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仙居县官路镇增仁至上童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号:仙招管建招字[2010]110号(项目专用本)招标人:仙居县官路镇人民政府(盖章)联系人:王群联系电话:13958519670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梅吉民联系电话:0576-87785917监管部门:仙居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77165512010年9月2说明一、本招标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国家9部委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上、下册)》(交公路发【2009】221号)、《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浙交【2009】212号)和招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自编的《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两者是一个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相关的表格格式是供所有招标文件通用的标准化条款和规范;《项目专用本》是招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的补充和细化。凡《项目专用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对同一条款的规定和要求或数据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规定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列入的,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三、投标人应将《项目专用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结合阅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和《项目专用本》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而被拒绝。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五、招标人对本《项目专用本》享有最终解释权。3第一章招标公告仙居县官路镇增仁至上童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仙居县官路镇增仁至上童公路工程已由仙居县交通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仙居县官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桩号:主线K0+000—K2+019,支线K0+000—K0+354。公路全长2.373KM,路基宽度4.5M,路面(行车道)宽度3.5M,两侧路肩各宽0.50M,混凝土路面。设计标准按《浙江省准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DB33/T440--2003)设计。投资估算约75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公路路面、路基、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③省交通厅核发的公路养护资质一、二、三类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报名,请于2010年9月28日至2010年10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仙居县招投标网上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文件,在本网站下载,请及时关注)。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仙居县环城西路50号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仙居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人必须持有效交易证或临时注册发票才能进场交易,未取得交易证或临时注册发票的,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到仙居县招投标中心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地点为仙居县环城西路50号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三楼仙居县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5.4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咨询电话:0576-87716502,所有复印件上均应加盖企业公章)。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仙居县招投标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仙居县官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仙居县官路镇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办公楼三楼309室联系人:王群联系人:梅吉民电话:13958519670电话:0576-87785917附件:招标文件(点击下载,网址:仙居县招投标网)2010年9月28日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仙居县官路镇人民政府地址:仙居县官路镇联系人:王群电话:1395851967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办公楼三楼309室联系人:梅吉民电话:0576-877859171.1.4项目名称仙居县官路镇增仁至上童公路工程1.1.5建设地点仙居县官路镇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1.3.3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路基、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省交通厅核发的公路养护资质一、二、三类资质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业绩要求:/信誉要求:(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200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其他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1.10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9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现金不予接受);金额:人民币15000元整;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帐号:840034187708091001;收款人:仙居县招投标中心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工程量清单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和盖单位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仙居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仙居县环城西路50号三楼)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7.3.1履约保证金形式:采用现金形式。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凡低于招标人设定的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现金方式额外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增加其履约保证金的额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5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后1天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6限价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