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标准JB3284—1983电机、电器产品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1983-09-20发布1984-03-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本标准适用于出厂包装的中小型电机、微电机和低压电器等产品及组部件。对有特殊贮运要求的产品,可在其专业产品标准中另行规定。1基本环境条件按专业产品标准要求在下表内选用分级额定值:序号项目分级额定值运输贮存运输1高温℃-40,-552低温℃-25,-403相对湿度(27℃时)80,90,95954碰撞加速度,g脉冲持续时间,m10115跌落自由跌落包装的重量≤100kg时高度,mm50轻的搬动100正常搬动250正常搬动倾斜跌落(100kg<包装件重量<200kg时)包装箱底面棱边长度≤500mm时倾角30°包装箱底面棱边长度>500mm时底面离地面最高距离为250mm2试验方法2.1高温试验2.1.1试验温度与时间试验温度:40±2℃,55±2℃;保持时间:8h。2.1.2升温速度:每分钟不大于1℃。2.1.3试验按上述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使包装件温度自然升至室温取出,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置24h以上。产品性能仍应符合专业产品标准的要求,包装应完好。2.2低温试验2.2.1试验温度与时间试验温度:25±2℃,40±2℃;保持时间:8h。2.2.2降温速度:每分钟不大于1℃。2.2.3试验按上述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使包装件温度自然升至室温取出,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置24h以上。产品性能仍应符合专业产品标准的要求,包装应完好。2.3湿热试验2.3.1试验周期:2周期。2.3.2试验按JB839—1975《电工产品湿热试验方法1)》中的交变湿热试验进行。试验后将包装件取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置24h以上。产品性能仍应符合专业产品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注:1)如该标准有修订者,按修订标准进行。2.4碰撞试验2.4.1安装应采用直接安装或过渡结构的安装方法用缚带将包装件紧固在碰撞台上,过渡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性,以避免引起附加的共振。2.4.2试验条件加速度:10±1g;相应脉冲持续时间:11±2ms;脉冲重复频率:60~100次min;碰撞总次数:1000±10次;脉冲波形:近似半正弦波。2.4.3试验按上述条件进行试验。试验后产品性能仍应符合专业产品标准要求,包装应完好。2.5跌落试验2.5.1自由跌落2.5.1.1试验台面:应为平整坚硬的水泥地面或钢板台面。2.5.1.2跌落方式:包装件底面着地。2.5.1.3跌落高度:50、100、250mm。2.5.1.4跌落次数:4次。2.5.1.5试验按上述条件进行试验,试验后产品性能仍应符合专业产品标准的要求,包装应完好。2.5.2倾斜跌落2.5.2.1试验台面:应为平整坚硬的水泥地面或钢板台面。2.5.2.2跌落方式:包装件底面的任一棱边着地。2.5.2.3倾角或高度包装箱底面棱边长度小于等于500mm时,倾角30°;包装箱底面棱边长度大于500mm时,底面离地面最高距离为250mm。2.5.2.4跌落次数:包装件底面的每边各一次。2.5.2.5试验按上述条件进行试验。试验后产品性能仍应符合专业产品标准的要求,包装应完好。2.6试验后产品性能的检验,可以逐项进行,也可在全部试验完成后一次进行。3验收规则3.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包装件,按本标准所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3.1.1新产品试制时。3.1.2当产品或包装之设计、工艺和使用的材料有重大改变时。3.1.3对批量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查时。3.2凡在产品标准中的有关技术指标已满足本标准所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时,可免做该项试验。3.3包装件的试验数量和复试要求,可按其专业产品标准规定执行。附录A(补充件)A1在本标准中,碰撞试验是模拟运输的一种主要方法,也允许用等效的模拟运输试验设备进行该项试验。A2在无条件进行室内模拟试验时,允许用汽车运输试验代替。汽车运输条件如下:路面:碎石路或土路;里程:200km;车速:30~40km/h;车型:解放牌四吨卡车;载重量:满载量的1/3;包装件摆放位置:车厢后部。A3为了确保本标准的贯彻执行,确保产品完好无损的运送到用户手中,除了制造厂须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和JB2759—198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采用合理的包装外,还要求有关运输部门给予配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第16条的规定进行安全运输装卸,并推广采用广州铁路局“五抓、九不准、七必须”的装卸安全措施。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负责起草人李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