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北京世源希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制度目录1、项目质量管理制度..........................................................................12、项目进度管理制度........................................................................23、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4、施工日志管理制度....................................................................4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7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度.......................................................89、安全技术交底制度.............................................................................910、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01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112、应急救援演练制度......................................................................121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控制的目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目标。二、质量控制的内容1.承包人、其他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健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2.严格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3.严格执行有关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分级验收制度。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三、实施细则(一)、一般规定1.施工方案未报监理人或未经审批通过即开始施工者。2.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未经资质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即开始施工者。3.原材料试验资料未到现场,未经监理人同意“紧急放行”而使用到现场者。4.隐蔽工程二次验收不合格者。5.检验批二次验收不合格者。6.分项工程一次验收不合格者。7.分部工程一次验收不合格者。28.单项验收一次验收不合格者。9.单位工程一次验收不合格者。10.其它违反质量标准的行为等。11.承包人、其他承包人质检员不能进行经常性现场巡视、检查且本单位过程质量存在问题,经发包人、监理人检查每月三次不在施工现场检查者。12.承包人、其他承包人质检员未对工程仔细验收即报发包人、监理人参加验收,如出现上报发包人、监理人验收,但是到现场验收后发现不能通过验收者。13.施工及验收用设备器具,质量不合格或到期未年检仍在使用者。14.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提出验收,但发包人、监理人到场10分钟后仍不能开始进行验收的。15、未经监理人验收(需发包人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16、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行为。针对上述的一般质量问题,监理人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其他承包人立即整改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二)、重要规定1.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未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不能保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无专职的质量人员;2.施工方案未报监理人或未经审批通过即开始施工,已造成质量问3题者;3.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未经资质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即开始施工,已造成质量问题者;4.原材料试验资料未到现场,未经监理人同意“紧急放行”而使用到现场者;5.隐蔽工程三次以上验收不合格者;6.检验批三次以上验收不合格者;7.分项工程二次以上验收不合格者;8.分部工程二次以上验收不合格者;9.单项验收二次以上验收不合格者;10.未经发包人、监理人查验,擅自修补其质量缺陷;11.粗制烂造,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或影响观感的质量问题;12.一般质量问题屡次发生虽经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仍未改进者;13.在监理人组织的全现场质量检查过程中,排名最后2名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如现场不足五家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此条不适用。14.其它严重违反质量要求的行为等。针对上述的严重质量问题,监理人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其他承包人立即整改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三)、偷工减料,或造成影响结构安全(或影响使用功能或严重影响观感)的质量事故,要求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同时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四)、奖励方法:4在项目管理基金建立以后,在工程质量方面能获得奖励的条件: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重大质量隐患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2)在监理人组织的全现场质量检查过程中,连续3次排名进入前2名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如现场不足五家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此条不适用。3)发包人、监理人认为工作非常负责任的各级质量员,重视质量方面工作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各级管理者。(五)、执行方法发包人、监理人将共同是实施主体,并在每次的付款过程中以缴纳罚金(现金)的形式向发包人的工程部进行缴纳。处罚现金并入项目管理基金,部分用于奖励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表现优秀的承包人或其他承包。(六)执行日期本办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5项目进度管理制度一、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二、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1.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每月26日上午10:30前上报下月进度计划,要求有审批表、网络图、说明等。2.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单位每月26日报送下月工、料、机动态表,资源配置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计划要求。3.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计划要求。4.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及时上报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计划要求。5.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每周一上午10:30上报下周计划和上周周计划执行情况。6.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实施进度跟踪检查,对实施情况做出记录,在每周的监理例会上对工程进度情况做出说明。发现偏离应采取措施以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的实现。如:(1)技术措施:如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缩短工序时间、减少技术间隔、实行平行流水或立体交叉作业;(2)组织措施:如增加作业人数、工作班次等;6(3)经济措施:如采用工期奖励等;(4)其他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调度的力量等,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和资金供应计划,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三、实施细则(一)、常规规定1.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未及时上报月进度计划者。2.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未及时上报工、料、机动态表者。3.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未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4.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未及时上报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5.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未及时上报周计划和周计划执行情况者。6.进度计划已偏离未及时采取积极措施者。7.其它影响进度计划的情况等。针对上述的一般性问题,监理将发出书面提示要求承包人、其他承包人立即整改。(二)、特殊规定1.经监理人提示承包人、其他承包人仍未上报月进度计划者,已影响工程进度者。2.经监理人提示承包人、其他承包人仍未上报工、料、机动态表者,已影响工程进度者。3.经监理人提示承包人、其他承包人仍未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已影响工程进度者。74.经监理人提示承包人、其他承包人仍未上报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已影响工程进度者。5.经监理人提示承包人、其他承包人仍未上报周计划和周计划执行情况者。6.进度计划已偏离未经监理提示承包人、其他承包人仍未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者。7.其它严重影响进度计划的情况等。针对上述的一般性问题,监理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其他承包人立即整改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三)、重要规定1.因承包人、其他承包人自身原因月进度计划严重拖期达5天以上者;2.因承包人、其他承包人自身原因停工待料或停工待人达5天以上者;3.因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未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已影响工程进度达5天以上者;4.因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未及时上报材料设备采购供应计划,已影响工程进度达5天以上者;5.对监理所发出监理通知未及时回复者;6.在监理人组织的全现场进度检查过程中,在总控进度计划已经迟延的各类承包商中,排名最后2名的承包商。如现场不足五家承包商,此条不适用。87.其它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等。针对上述问题,监理将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其他承包人立即整改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三)奖励方法:在项目管理基金建立以后,在安全方面能获得奖励的条件: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重大安全隐患的承包人;2)在全现场安全检查过程中,连续3次排名进入前2名的承包人。如现场不足五家承包人,此条不适用。3)被发包人、监理人认为工作非常负责任的各级安全员,重视安全方面工作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各级管理者。(四)、执行方法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巡视发现的安全情况可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罚和奖励,并上报发包人。发包单位和监理人将共同是实施主体,并在每次的付款过程中以缴纳罚金(现金)的形式向发包人的工程部进行缴纳。处罚现金并入项目管理基金,可部分用于奖励工程安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六)执行日期本办法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9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一、现场管理制度的目的为全面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目标而采取的主要现场管理制度。二、现场管理的内容1规范主要的现场管理行为,落实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的管理职责。2确保工程能顺利、合理的组织实施。三、各级单位的主要职责划分:1.发包人项目部是发包人在现场的管理责任单位,将负责整合与协调发包人各部门对现场的各项要求。因此,只要是需要发包人协调并解决的问题,承包人均应该将书面文件抄送监理单位项目部和发包人项目部。遇到紧急或特殊情况,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在第一时间先和发包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联系。2.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是本工程施工管理的主协调单位。承包人和各承包商必须随时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正常监督与指导工作。3.本工程的承包人将被视为讲信誉、有足够施工经验和能力的承包人。承包人是本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解决所有与施工有关的事宜。一旦承包人中标以后,承包人在本10工程要实现的目标将是:全面完成合同的履约任务。承包人的各项工作均应该围绕此目标,积极有效地进行开展。总承包单位对与其有合同关系的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有管理和处罚权,可以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下再细化其合理要求,但每项罚款额度应控制在5~500元范围内,并需要获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认可,同时应在其它单位招标阶段予以告知。4.本工程的其它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将被视为讲信誉、有足够施工经验和能力的承包商。各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将是按照合同负责各自施工范围施工组织和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解决所有与施工有关的事宜。一旦承包人、其他承包人中标以后,承包人、其他承包人在本工程要实现的目标将是:全面完成合同的履约任务。需要和总包(或精装修)签订合同的各承包人、其他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