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Y1588—2013招标评审工作规范Tenderevaluationspecification2013-04-15发布2013-06-01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Q/SY1588—2013目次前言Ⅱ…………………………………………………………………………………………………………1范围1………………………………………………………………………………………………………2术语和定义1………………………………………………………………………………………………3招标评审组织机构及职责2………………………………………………………………………………4评标委员会3………………………………………………………………………………………………5资格审查4…………………………………………………………………………………………………6评标6………………………………………………………………………………………………………7评标报告10…………………………………………………………………………………………………8常用评标方法10……………………………………………………………………………………………9责任追究11…………………………………………………………………………………………………附录A(规范性附录)招标评审工作流程12……………………………………………………………附录B(规范性附录)评委及工作人员承诺书格式13……………………………………………………附录C(规范性附录)问题澄清通知书及澄清函格式15…………………………………………………附录D(规范性附录)现场监督报告格式18………………………………………………………………附录E(资料性附录)评标报告及附表格式19……………………………………………………………附录F(资料性附录)常用评标方法29……………………………………………………………………参考文献32……………………………………………………………………………………………………ⅠQ/SY1588—20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物资采购管理专业标准化直属工作组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保恒、袁利民、刘勤志、刘栋国、刘建民、郭伟光。ⅡQ/SY1588—2013招标评审工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招标评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一般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国内组织工程、物资、服务采购招标中的评审工作,集团公司认可的外部招标代理机构可参照执行。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招标人thetenderee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2投标人thebidder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参与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3初步评审preliminaryevaluation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以判定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4详细评审detailedevaluation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因素和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比较。2.5资格预审prequalification投标前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2.6资格后审postqualification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2.7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theevaluatedlowestbidpricemethod对满足招标文件各项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对投标文件的价格要素作必要的调整,使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要素按统一的口径进行比较,计算出经评审的投标价,并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人的一种评价方法。2.8综合评估法comprehensiveevaluationmethod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商务、技术评价内容的标准和权重,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1Q/SY1588—2013综合打分以确定中标人的一种评价方法。3招标评审组织机构及职责3.1招标评审组织机构3.1.1招标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设立的统一归口管理招标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3.1.2招标实施部门(单位)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负责招标项目具体实施的机构,包括集团公司认可的内部招标机构及各企业内部负责招标工作的部门(单位)。3.1.3招标监督部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负责招标监督的部门,主要为监察、审计及招标管理部门。3.1.4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依法组建,负责招标项目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3.2职责3.2.1招标管理部门职责招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a)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的审核。b)负责检查、指导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工作。3.2.2招标实施部门(单位)职责招标实施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a)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b)负责实施管理权限内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c)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的报批。3.2.3招标监督部门职责招标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a)负责监督招标实施部门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b)负责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全过程的监督工作。3.2.4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a)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b)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c)对评标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d)向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Q/SY1588—2013e)向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5评标委员会主任职责评标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a)组织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开展评标工作。b)组织评委研读招标文件,对评标过程中存在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归纳评委意见。c)负责与监管部门、招标人、招标实施部门的沟通和联络。3.2.6评标委员会成员职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a)评标前签名承诺公平、公正履行评标职责,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b)评标时熟悉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的目标、范围、性质和主要技术、商务条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和比较;出具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c)对招标文件中有争议的条款或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提出后期签订合同时双方须注意的事项或建议。3.2.7监督人员职责监督人员的主要职责:a)负责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b)负责监督开标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组织开标工作。c)负责监督评标专家是否遵守评标纪律,评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评标过程是否严格保密,是否客观公正地评标等履职情况。d)对评标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予以制止,必要时应将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3.2.8工作人员职责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a)按照相关规定抽取并通知评标专家参加招标项目评标工作。b)负责选择评标地点和评标场所,布置评标现场,准备评标工作所需工具。c)负责组织招标项目开标,妥善保管开标后的投标文件并运到评标现场。d)负责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必需的信息和相关表格及资料。e)签名承诺公平、公正履行工作人员职责,严格遵守各项有关规定。f)负责评标安全、保密和服务等有关工作。4评标委员会4.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负责组建。4.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实施部门等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Q/SY1588—2013组成。一类招标项目成员人数为9人及以上单数;二类招标项目成员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三类招标项目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一、二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中,集团公司总部管理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1/2。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项目,可适当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4.3评标专家抽取4.3.1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从集团公司组建的招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抽取时应兼顾区域和专业技术特点。国家和地方政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3.2评标专家的抽取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直接确定的方式。一般招标项目,评标专家应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不能满足项目评标的需要,可以由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提出评标专家预选名单,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批后抽取确定。4.3.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在开标前48小时内确定,特殊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可在开标前72小时内确定。4.3.4评标前,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应重新或者补充抽取评标专家。a)评标委员会成员中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b)参加评标的专家主动提出回避的。c)抽到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d)评标前发现专家名单泄露的。e)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4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主任)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4.5评标委员会成员主动回避情形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a)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b)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c)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6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5资格审查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5.2资格预审5.2.1资格预审一般适用于潜在投标人较多或者大型、技术复杂的项目。4Q/SY1588—20135.2.2资格预审由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遵守国家、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5.2.3资格预审应在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进行评审。5.2.4资格预审评审方法一般采取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合格制的资格预审方法的,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为资格预审合格人。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法的,如果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资格预审文件事先规定数量的,均为资格预审合格人;如果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资格预审文件事先规定数量的,可采用随机抽签或打分的方法确定规定数量的资格预审合格人。5.2.5资格预审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a)编制资格预审文件。b)发布资格预审公告。c)出售资格预审文件。d)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e)潜在投标人编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f)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编写资格预审书面审查报告。g)招标人审核资格预审书面审查报告、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h)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5.2.6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程序为:a)初步审查:审查申请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申请函是否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是否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等。b)详细审查:审查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是否合格有效;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等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c)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