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维修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全过程。3职责3.1各车间主管、检修人员负责落实设备检修各项安全措施;3.2安全部负责对设备检修全过程进行综合监管。4内容与要求4.1检修前准备4.1.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4.1.2检修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4.1.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4.1.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4.1.5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4.1.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4.1.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4.1.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4.1.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24.2检修安全规定4.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4.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4.2.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2.4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4.2.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4.2.6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4.2.7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4.2.8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4.2.9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4.2.10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4.2.11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4.2.12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4.2.13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2.14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4.2.15检维修业前必须做风险分析,排除危险因素,对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记作业条件的检查确认。涉及特殊作业的要办理相关作业安全许可,外来检维修施工队伍相关的管理应满足《承包商管理制度》。4.2.16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要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分管安全和检维修工作的副职共同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3况进行签字确认。检维修作业前要制定详实的检维修作业方案,内容要涵盖风险分析、隔绝置换、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现场技术交底等,实施过程要有记录的相关管理要求。4.3竣工验收4.3.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4.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4.3.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4.4每次检维修前都要做以下准备,并形成书面记录予以存档:4.4.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4.4.2编制检维修方案。4.4.3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4.4.4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4.5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4.4.6为检维修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4.4.7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4.5在***、***罐区、卸车区域、一步和二步反应区域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装置的涉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的重大检维修作业必须向**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4.5.1报告内容包括:实施日期、实施周期、检维修范围、检维修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险情等。4.5.2**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和**市应急管理局在接到检维修作业报告后,会指派有关人员或安全专家对检维修作业进行现场指导,对实施检维修作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发生。5附录45.1《设备检维修计划》5.2《设备设施交接手续》5.3《检维修方案》5.4《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