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重点推荐项目项目名称: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简称:荔波古镇)项目推荐类别:旅游景区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业主单位:贵州城康集团合作方式:独资项目现状:(包括项目整体情况、可研报告、立项批复、土地、规划、环保及行业资质、许可证等相关必须审批资料的办理情况、项目实施条件是否充分)1、项目整体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投资商:贵州城康实业有限公司(母公司)开发建设:贵州城康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方式:计划六年分五期开发完成建设地点:荔波县玉屏镇建设村南门坝上菜园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1099亩(725340㎡)/总建筑面积约1200000㎡。建筑密度:≤45%容积率:≤1.5绿化率:≥30%道路:25%建设目标:打造贵州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内容:根据《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修编文件),在“荔波古镇旅游文化综合体”内建设四个民族部落的民族风情园集中展示荔波县布依、水、苗、瑶四大民族风情;荔波县悠久历史文化的展示博览园;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长廊;文化旅游发展创新高端论坛永久会址和集旅游、运动、休闲娱乐、商业及配套住宅为一体的休闲旅游产业综合体,成为荔波县城的旅游服务核心区。荔波古镇旅游项目的开发将对实现荔波县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升城市品味,塑造城市想象,改善旧城区生活,交通环境,建设一个功能齐全的全新旅游服务区,增加中心县城的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拟建的“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内以新建、改建的几条道路为依托,点线相连、纵横成片,完善城区交通网路。建设总投资:静态总投资为26亿元动态总投资6亿元周期为6年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生态保护: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谋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融合为一个和谐的整体,因此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就成为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出发点。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既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旅游产品具有较强吸引力和特色的根本所在。荔波古镇旅游开发项目的实施,是打造目前世界最新的绿色、低碳的慢性旅游模式,不仅不损害当地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而且使旅游活动与自然环境、社会文化形成一个和谐有机的整体,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景区开发已特别规划合理的交通系统,可以及时疏散生态环境敏感地点的游客量。保护地方文化的本来特征及真实性,维护各种历史文物古迹,保持独具特色的地方建筑风格,将对樟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起到重要的作用。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一期项目概况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一期建设项目分为:展示区:4#、5#、6#地块核心区(包含展示区):1#~10#地块A标段:4#地块【已开工】名称: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民族文化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内容:民族文化游客服务中心主楼客栈、商业、茶楼、餐饮、酒吧、四合院占地面积:35.52亩(23691.84㎡)建筑面积:24400㎡B标段:6#地块(北段)【计划2013年3月1日开工】名称: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长廊建设内容:商住、客栈、商业、茶楼、餐饮、酒吧6#地块总占地面积:35.04亩(23371.68㎡)6#地块北段建筑面积:17000㎡C标段:6#地块(南段)【计划2013年3月1日开工】名称: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配套住宅示范小区建设内容:沿街商住(6+1)、住宅楼(9+1、6+1、4+1)6#地块总占地面积:35.04亩(23371.68㎡)6#地块南段建筑面积:40000㎡D标段:5#地块【已开工】名称: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古镇驿站建设内容:古镇驿站、客栈、商业、餐饮占地面积:13.22亩(23691.84㎡)建筑面积:12000㎡2、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详见附件一]3、立项批复:本项目向荔波县发改局申请并获项目建设备案许可。4、项目已具备基本事实条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投资合作方式的资质要求、招商引资的需求、投资计划、具体实施内容、规模和实施步骤等)财务指标分析:(投资总额、引资需求、投资估算、分年投资计划、资金筹措、投资回收期)优惠政策及扶持条件:(省、市、区(县、市)对该项目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措施)补充资料:(各业务厅局根据项目专业要求需补充的相关资料)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公司电话:0854—3789555、3789444公司传真:0854—3618109联系人:赵忠宇15329448506罗锦鸿18085412855E-mail:liboguzhen@163.com以上信息请企业根据实际填写,项目推荐类别可不填写,最迟于周五(1月25号)上午前回复至邮箱gzgzgh@163.com联系方式包括座机及手机号码,有问题及时联系国资委规划处张林0851—6827586【附件一】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议书目录第一章概述1.1项目概况1.2单位概况1.3项目背景1.4编制依据第二章项目建设的理由和意见2.1项目提出的理由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第三章市场初步预测3.1荔波县城近远期规划与发展前景3.2项目区位优势3.3荔波县城区旅游发展3.4新型文明社区的创建3.5市场预测第四章建设内容和规模4.1建设原则4.2建设内容4.3建设规模第五章建设方案5.1建设用地5.2编制依据5.3总平面布置5.4建筑与结构5.5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第六章选址方案及建设条件6.1场地的选择6.2建设条件第七章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7.1城市规划7.2环境保护第八章安全卫生、消防与节能8.1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8.2消防8.3节约能源第九章企业组织与人力资源配置9.1企业组织9.2劳动定员第十章项目实施计划10.1建设期10.2项目实施计划10.3项目租售期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1.1投资估算11.2资金筹措第十二章财务评价12.1评价依据、原则和方法12.2评价指标12.3基础数据12.4财务评价12.5资金来源与运用分析12.6不确定分析12.7财务评价结论第十三章社会评价13.1社会评价第十四章结论和建设14.1结论14.2建议第一章概述1.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荔波古镇民族文化旅游综合体(以下简称本项目)(2)建设单位:贵州城康置业有限公司(3)建设方式:分期开发、滚动发展(4)建设地点:荔波县玉屏镇菜园坝(5)建设用地及规模:用地面积为732670.33㎡,总建筑面积1322520.35㎡。(6)建设内容:建设一个集旅游、运动、商务、休闲娱乐、商业及配套住宅为一体的修养旅游产业综合体,包括:旅游核心区,特色运动、拓展运动区,放松体验区,度假村、会所、会议酒店区,旅游购物区,旅游配套、生活配套区等。(7)建设总投资及用期:静态总投资为32.15亿元,动态总投资15.35亿元,周期为6年。(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9)主要经济社会指标:预计2015年,荔波古镇每年可接待游客55万人次,按人均综合消费145元算,可实现旅游直接收入8000万元,旅游总收入2.2亿元,利润7000万元,税收1000万元;10年经营期内,年平均收入为20750万元,年均净现金流量为6250万元,投资回收期8年(含建设后期3年);项目完成后将提供近1100个直接就业岗位,提供约5500个间接就业岗位,就业容量非常可观。(10)建设条件:a.项目所在地位于荔波县城旅游服务内,规划已批准;b.水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完善;c.政策优惠、持事特议——项目实施可享受有关税费减、免、缓及秩序简化等优惠政策。1.2主办单位概况贵州城康集团是以提供新型旅游产业开发、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产品开发、AAAAA级精品旅游景区的策划、投资建设、管理等服务的大型文化旅游综合性产业集团。集团总注册资金达到8300万元,下设四家全资子公司:贵州城康实业公司、贵州城康文化投资公司、贵州城康旅业管理公司、贵州城康置业公司。集团公司依据各股东企业的资源优势,于2011年全面进入贵州谋求新发展、新突破。并于2011年8月15日与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荔波古镇投资开发协议》,在贵州省荔波县投资开发建设“荔波古镇”项目。1.3项目背景根据2012年国发2号文件、《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修编文件)荔波县玉屏镇菜园坝将被建设成为集旅游、运动、休闲娱乐、商业及配套住宅为一体的休闲旅游产业综合体,作为荔波县城的旅游服务核心区。荔波古镇旅游开发项目的胜利完成将对实现荔波县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升城市品味,塑造城市想象,改善旧城区生活、交通环境、建设一个功能齐全的全新旅游服务区,增加中心县城的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拟建的“荔波古镇”位于玉屏镇菜园坝,以新建、改建的几条道路为依托,点线相连、纵横成片,完善城区交通网路。同时,一个环境优美、交通发达、市场繁荣、治安良好的新型文明城区,是党和政府、广大居民群众的追求目标。1.4编制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荔波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荔波县政府工作报告》(2011)《荔波县县城总体规划》(第三次修编)《荔波县建设国际化专业旅游城市概念规划》第二章项目建设的理由和意义2.1项目提出的理由《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旅游业提出了全新的定位,指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宏伟目标。《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大旅游”的战略角度对未来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进行了阐述,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既具原则性和引导性,又具有极强的操作性。被社会各界一致认为是对推动旅游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也是推动形成未来旅游业发展新格局的标志性文件。根据《意见》精神,我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主要目标明确定位为:到“十二五”期末,旅游业初步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在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的战略中发挥更大功能。我国旅游业在世界旅游业格局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力争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各省区市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旅游业发展机制体制改革,为旅游业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近年来,上海、山东、福建、广东、山西、广西、云南、新疆、湖南等地纷纷出台一系列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当地旅游业快速发展,形成培育旅游大产业的发展态势。各地在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高度重视旅游形象建设,把它作为地方对外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倾力打造,涌现出许多体现本地资源优势的旅游精品和富有文化内涵的特色品牌。上海、海南、云南、福建等地在提升品质,升级服务,创造优质便捷的旅游消费环境方面走到了全国的前列。贵州作为西部欠发达且旅游产业起步较晚的省份,面对旅游大发展的新形势和历史机遇期,不甘示弱,奋起直追。特别是今年国发二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更是为贵州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近年来,贵州省通过“多彩贵州”的品牌推广和每年一届“旅发大会”的主办,极大地推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更加激发了旅游行业的激情,全省各地围绕“打造著名旅游目的地”和“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纷纷就打造品牌、抢占市场、项目带动、改善环境以及解决发展路径等方面强力攻坚,取得了喜人的成绩。荔波是一个生态资源富集地,区内分布着樟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小七孔景区和茂兰国家级喀斯特森林自然保护区等自然景观,也是布依族、苗族、水族和瑶族等少数民族原住民的聚集地和红色旅游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拥有丰富和极具价值的旅游资源和自然、人文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