)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需要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b)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制订的企业产品标准;c)企业可根据市场竞争需要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d)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选择或补充而制订的标准;e)从技术引进中的有关标准所转化的企业标准;f)合同中重复较多的技术要求应纳入企业标准。6.2.1.3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如图1。按照标准覆盖面、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简化程序。企业的产品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JB/T8514.1-19971图1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调查分析验证或论证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标准送审稿征求意见组织标准审查编制标准报批稿会签、复核批准、发布1.收集国际国内标准资料2.收集生产实际和管理实际的资料3.了解企业现有生产条件、检测条件和管理条件4.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使用范围、使用要求5.综合分析,编写调查分析报告,确定标准应达到的水平,并提出需要验证或论证的项目1.根据调查分析报告提出的验证或论证项目,逐项进行验证或论证2.编写验证或论证报告,作出结论根据调查分析及验证或论证报告,编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及标准“编制说明”1.将“标准草案”连同“编制说明”分发有关部门和人员征求意见或开会讨论2.将意见汇总并研究分析,确定修改内容1.编制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提出标准贯彻措施意见等附件2.复审“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并签字1.将标准“送审稿”及附件报企业标准化归口部门2.组织会审或函审,对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标准,提请组织会议审查,并编制审查会议纪要,按审查会纪要,确定修改内容1.编制标准“报批稿”2.修改标准“编制说明”3.编制审查“意见汇总处理表”4.提出标准的贯彻措施、建议和预期效果1.对标准报批稿进行会签、标准化复核、编号、登记,并由企业负责人签批2.产品标准按有关规定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JB/T8514.1-199756.2.2企业标准的复审企业标准应进行定期复审。复审工作由标准化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复审结果分为确认、修改、修订、废止四种。a)确认的标准,即该标准不作任何改动仍能继续使用。但应作出确认标记,标明确认日期。b)修改的标准,指标准内容大部分适用,仅个别条文或图表需作少量修改,标准编号不动即可继续使用。修改标准可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如发修改通知等。c)修订的标准,指适用范围基本不变,内容上需作大量修改的标准。标准修订后顺序号不变,只改年号,并标明所代替的标准号。d)废止的标准,指标准内容已不适用者。如标准技术内容已落后应予停止实施,或者标准内容需要与其他标准合并,或应分解为多个标准,或标准主要内容不切实际等。6.3标准的实施与监督6.3.1实施原则a)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必须执行;b)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一经采用必须执行;c)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必须执行。6.3.2实施程序实施标准的程序如图2,对于简单的或不涉及物质准备的标准实施程序可简化。图2实施标准程序6.3.3监督检查6.3.3.1已通知实施的标准均属于监督检查范围。6.3.3.2监督检查按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标准或制度的规定,分部门按分管范围进行,并对违反标准的行为负责纠正和处理。监督检查方式一般有:a)对有关项目(如图样、技术文件、技术引进项目、产品设计评审、企业标准)进行标准化审查;b)对有关产品生产全过程(从原材料进厂到生产加工直至包装出厂)或关键、重点环节的技术质量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试验)方法、检验(试验)规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c)管理标准的监督由有关部门按专业分工和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标准或制度的规定进行;d)工作标准由各部门逐级与经济责任制结合考核下属部门和人员。6.4产品设计开发的标准化6.4.1产品设计开发各阶段的标准化要求产品设计开发的一般工作程序及过程中各阶段的标准化要求如图3,根据产品特性、复杂程度及生产具体情况也可简化。技术引进中标准化工作程序如图4。实施计划实施准备把实施标准的工作列入企业的计划,并规定各部门应承担的任务和完成期限实施检查总结1.标准资料准备2.组织准备(必要时成立宣贯小组或贯标领导小组)3.技术准备(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掌握标准内容,提出实施措施的步骤与方法)4.物质准备(包括量仪、装备环境条件等的落实)1.书面通知有关部门,说明标准的实施范围、起始日期、要求等2.企业各部门应严格实施标准3.企业标准的解释权属于标准化部门4.上级标准和上级批准的标准,在实施中遇到问题时应报告请示有关部门1.随时了解标准实施中的问题,必要时提出纠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