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5.100.20J41JB/T7966.4-1999模具铣刀第4部分:直柄圆锥形立铣刀1999-05-20发布2000-01-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I前言本标准是对JB/T7966.4—95(原GB6336.4—86)《模具铣刀直柄圆锥形立铣刀》的修订,修订时仅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编辑性修改,技术内容未改变。原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3940—1977《直柄锥形凹模铣刀》Ⅰ型。本标准是JB/T7966《模具铣刀》系列标准的一部分,该系列标准包括以下10部分:JB/T7966.1—1999模具铣刀第1部分:直柄圆柱形球头立铣刀JB/T7966.2—1999模具铣刀第2部分:削平型直柄圆柱形球头立铣刀JB/T7966.3—1999模具铣刀第3部分:莫氏锥柄圆柱形球头立铣刀JB/T7966.4—1999模具铣刀第4部分:直柄圆锥形立铣刀JB/T7966.5—1999模具铣刀第5部分:削平型直柄圆锥形立铣刀JB/T7966.6—1999模具铣刀第6部分:直柄圆锥形球头立铣刀JB/T7966.7—1999模具铣刀第7部分:削平型直柄圆锥形球头立铣刀JB/T7966.8—1999模具铣刀第8部分:莫氏锥柄圆锥形立铣刀JB/T7966.9—1999模具铣刀第9部分:莫氏锥柄圆锥形球头立铣刀JB/T7966.10—1999模具铣刀第10部分:技术条件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7966.4—95。本标准由全国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成都工具研究所、常熟量具刃具厂。JB/T7966.4-1999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直柄圆锥形模具铣刀的型式和尺寸。本标准适用于直径6~12mm的直柄圆锥形模具铣刀。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6131.1—1996铣刀直柄第1部分:普通直柄的型式和尺寸JB/T7966.10—1999模具铣刀第10部分:技术条件3型式和尺寸型式和尺寸按图1及表1。图1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5-20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模具铣刀第4部分:直柄圆锥形立铣刀JB/T7966.4-1999代替JB/T7966.4—952000-01-01实施JB/T7966.4-19991表1dα/2lLd1参考短型标准型长型短型标准型长型短型标准型长型基本尺寸极限偏差k12基本角度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h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h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h6mmβγnαoγ'pγo齿数6+0.120(40)63(95)115±1.10(10)0-0.022100-0.0228°~13°16°2~3845(80)105(138)12(16)(10)+0.150——160-0.027—31250±0.8080±0.95130109140200160-0.02720250-0.03316+0.1805690160120±1.10160235203220+0.2103°63±0.95100±1.10±1.25135±1.25170±1.45250-0.033250-0.0330-0.03913°14°3~4(2.5)+0.10037.5——85————49090150100-0.022206+0.12040639512512160-0.0278°~13°16°2~38100±1.10103135170±1.25160-0.02720250-0.033(10)+0.150312457110614020250-0.03316+0.18050±0.8080±0.95125120±1.10155200250-0.0333220+0.2105°63±0.95100±1.10(160)±1.25140±1.25175±1.25(235)±1.45320-0.039320-0.039(32)0-0.03913°14°3~4450±0.80—109—160-0.027—6+0.1207°±10'——56±0.9590±1.10——120±1.10160±1.25——200-0.033250-0.03320°~35°8°~13°16°6°10°2~3JB/T7966.4-19991表1(完)dα/2lLd1参考短型标准型长型短型标准型长型短型标准型长型基本尺寸极限偏差k12基本角度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js1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h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h6基本尺寸极限偏差h6mmβγnαoγ'pγo齿数856100120±1.10175±1.2520(10)+0.150312+0.1807°——63112——135±1.25185±1.45——253213°14°3~4(2.5)+0.10031.5——85——12——436569093120±1.10165160-0.027206+0.1204263(102)106135(175)±1.2520250-0.0338°~13°16°2~3850±0.8071(112)120±1.10145(185)250-0.0333232(10)+0.1503(12)+0.18010°±10'63±0.95—±0.95—±1.10135±1.25—±1.25—±1.45320-0.039—0-0.039—0-0.03920°~35°13°14°6°10°3~4注1括号内尺寸尽量不采用。2铣刀允许制成不带颈部的。3d≤4mm,且齿数≥3的铣刀允许制成无端刃,但应制侧隙角。4柄部尺寸和偏差按GB/T6131.1。JB/T7966.4-199944标记示例刃部小头直径d=12mm,半锥角α/2=3°的直柄圆锥形立铣刀(短型)的标记为:锥形铣刀12–3°短JB/T7966.4—1999刃部小头直径d=12mm,半锥角α/2=3°的直柄圆锥形立铣刀(标准型)的标记为:锥形铣刀12–3°JB/T7966.4—1999刃部小头直径d=12mm,半锥角α/2=3°的直柄圆锥形立铣刀(长型)的标记为:锥形铣刀12–3°长JB/T7966.4—19995技术条件技术条件按JB/T7966.10。JB/T7966.4-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模具铣刀第4部分:直柄圆锥形立铣刀JB/T7966.4-1999*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出版发行机械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X/X字数XXX,XXX19XX年XX月第X版19XX年XX月第X印刷印数1-XXX定价XXX.XX元编号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