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27.100P61备案号:J134—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DL/T5132—2001水力发电厂二次接线设计规范Specificationsfordesignsecondarycircuitofhydroelectricpowerplants主编单位: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文号:国经贸电力[2001]997号2001-10-08发布2002-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安排编制的。用于水电厂二次接线的设计。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章贤、徐恭禄、况光彦、袁沈明、叶钟黎、刘国阳。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目次前言1范围2引用标准3总则4开关、设备的操作5信号系统页码,1/37DL/T5132—20012007-8-2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ÿ(标准的附录)屏、台上模拟母线的色别条文说明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单机容量为550MW及以下、总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输电电压为500kV及以下新建大、中型水电厂的二次接线设计。本规范适用于与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控制、操作、信号、测量、互感器等有关的二次接线以及直流电源系统。本规范未包括不设全厂蓄电池直流电源系统以及按无人值班设计水电厂二次接线设计的特殊问题。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DL/T5081—1997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范DL/T5137—2001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SDJ278—19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电安生[1994]191号文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3总则3.0.1二次接线系统设计应保证水电厂控制保护系统的正常工作以及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监视操作的需要。3.0.2二次接线系统可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1开关和设备的操作、调整和安全闭锁;2故障信号系统及位置信号;3电测量及温度等非电量的测量;4直流电源系统;5电流和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接线、其他交流系统;6二次接线系统设备及电缆的选择和配置;7屏、台、箱等设备的布置。3.0.3水电厂二次接线设计应该认真总结我国水电厂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经验,结合系统设备的发展水平,根据水电厂继电保护、自动控制、电测量等有关专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主管部门颁布的反事故措施等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进行。3.0.4水电厂设置中央控制室,采用以计算机监控系统或常规监控设备为基础的全厂集中监控方案,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或常规监控设备或两者的结合,实现对水电厂及其设备的集中监视控制。页码,2/37DL/T5132—20012007-8-2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ÿ中央控制室设置控制台和模拟屏。对于机组台数很少,且电气主接线比较简单的中型水电厂,全厂集中监控方案采用以计算机监控系统为基础时,如条件允许,也可以只设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值班员控制台;对于采用以常规监控设备为基础时,也可以只设控制屏台或直立屏。3.0.5在电厂中央控制室远方集中监控的对象应有:水轮发电机组、主变压器、35kV~500kV线路及母线设备、并联电抗器、6kV及以上的厂用变压器及其母线、分段断路器和外来厂用备用电源系统、全厂水位等。3.0.6二次接线系统的工作电压一般不超过500V,否则应采取特殊措施。4开关、设备的操作4.1基本要求4.1.13.0.5规定对象的工况转换、断路器以及“操作用”(能够反映水电厂电气主接线运行状况的,包括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用)的隔离开关,均应能在中央控制室远方操作。4.1.26kV~10kV馈电线路,一般在配电装置处操作。4.1.3400V开关一般在配电装置处操作。如果厂用电源倒闸操作比较频繁,远离中央控制室布置的厂用变压器高、低压侧断路器及其母线分段断路器,也宜在中央控制室操作。4.1.4对于采用以计算机监控系统为基础全厂集中监控方案的水电厂,中央控制室的集中远方操作范围可以不受上述3.0.5及4.1.1~4.1.3规定的限制而适当扩大。4.1.5110kV及以上电压的以及操作很费力的隔离开关,宜采用电动操动机构。4.1.6根据需要应能在中央控制室手动紧急关闭机组输水总管上的快速闸门、事故闸门及进水阀(蝶阀或球阀)以及抽水蓄能电厂的尾水事故闸门。4.1.7应能在机组机旁屏上进行机组的工况转换操作,开启或关闭机组输水管上的快速闸门、事故闸门及进水阀,并能进行手动紧急停机、关闭输水管上快速闸门、事故闸门及进水阀。4.1.8所有开关、设备均应能在开关、设备安装的现场手动操作。4.1.9水电厂常规设备集中监控系统宜采用强电操作。4.1.10断路器(包括磁场断路器)及机组工况转换的操作,宜采用带自动复位的操作开关和接线。4.2开关的操作和闭锁4.2.1断路器操作回路的接线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能手动跳、合闸和由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实现自动跳、合闸。自动跳闸回路应设置自保持回路,以确保操作完成。当跳、合闸操作完成后,由断路器辅助触点自动切断跳、合闸回路电流。2有防止断路器多次合闸的跳跃闭锁。35kV及以上电压的断路器,应有电气防跳接线。20kV及以下电压的断路器和可电动合闸的自动开关,如其操动机构不具备机械防跳性能,则其控制回路也应有电气防跳接线。3在断路器操作处,应有指示断路器合闸和跳闸位置状态的信号。4跳、合闸回路应装设位置继电器,以监视操作电源及跳、合闸回路的完整性。对只在现场操作的断路器,允许只装设监视跳闸回路完整性的位置继电器。5除设有综合重合闸或单相重合闸装置的断路器以外,其余具有分相操动机构的断路器均应采用三相联动控制。6用于330kV~500kV线路和300MW及以上发电机的断路器应具有两套独立的跳闸线圈。低于上述电压和容量回路的断路器,如设备条件允许时,根据需要也宜选择带有两套独立跳闸线圈的操动机构。页码,3/37DL/T5132—20012007-8-2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ÿ当采用电流启动、电压保持的中间继电器构成防跳闭锁接线时,电流线圈的额定电流可按略小于跳闸线圈动作电流的50%选择,电压线圈的额定电压按直流系统的额定电压选择。4.2.3对SF6气体绝缘的断路器,应有SF6气体压力降低切除断路器的控制回路。4.2.4配用液压或气压操动机构的断路器,当压力低于制造厂所规定的各项数值时,应相应地闭锁重合闸回路、合闸回路和跳闸回路。配用弹簧操动机构的断路器,应在其合闸回路中设有弹簧是否拉紧的闭锁。4.2.5为避免在跳、合闸线圈断线时无信号显示,不应在断路器跳、合闸线圈或合闸接触器线圈上并接电阻。4.2.6作为同步点的断路器,应设同步方式选择开关,将相应的同步电压回路,经同步方式选择开关接入同步装置。在准同步合闸回路中应有非同步闭锁措施。不作为同步点的断路器,如有可能造成非同步合闸,也应有相应的非同步合闸的闭锁措施。4.2.7为防止电气误操作,应采用防误型成套开关柜。对屋内装配式间隔和屋外配电装置的设计,以及可能发生下述五类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操作的其他场所,均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机械的、电磁的、电子的、微机的或电气回路的连锁装置,以及高压带电显示装置等,以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误拉(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地线、防止带地线合闸及防止误入有电间隔。1对屋内装配式间隔,在间隔内隔离开关断开后,才能开启网门,网门开启后,才能进行接地,地线拆除后,才能关闭网门,网门关闭后才能操作隔离开关,当馈线对侧有电源时,应装设高压带电显示装置。2断路器两侧的隔离开关,必须在相应的断路器及接地开关断开时才能操作。3角形及3/2断路器接线中的线路或变压器回路的隔离开关必须在其两分支的断路器及有关接地开关断开时才能操作。4线路、变压器及旁路断路器回路的接地开关必须在该点无电压或相关断路器和隔离开关都断开时才能操作。5母线接地开关必须母线无电压时才能操作。6线路及变压器旁路隔离开关应在其有关接地开关未接地,旁路断路器跳闸及旁路断路器的隔离开关合闸时才能操作。7断路器两侧的接地开关必须在其有关断路器及隔离开关断开后才能操作。8双母线接线的隔离开关必须在母线联络断路器及其隔离开关和接入另段母线的隔离开关均处于合闸状态或本回路断路器与接入另段母线的隔离开关均断开后才能操作。9旁路母线隔离开关必须在旁路断路器跳闸、接至旁路母线的接地刀闸未接地时才能操作。4.2.8对于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操作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除应在二次接线上满足本节以上各条的有关要求外,也应尽可能在计算机操作的程序上考虑以上误操作的闭锁检验。4.2.9根据需要,计算机监控系统宜有电气主接线自动顺序倒闸操作的功能。4.2.10户外电动操作隔离开关的操作电源应采用380V/220V交流电源。户外隔离开关电磁闭锁回路,应采用220V交流电源。5信号系统5.1基本要求5.1.1水电厂中央控制室设置中央信号系统。中央信号系统包括位置信号和故障、事故信号系统两部分。5.1.2所有在中央控制室监视、操作、调整的设备均应设置自动变换的位置信号。位置信号可以由不同颜色的模拟灯或信号灯组成。隔离开关的位置则由隔离开关位置指示器或其他信号器具显示。变压器的有载调压分接开关所处的位置由它的位置显示器显示。5.1.3中央故障、事故信号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1当系统设备发生事故及故障情况时应能发出能够区别设备事故或故障情况的不同音响信号,例如,蜂鸣页码,4/37DL/T5132—20012007-8-2文件使用pdfFactoryPro试用版本创建ÿ器、电铃或不同频率的音响。2当系统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情况时应能发出便于识别发生事故或故障异常情况的系统设备对象,以及事故或故障情况性质的光字信号。在采用常规监控设备的情况下还可以利用位置信号灯闪光。3故障、事故音响信号应能手动或经一定延时(例如3s~5s)后自动解除。故障、事故光字信号应能保持至故障消除或运行人员手动复归。4应能试验故障、事故音响回路的完整性,也可设置检查光字信号回路完整性的接线。5发生规定的事故或故障事件时应能自动启动远动设施发出遥信信息,并自动复归。在试验事故和故障信号回路时,应自动解除遥信发送回路。6应能监视中央音响信号电源回路的完整性,监视回路的电源应接自与中央音响信号回路不同的电源。5.1.4户外隔离开关的信号应采用交流电源。5.2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水电厂的信号系统5.2.1对于采用以计算机监控系统为基础全厂集中监控方案的水电厂,5.2.1节提出的基本要求主要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屏幕显示器以及模拟屏上的信号器具予以实现。5.2.2计算机监控系统对全厂系统、设备运行状态的监视(位置信号)范围应适当扩大。根据运行检修工作的需要,电气主接线应能反映全图(包括检修用隔离开关的工作状态),应能反映更完整的厂用电接线,应能基本反映全厂共用辅助设备系统(必要时也可以包括机组附属设备系统)的全貌(开关、阀门等没有辅