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办盖章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盖章):编制日期:二○一二年-2-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3第二部分货物技术规格要求..............................14第三部分投标书格式....................................44第四部分合同条款......................................66第五部分评标办法......................................89-3-第一部分投标须知1.1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计划供货日期及安装工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工程地址建筑面积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是国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资质的电梯制造商,以代理商名义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且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维修许可证》C级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形式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90天投标保证金无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含有全部投标内容的电子文档二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5月30日15时00分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开评标区(北京市宣武区南菜园街2号)质量等级合格-4-1.2说明1.2.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采购。1.2.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2.2.1“使用人”系指1.2.2.2“发包人”系指1.2.2.3“投标人”系指能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或在京的分支机构(经制造商授权)。1.2.2.4“承包人”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1.2.2.5“货物”系指承包人按合同要求,须向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1.2.2.6“服务”系指合同规定承包人必须承担的采购、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1.2.3合格的投标人1.2.3.1要求为且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1.2.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2.3.3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是国内注册的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维修许可证》C级资质的电梯制造商,以代理商名义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1.2.3.4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1.2.4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遵从以下要求和规定:1.2.4.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该协议-5-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1.2.4..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工程中投标;1.2.4.3联合体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公开招标时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邀请招标时含有未被招标人邀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2.4.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2.4.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外,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1.2.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3招标文件1.3.1招标文件1.3.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3.1.1.1投标须知;1.3.1.1.2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1.3.1.1.3投标书格式;1.3.1.1.4合同主要条款;1.3.1.1.5评标办法。1.3.1.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1.3.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6-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现场踏勘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012年月日10:0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答疑会,投标人应不超3名代表准时参加,招标人将据此做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正式的补充文件发给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010-83534116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中任何错误,若本应可以按上述方式予以更正而没有更正的,其导致投标错误的责任及后果,以及所有于中标后提出的有关索赔,招标人不予承担。招标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所有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应经过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才能生效,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本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相一致。1.3.3招标文件的修改1.3.3.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领取答疑文件。1.3.3.3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推后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1.3.3.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1.4投标文件的编写1.4.1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货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1.4.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4.2.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4.2.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4.3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4.3.1按照第1.4.4、1.4.5和1.4.6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报价表及《投标书》。1.4.3.2按照第1.4.7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一旦其投标被接受,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1.4.3.3按照第1.4.7、1.4.8条要求的投标报价,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4.4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完整的填写《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表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含技术参数)、数量及价格。1.4.5投标报价1.4.5.1投标人应当根据08清单规范的计价依据对投标货物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在投标货物数量及分项价格表内分别填写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出厂单价、总价。1.4.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合适的投标报价表上表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对投标表上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货物者投标文件无效。1.4.5.3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1.4.5.4投标单位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按《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京建施【2005】802号)文件规定执行。-8-1.4.6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4.7商务标投标文件1.4.7.1法人代表授权书(详见投标书格式3.1)1.4.7.2投标函(详见投标书格式3.2)1.4.7.3投标报价一览表(详见投标书格式3.3)1.4.7.4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详见投标书格式3.4)1.4.7.5投标单位自身在电梯领域的优势,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专利、技术、高科技含量、业绩等方面。(详见投标书格式3.5)1.4.7.6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2008年至今)的电梯销售业绩的详细说明(以北京地区为主),并提供所签订合同的主要章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详见投标书格式3.6)1.4.7.7申请人在北京地区的维修保养地点及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制度的情况说明;申请人维修保养经验的说明(需附相应维修保养记录证明文件);可提供的优惠条件;可提供的专用工具;技术培训;保修期限;维修范围;故障响应;备品备件。(详见投标书格式3.7)1.4.7.8生产厂家历史说明(详见投标书格式3.8)1.4.7.9申请人售后服务情况说明(详见投标书格式3.9)1.4.7.10共同投标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投标时);1.4.8技术标投标文件1.4.8.1投标设备说明(详见投标书格式3.11)1.4.8.2投标设备偏差表(详见投标书格式3.12)1.4.8.3投标设备主要部件一览表(详见投标书格式3.13)1.4.8.4投标设备进口部件一览表(详见投标书格式3.14)1.4.8.5备品备件表(详见投标书格式3.15)1.4.8.6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格式3.16)1.4.8.7招标范围内电梯的施工安装方案(详见投标书格式3.17)为便于评委评审,投标文件按照以上格式要求装订,并要求在投标文件目录中注明页码。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有效,以便评审委员能做出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电子文档-9-含有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二套,可以选用DOC、XLS格式书写。1.4.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10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4.10.1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1.4.10.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4.10.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1.4.10.4投标文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1.4.10.5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二份含有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档。1.4.11投标保证金无1.5投标1.5.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5.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包装外表面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在密封袋开口处用封条密封,并在密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