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职责3.1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副经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承担领导责任。3.2安全保卫科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承担综合管理责任。3.3各部门及生产单元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3.4各岗位从业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本职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承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应的责任。4.相关术语和定义4.1本制度文件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2/44.2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受外部因素影响形成的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5.工作程序5.1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应当有效利用安全检查,车辆和驾驶人资质审查以及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其它安全管理机制,针对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2公司实行安全隐患“日周月”排查机制,即班组或从业人员每日对岗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日排查”;各部门、生产单元每周对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周排查”;公司每月组织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月排查”。5.3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隐患的等级登记,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安全隐患整改原则在各自职责分工的范围内实施监控治理。5.4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5.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安全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5.6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应当定期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5.7各部门应当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a)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4c)隐患的治理方案。5.8对于一般安全隐患,由公司相关部门及生产单元组织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保卫科协同各相关部门或生产单元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d)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f)xx和应急预案。5.9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做好相应的记录。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的,须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5.10安全管理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应当进行定期分析,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决策依据。5.11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当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安全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安全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36个月。6.监督管理6.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指导其他各部门及生产单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档案资料。4/46.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下达整改通知,建立信息管理台账。6.3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前,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相应管理责任。7.处罚7.1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理。7.2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扣除500——1000元绩效工资。a)重大安全隐患不报告或者未及时报告的;b)安全隐患未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c)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7.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处罚。8.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