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与实务2013年4月25日2内容提要一、境外直接投资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三、外商直接投资四、人民币境外借款3一、境外直接投资1、相关背景和管理思路2011年1月之前,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实行个案试点制度。201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1号公告)。进一步简化境外直接投资登记、跨境收付等手续,坚持事后管理,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便利银行和企业开展业务。42、业务办理流程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境内机构办理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应当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在办理有关境外直接投资核准时,境内机构应当明确拟用人民币投资的金额。登记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或未发生过前期费用汇出的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外汇局递交以下材料,办理前期费用汇出或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手续。5(1)书面申请书;(2)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及其复印件或向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的境外直接投资申请文件复印件;(3)境内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发生过前期费用汇出的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应当在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30天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有关信息。6资金汇出办理登记手续后,境内机构可以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资金汇出或前期费用人民币资金汇出。资金额度管理累计汇出的前期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向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申报的中方投资总额的15%。境外直接投资汇出的人民币资金和外汇资金之和,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准的境外直接投资总额。7资金汇入自汇出人民币前期费用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境内机构应当将剩余资金调回原汇出资金的境内人民币账户。境内机构可以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以人民币汇回境内。8其他要求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清算等情况,境内机构应当在发生之日起30天内将上述变更情况报送所在地外汇局。境内机构因境外投资企业增资、减资、转股、清算等人民币收支,可以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到银行直接办理人民币资金汇出入手续。在办理上述业务时,银行应当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93、监督管理银行应当认真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与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合规性信息和跨境收付信息)银行和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104.案例分析假设情景:B境内公司经商务部门批准向加拿大投资5000万人民币设立H矿业公司,分三期汇出,3000万,1000万,1000万。银行处理:(1)为H矿业公司录入合规性信息,无需人行复核(2)确认B公司是否已经去外汇局做过登记(登录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或企业自己提供的纸质盖章的说明)(3)审核商务部门境外直接投资批准证书,直接为企业汇出3000万,为企业做资金汇出不以外汇局直投系统登记汇出额度为前置(4)录入系统跨境支出(5)以后的汇出,重复3-4步.11《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1号公告)第十五条: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通过本银行的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银行发放人民币贷款的,银行可以向其境外分行调拨人民币资金或向境外代理银行融出人民币资金,并在15天内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备案。在1号公告的基础上,2011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5号),允许境内银行对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将对外贷款的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境内机构走出去过程中开展的各类境外投资和其他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以及出口买方信贷等。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12银发【2011】255号文进一步拓宽了人民币走出去的途径,使得人民币跨境结算从投资领域拓宽到融资领域,将有效解决境外投资企业和境外项目的融资难问题。同时,文件明确了业务范围和管理要求,简化了业务审批程序,便利了银行和企业的业务办理。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具有对外贷款经验的银行,在接入RCPMIS系统后,均可以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办理业务时,银行应遵循审慎性原则,严格审查借款人和代理行资信,保障资金安全。经办行应于境外项目贷款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交贷款合同副本等。13备案a.资格备案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需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交申请报告。其他金融机构无需资格备案。b.业务备案所有金融机构的每笔境外项目贷款都需要到当地人行备案,同时在系统为自身做激活。c.信息激活人民银行在接到金融机构业务备案时给银行做激活复核。14银行融出资金的渠道a.应境外企业要求直接向境外放款b.通过向境外子行或境外代理行融资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资金支付方式a.直接支付到境外项目的人民币账户b.支付到境外项目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NRA账户15三、外商直接投资1、相关背景和管理思路2011年10月之前,FDI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实行个案试点制度。2011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23号公告)。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银发[2012]165号),对业务操作环节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16对FDI业务以各类账户管理为依托,坚持事后监管为主的原则。在保持与现行外商直接投资相关管理制度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市场化监管思路,切实促进投资便利化。境外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人民币来华投资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直接投资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只要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无须到人民银行进行事前审批,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相关金融服务手续更加便利。172、业务办理流程业务流程图18开展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选择一家结算银行作为主报告银行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其注册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报送变更信息。企业需先向银行提出业务申请,由主报告银行初审通过后向RCPMIS系统录入“人民币对内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再由企业或银行代企业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企业信息登记,人民银行对“合规性信息”复核通过后,出具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信息登记表,供银行和企业办理业务时使用。登记19办理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信息登记需提交材料:a.企业信息登记书面申请(写清楚企业基本情况、跨境人民币出资情况、所涉人民币跨境收付情况,注明:申请办理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企业信息登记;人民币资本金、并购或股权转让业务需先到银行开立对应性质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取得账号,并在申请中注明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b.外商投资企业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c.营业执照副本d.组织机构代码证e.其他相关材料(如股权转让收付款业务,提供股权转让协议)20资金跨境收付管理a.前期费用资金,开立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账户。b.人民币资本金,人民币注册资本以及增资资金,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c.并购收入,通过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立股权并购专用存款账户。a.减资、转股、清算、先行回收投资等所得,不需单独开立账户汇入汇出b.人民币利润,不需单独开立账户,利润处置决议及纳税证明等d.股权转让收入,中方股权转让给外方,开立股权转让专用存款账户。21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外投资者缴付的注册资本、出资和股权收购人民币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资询证。会计师事务所在向账户开户银行进行询证后,可以出具验资报告。开户银行应当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在收到银行询证函之后,认真核对有关数据资料,明确签署意见,加盖对外具有法定证明效力的业务专用章,并在收到询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函。境外投资者同时使用人民币资金和外汇资金出资的,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人民币资金结算手续,按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外汇资金结算手续。人民币与外币的折算汇率为注册验资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验资询证22银行应当在审核境外投资者提交的支付命令函、资金用途说明、资金使用承诺书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前期费用向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支付。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剩余前期费用应当转入后续开立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或原路退回。银行应当依据相关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管理规定,监督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使用人民币资本金,审查通过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办理的资金支付业务。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资金对外支付业务。资金使用管理23银行应当认真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各类信息。(包括各类账户开户信息、各类账户余额信息、跨境收付信息、境内支付信息和跨境融资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合规性信息。)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为境外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股东等存款人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银行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3、监督管理244、案例分析资本金汇入基本背景:a国外企业与b国内企业,经商务部门批准设立一家c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经营太阳能电池板制造,投资总额1亿人民币,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其中a公司5000万,b公司2000万。假设情景1:所有5000万注册资本均来自境外,分两笔,每笔2500万银行处理:(1)接到企业资本金汇入申请;(2)为企业开立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3)为企业做合规性信息登记并激活企业(银行录入,人民银行复核);(4)银行代理企业持材料到人民银行办理信息登记(实际就是前面录入信息复核过程);(5)领取信息登记表;(6)为企业做资金汇入,同时在表上做签注;(7)录入系统(跨境收入);(8)第二笔资金汇入,持信息登记表直接到银行汇入即可。25资本金使用假设情景2:C外商投资企业要发工资100万,支付给国内E公司太阳能电池板原料款200万银行处理:100万凭支付命令函直接划转至基本户,可提现;200万凭支付命令直接支付到E公司账户,分别录入内向投资专用账户境内支付实行支付制和首次划转跟踪制(1)企业向银行提供支付命令函、资金用途说明等材料。(2)银行审核其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经营范围后,按照支付命令直接支付给收款方。(3)银行将每笔支付信息的首次划转录入系统。26股权转让假设情景3:A国外企业将其在C外商投资企业20%的股权作价1500万人民币转让给C企业的中方股东B公司,要求银行汇出人民币银行处理:凭商务部门批件变更C公司合规性信息,激活B公司(如果该公司没有激活),经人民币银行复核后,领取登记表,以B公司为付款人录跨境支出,登记表签注27股权转让续假设情景4:B国内企业将其在C外商投资企业40%的股权作价1000万人民币转让给A国外企业,要求人民币结算银行处理:银行首先为B公司开立人民币股权转让专用存款账户,录入系统-外来投资专用存款账户信息,凭商务部门批件变更C公司合规性信息,激活B公司(如果该公司没有激活)经人民币银行复核后,领取登记表,以B公司为收款人录1000万跨境收入,登记表签注。28利润汇出假设情景5:A国外企业将境内投资(C企业)所得利润500万要求以人民币形式汇出境外银行操作:企业可以将外方利润以人民币形式汇出,属于经常项目的收益与经常转移项,不需要上述信息登记过程,银行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