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中天热力有限公司2×70MW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工程编号: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沈阳中天热力有限公司电话:传真:2目录第一卷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送交五、开标与评标六、授予合同七、工程说明第二卷合同文本格式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书与投标担保格式二、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三、投标书附表格式四、安全生产合同格式五、履约担保格式六、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3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名称:沈阳中天热力有限公司地址:沈阳于洪区沈胡路联系人:l.l工程名称沈阳中天热力有限公司2×70MW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工程1.2工程说明详见附件1工程说明1.2建设地点沈阳中天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内l.2建设规模2×70MW锅炉除尘系统改造1.2承包方式EPC总承包1.2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环保部门验收标准1.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承包方承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货物购置、运输、施工、调试、联合试运转、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及质量验收、保修。1.3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其中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2资金来源资金由招标人自筹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2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00万元及以上(含5000万)。3、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或者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4、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5、近三年没有受到环保部及各省环保厅通报批评的单位。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自行组织13.2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级别地市级以上银行11.6指明合同是否调价不调价12.1投标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1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现金、现金支票)8.1提供质疑文件时间:2015年?月?日前答疑。传真:15.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17.1送交投标文件地点沈阳中天热力有限公司17.1投标截止期2015年?月?日8:30时20.1开标时间:地点:32.1履约担保金额和提交时间10%合同价款(银行保函),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34.4监督机构招标人纪检监察及法律部门4第一卷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范围1.1本项目招标人(中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愿意接受为设计、建设、完成前附表1.1和1.2所定义的本工程及本工程缺陷修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1.2工程说明列于投标人须知正文之后附件1。规划位置示意图见招标技术要求。1.3本项目预计工期见前附表。2.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目的支付。除尘部分30%资金来源沈阳市环保奖励资金。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3.2投标人资质要求见前附表第3.2项所述。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3.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投标,只对项目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4.现场考察4.1招标人将在前附表写明的地点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4.2现场考察前,招标人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场、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4.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看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4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4.5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5.标前会议55.l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人召开的标前会议。5.2标前会议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可能提出的涉及投标和合同方面的任何问题。5.3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以前,以书面的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在会上就此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其书面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7.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16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信函)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以收到日期为准,下同)所有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5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本须知第6条对在标前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补遗书将寄(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6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2)投标担保(3)授权书(4)综合报价: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清单表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设备清单报价表措施项目报价表其他项目报价报价清单项目价格计算表(6)投标书附表(7)拟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生产厂家、品牌及检验报告(8)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平面图;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9)资格后审资料a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件)、信用证7书;b近三年完成主要相似工程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优良工程以原件为准),如公证书、中标通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凡没有有效证明的,评审时不作为业绩考虑;c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以及主要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d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供招标人审验。(11)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中的证件、证明等,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查。1O.2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计划工期的要求,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的重要依据。11投标价格11.1投标人的投标价,是以投标人在报价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合价为依据,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总报价。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包括除招标人提出的变更外,市场价格波动因素、政策性调整、现场施工条件变化、天气原因等所有风险。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11.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报价清单中所列各项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报价清单其他项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报价清单中多报的项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11.3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招标人和投标人各自承担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对工程和第三方损失的责任和费用。(2)投标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11.4投标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811.5投标人临时用地由招标人提供,并根据工程需要指定位置和数量,临时用地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不需报价。但招标人不负责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工作。同时投标人负责退场后的场地的清理。11.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不予调整。11.7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报价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2)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报价清单。否则,投标人的调价无效,仍按原报价进行评标。12.投标文件有效期12.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前附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担保13.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前附表规定的数额或比例提交投标担保。13.2投标人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投标担保形式:现金、现金支票。13.3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6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2.2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3.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最迟不应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13.5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2条和33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书。914.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14.l投标人应按本须知lO.l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前附表规定,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小签或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14.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加盖法人章。14.4本须知第15.2款规定的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14.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